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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雷迪衣服搭配图片

发布时间:2022-02-07 13:37:30

Ⅰ 新猛鬼街剧情到底是什么意思,真没看懂

数十年前,弗莱迪·克鲁格(杰基·厄尔·哈利饰)因为骚扰儿童,而被愤怒的人群围攻,愤怒的家长们将其困在一个废弃的工厂中,走投无路的弗莱迪被家长们活活烧死在那里。

这是榆树街谁都不愿提起的往事,大家都选择了用沉默与遗忘,但大家不知道的事,这种遗忘不代表着事情没有发生过,而弗莱迪也并未真正的在工厂里消亡。时过境迁,弗莱迪·克鲁格竟然阴魂不散,借助噩梦中重回小镇。

受害者之一的南茜(鲁妮·玛拉饰),本来和其他同龄女孩一样过着平静的生活,却从一天夜晚开始,不断的重复做同一个噩梦,一个男人,满脸是烧伤后狰狞,手指被尖锐锋利的刀锋所代替,在梦境中一点点向她逼近,欲将她一点点撕碎。



(1)弗雷迪衣服搭配图片扩展阅读:

幕后制作

影片《新猛鬼街》的弗莱迪角色大多出现在夜间,对光线的要求很多,而弗莱迪穿的又大多是脏脏的深色毛衣,这需要不停的测试在不同的灯光下对毛衣的搭配要求,乃至于能够最终拍摄近电影。

弗莱迪的脸是因为被大火烧伤而毁容,借助于CGI技术,突出了那种真实的纹理,会让观众感到那么一丝不安。

但担任视觉特效的西恩·安德鲁·范登不想做得太现实了,弗莱迪应该有一丝夸张和想象,所以弗莱迪绝对不会像任何一个实际的烧伤患者,在保持真实和营造恐怖效果之间,最终找到了一个可怕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设计。

扮演杀人魔弗莱迪的杰基·厄尔·哈利在影片中非常险恶,在剧组外演员们都害怕他。弗莱迪脸部烧伤面容需要大面积化妆,演员杰基·厄尔·哈利说每次开拍都特别难受。


Ⅱ 半夜鬼上床:梦杀的幕后制作

重装上阵的恐怖新篇
论及影史上最被人熟悉的连环杀手们,德州来的链锯杀人狂、水晶湖的橄榄球爱好者杰森以及榆树街昼伏夜出的弗莱迪都算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人物,而这三位的杀人经历也曾经多次被搬上银幕,如今,又有一部描述弗莱迪恶行的《新猛鬼街》来到观众面前,它由新晋导演塞缪尔·贝尔所执导,谈及为何执导这部电影,塞缪尔·贝尔兴奋的说:“这是一部我梦寐以求想要的电影,在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对《猛鬼街》的故事极度痴迷,弗莱迪曾经在无数个深夜吓得我无法入睡,我也曾经自己设计过许多弗莱迪的杀人细节,以及受害者们逃跑的方式,虽然在我的朋友看来,我这么做挺无聊的,但那真的很能带给我乐趣。当时的我没有想到,过去无聊时想的点子,如今真的可以放到一部真正的《猛鬼街》电影里!这就像做梦一样,不过,还好这不是噩梦(笑)。”
那么,塞缪尔·贝尔究竟是为什么会对《猛鬼街》如此痴迷呢?他又是怎样拿到新版《猛鬼街》执导筒的呢?对于这两点,塞缪尔·贝尔接着说:“我喜欢这个点子,一个幽灵,只活跃在孩子们的梦里,那是你们挥之不去的噩梦,并且如果在梦里被弗莱迪做掉,你就永远没有苏醒的机会了。这是弗莱迪最大的魅力所在,其他的杀人狂都会有很多弱点,大家可以团结起来,有力量去对付他,但弗莱迪不一样,在梦里我们是弱者,只能被他宰割,他很难有弱点暴露出来。这是一个完美的杀手。我着迷于这个杀手很多年,入行之后也曾想过能否有机会执导一集《猛鬼街》,当制片公司决定拍摄《猛鬼街》前传的时候,我就提出了执导意愿,我给公司看我过去画在笔记本上的那些跟《猛鬼街》有关的故事,给他们说我对这位叫弗莱迪的杀手的热爱……我想我打动了他们,终于让他们决定由我来拍摄。后来我和公司协商之后决定拍摄一部全新的《猛鬼街》,这部电影是整个系列新的起点,我希望凭借这部新版的《猛鬼街》,能够让现在的观众也体会到我当年那种震撼。”
搭建全新的猛鬼街
担任本片制片人之一的是凭借《石破天惊》、《珍珠港》、《变形金刚》等片被观众熟知的大导演迈克尔·贝,近年来他监制参与了多部恐怖片的制作,谈及对本片的看点,迈克尔·贝说:“对我而言,弗莱迪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他在你最无助的时候——熟睡的情况下来杀死你,你无法逃避,他也不会停止,除非你死亡,或者醒来。他挑起了我们都有的那种恐惧感。”
另一个制片人布拉德·福勒也应和道:“在看恐怖片时,你会像知道人们如何才能逃脱这种危险的境地,但在《新猛鬼街》里,任何人都没法永远的清醒下去,你总得睡觉,而当你熟睡的时候,噩梦就随之而来了。”
回忆起本片的拍摄过程,担任摄影一职的杰夫·卡特尔说道:“弗莱迪大多出现在夜间,对光线的要求很多,而弗莱迪穿的又大多是脏脏的深色毛衣,这需要我们不停的测试在不同的灯光下对毛衣的搭配要求,乃至于能够最终拍摄近电影。”
此次新版里,最让人感兴趣的还有一点,那就是弗莱迪的形象,借助于CGI技术的日新月异,《新猛鬼街》里的弗莱迪又会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观众面前呢?对此,担任视觉特效的西恩·安德鲁·范登说:“弗莱迪的脸是因为被大火烧伤而毁容,这本身就足以令人感到害怕,我特别突出了那种真实的纹理,会让观众感到那么一丝不安。但我不想做得太现实了,弗莱迪应该有一丝夸张和想象,所以弗莱迪绝对不会像任何一个实际的烧伤患者,在保持真实和营造恐怖效果之间,我们最终找到了一个可怕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设计。”
榆树街的居民.
在《新猛鬼街》里扮演弗莱迪的是年近半百的杰基·厄尔·哈利。曾出演过《身为人母》、《守望者》等片的他,谈及这个角色,杰基·厄尔·哈利说:“故事很有趣,所以我接拍了这部电影。弗莱迪过去有很多电影都描述了他,但《新猛鬼街》的故事比我想象的要精彩,这次的弗莱迪让我感到,去银幕上演绎他将会是一件非常值得纪念的事。”
片中扮演头号受害者,同时也是女一号南茜的是鲁妮·玛拉,在过去几部作品如《血腥玛丽》、《青春大反抗》、《梦幻男孩》里,鲁妮·玛拉扮演的都是些无足轻重的角色,这次担正女一号,鲁妮·玛拉的感想是:“这部电影里的南茜,是一个双重性格的角色,她无助脆弱,但最终坚强起来,电影就像是南茜的成长史一样,我喜欢这个充满了力量但却非常真实的角色。”
◆花絮
·本片翻拍自1984年的《猛鬼街》。·原计划里本来打算拍的是《猛鬼街》的前传,但这个念头最终放弃了。
·本片于2009年5月在芝加哥正式开机,然后在印第安纳州的教堂和市卫理公会都进行了取景。
·本片将是第一部不是由罗伯特·英格兰德出演弗莱迪的《猛鬼街》系列电影。每部猛鬼街相关的影视剧里都有罗伯特·英格兰德的身影,其中包括2003年的《弗莱迪大战杰森》,以及1988年的电视剧《弗莱迪的噩梦》。
·本片原定的公映日期是2010年4月16日,后改为4月30日。
·其实1984年拍摄老版《猛鬼街》的时候,杰基·厄尔·哈利当时就去试镜了。有意思的是,当时约翰尼·德普也陪他一块去试镜来着。
·凯尔·加尔纳是第一个确定参演本片的主演。
·阿曼达·克鲁曾为南茜·汤姆森这个角色试镜,但最后效果不理想,出演的则是鲁妮·玛拉。
·比利·鲍勃·松顿曾经有意出演本片里的弗莱迪。
·凯蒂·卡西迪是最后一个确定参演本片的主演。
·凯尔·加尔纳在试镜时给剧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同一天她就得到了这个角色。
·本片写了大概15个版本的剧本。最后本片采用了其中4个版本的混合。
·曾经参演过过去几部《猛鬼街》的约翰·萨克松,本来受到剧组邀请,打算在片中客串一个角色,但由于日程上的冲突,最后遗憾的放弃了客串的念头。

Ⅲ 大学生发现数学老师什么秘密身份

意大利一所大学的学生们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数学教授曾经是一名GV演员,还是特别火的那种!

英雄不问出处!

Ⅳ 春天和夏天,弗雷迪和其他的叶子们过得很() a 忐忑 b 愉快 c 疑惑 d 紧张

A、春天冰冻的河面开始冻解,属于熔化现象,不符合题意; B、夏天凉在室外的衣服干了,属于汽化(蒸发)现象,不符合题意; C、秋天早晨的叶枝上的露珠,属于液化现象,不符合题意; D、冬天室外冰冻的衣服干了,是衣服上的冰,直接升华为水蒸气;属于升华现象;故D正确; 故选D.

Ⅳ 《波西米亚狂想曲》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细节

1.影片开头以弗雷迪一觉醒来去参加Live Aid为引子,除了一两声咳嗽做出了一些暗示,热闹的会场氛围和轻松的背景乐都让人觉得充满希望,不过此时响起的歌曲《somebody to love》,其实是一首描述在寂寞中渴求被爱的歌曲,这首歌出自1976年12月10日发行的专辑《A Day At the Races》中。

6.弗雷迪的父亲其实并不是什么成功人士,他们来到英国时,弗雷迪的父亲博米·布勒萨拉只是一名小收银员。

7.皇后乐队的前身smile乐队成立于1968年,队中主唱蒂姆·斯塔费尔因为觉得乐队没有前途而选择脱团并加入Humpy Bong乐队(国内没有任何该乐队音源),而他的角色在片中演唱的歌曲《Doing All Right》,由他和吉他手布莱恩·梅共同谱写,顺便现实中蒂姆和弗雷迪还是私交不错的朋友。

8.正如片中所说,乐队吉他手布莱恩·梅(梅校长)是天体物理专业,鼓手罗杰·泰勒(花花)是牙科学生,而电子工程学学士,还拥有声音振动学硕士学位的贝斯手约翰·迪肯则是在乐队组成后,经过多次位置更换后才选到的成员。

Ⅵ 黎明杀机弗莱迪班级照配件玩法+凶狠处决教学

《黎明杀机》弗莱迪怎么玩呢?不少玩家都想知道,下面就为大家带来黎明杀机玩家“布兰哟”分享的弗莱迪班级照配件玩法+凶狠处决教学,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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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弗雷迪·莫库里的人物生平

1946年9月5号,非洲坦桑尼亚旁一个叫桑给巴雅尔(Zanzibar)的小岛上,居住在Stone Town的 Bomi Bulsara和他的妻子Jer Bulsara迎来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他是一个男孩,襁褓中仿佛就有一种锐气潜伏着,他们给他起名Farrokh Bulsara ,Farrokh也就是后来的Freddie Mercury。Farrokh的父母之前一直定居在印度,由于工作调动的关系来到这里,这个信仰索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家庭的生活还不错,男主人是一个最高法院的出纳员,属于公务员级别的。
到了Farrokh一岁,他搬去印度投奔他的姑姑和奶奶,5年后他的妹妹Kashmira出生 。Farrokh进入盘尼加尼(位于孟买附近)的圣彼德中学(St Peter's English boarding school )就读,由于是男子寄宿中学,Farrokh有了充分的自由与空间做他想做的事情,除了对艺术独特的天分日渐展现,Farrokh还很喜欢体育,曲棍球、拳击、短跑样样精通,他是个左撇子(听说左撇子的创造力强),拳击很棒,大家都叫他“左勾拳”。但他最擅长的是乒乓球,10岁的时候他获得了全校的乒乓球冠军 。也就是在这里,Farrokh得到了绰号“Freddie”,在此以后,Freddie干脆变成了他的名字。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这个男孩的音乐之路以Freddie这个名字启程了。
他的艺术天分越发出类拔萃,12岁他为学校赢得了“全能少年”奖杯,并且参与了校园唱片的录制,他对音乐的疯狂痴迷以及才华使校长开始关注他,并且劝他的家长让他学习钢琴。事实证明校长的劝说有多么重要,否则我们今天知道的Freddie很可能是个乒乓球名将,而不是摇滚巨星了。Freddie开始学习钢琴,并且加入了学校的唱诗班(这意味着定期理发,而他非常讨厌理发)。这个时期他接触到的音乐以印度音乐为主,但由于圣彼得是英语学校,西方音乐开始对他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当然了,他对古典的热爱毋庸质疑,古典,印度乐,波斯乐,西方音乐……多元的音乐元素给予Freddie充裕的音乐养料,也为他后期的辉煌打下坚实的基础。所以说,童年飘来荡去,颠沛的生活从某种意义上造就了Freddie。1958年,也就是在Freddie12岁时,他与学校的其他四个好友Derrick Branche, Bruce Murray, Farang Irani, Victory Rana 组建了他人生第一支摇滚乐队the Hectics,不过此时Freddie并没有发觉他的歌唱天赋,是作为钢琴手在乐队演奏的,而非主唱。即便如此,乐队其他成员还是觉察出了他的与众不同,“他暗含一种神秘的力量,收音机里的音乐,他只消听上一遍,就可以完整的把它弹出来。”他们的乐队得以在学校节庆,盛典,舞会时表演,但除此之外默默无闻,Freddie毕业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高中毕业后,17岁的Freddie回到了桑给巴雅尔岛,但平静的生活很快被打破,1964年爆发的桑给巴雅尔革命(1964 Zanzibar Revolution)使Freddie全家被迫离开那个是非之地,这一年他们搬去了英国。动乱使本来还算宽裕的家境变的窘迫起来,他们住进了伦敦Feltham区的一个小房子里。Freddie则进入西伦敦的艾尔沃思工艺学院(Isleworth Polytechnic,后更名为West Thames College)艺术系开始学习。在英国的第一个暑假,Freddie打了很多份工,为的就是存够钱好上他心仪的艺术大学。他在养老院,希思罗机场(Heathrow Airport)都找了工作,另外在Feltham房产交易所,他打了份扛箱子的工,不折不扣的体力活与他纤细的四肢显然不太配(他的腿那叫一个出奇的细啊~),他的工友更是为此感到奇怪。Freddie告诉他们他是学艺术的,为了学费才打这份工,结果工友们为之震撼了,纷纷主动帮他分担工作(Freddie这么大的时候,人格魅力已经开始显现……)……Freddie学习非常刻苦,当然了,他对美学的兴趣比理论学大的多,最终他以艺术“A”的成绩从艾尔沃思工艺学院毕业,1966年9月,他如愿以偿的进入伊令艺术大学(Ealing College of Art)学习平面设计(graphic illustrating),那一年,他20岁。
这个时候Freddie有了自己的摇滚偶像Jimi Hendrix(超超超级吉他大师,据说能用N个身体部位演奏吉他,同时也是个酒鬼,感兴趣的朋友可以BAIDU一下),他对这位在当时红的发紫的吉他手痴迷不已,经常在任何他能找到的地方画Jimi Hendrix的素描,而在他的卧室墙壁上也…… 当时他住在他的朋友Chris Smith租给他的公寓里,该公寓位于肯辛顿(Kensington)。顺便说一下这个Chris Smith,他和Freddie交情非常深,自己也是搞音乐的,还差一点点取代John Deacon加入QUEEN,这段具体情况可以参考下面John的介绍。
说到肯辛顿,这是个艺术爱好者的集中地(MS是因为BIMA商店和肯辛顿百货)。或许这个时期的生活对Freddie日后的音乐道路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吧。前面说到Freddie的人格魅力,尽管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是一个害羞的,内敛的人(不要被他的台风唬到了,纸老虎一个),与此同时又有着疯狂的幽默感(矛盾~),他的人缘还是很好。他很快和大学里一个叫Tim Staffell的贝司手成为了朋友,随着友谊的逐渐深化,Tim开始带着他去看他的乐队的排练,这个乐队就是Smile,日后Queen的前身。那时,Freddie第一次认识Brian May(吉他手)和Roger Taylor(鼓手),后来两人成为Queen的成员,是Freddie一生的朋友和最佳拍挡。并且由于被他们的才华折服,Freddie成为Smile的忠实歌迷,他尤其赞赏Brian出神入化的吉他SOLO。Smile给了他继续尝试做乐队的动力,他开始有意识的进行音乐训练,陪他一起训练的还有Tim,Nigel Foster,以及Chris Smith,他们3人,是Freddie惊人的绝美嗓音的第一批见证人和发掘者。“他的钢琴弹奏非常出色,很莫扎特,但更令我们惊奇的是他的声音,他有一种神秘的力量,非常独特。他的创作大多都是即兴的,事先没有任何计划,只是坐在钢琴前,随着思绪弹,但效果迷人极了。”Chris说。
1969年六月,Freddie从伊令艺术大学毕业,带着平面艺术与设计的文凭以及报纸发表作品的稿费,他搬进了Roger Taylor的公寓,未来伟大的乐队的主唱和鼓手在这时建立了牢固的友谊,他们一起在肯辛顿商场开了家店,卖一些艺术品和维多利亚风格的衣服,以赚点小钱。
同年8月13日,他经人介绍去了利物浦,与一支叫Ibex的3人乐队(吉他手 Mike Bersin, 贝司手John 'Tupp' Taylor,鼓手 Mick 'Miffer' Smith)见了面,他们很快被Freddie的惊艳嗓音折服,仅仅10天后,Freddie就加入他们,并和他们一起去博尔顿参加一个叫“Bluesology pop-in”的音乐节,在博尔顿皇后公园(Bolton's Queen Park),Freddie开始了他第一次在公众面前的正式亮相,表演非常成功,乐队上了报纸,拍了新闻照,而且表演还被Geoff Higgins录了下来。据Geoff Higgins所说,他们的那次表演有浓厚Jimi Hendrix和Led Zeppelin的味道,而二者都是Freddie的偶像。
1969年九月到十月份左右,在Freddie的坚持下,Ibex更名为Wreckage。紧接着又发生了成员的变动,乐队原先的鼓手由Mike 'Miffer' Smith换成了Richard Thompson,这似乎预示着乐队根基的动摇,很快,演出越来越少,最后,当John Taylor, Richard Thompson 和Freddie选择留在伦敦,而Mike Bersin因父母之命必须回利物浦读大学时,Wreckage宣告解散。
此时的他继续搜寻新的乐队,很快,在一个叫Melody Maker的音乐交流会上,他看到了Sour Milk Sea乐队的主唱招聘启事,他觉得这是个不错的选择,而这支乐队的其他成员也很欣赏他声音的穿透力和音域的广阔。不仅如此,同样使他们无比惊奇的是Freddie的舞台表现力。“他的台风充分展示了他人格中最为华丽张扬的一面,日后每次看到Queen的LIVE,我都会想起他在Ibex的第一次演出,那种超凡的表现力从那时器就展露无余。”Ken Testi回忆道。这话不假。台风不是什么可以培养的技能,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与灵性,Freddie懂得如何将他这种天分与他的声音,造型,音乐技巧,审美融合得浑然天成,水乳交融。而这一点,也是让后来Queen的现场成为LIVE典范的重要原因。
1969年底,Freddie正式加入Sour Milk Sea。其他成员包括 主唱兼吉他手Chris Chesney on vocals 贝司手Paul Milan,主音吉他手Jeremy 'Rubber' Gallop,以及鼓手Rob Tyrell。他们在一起排练了一段时间,紧接着又去牛津作了几场演出。
那时Freddie和Chris都是17岁,他们变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没过多久Chirs就搬进了Freddie与Smile成员合住的公寓(位于Ferry Road, Barnes)。这引起了Sour Milk Sea其他成员的嫉妒和不满,乐队的未来也越发模糊。仅仅过了3个月,Jeremy带走了他所有的乐器,Sour Milk Sea正式解散。
辗转数支乐队,结果都是解散,Freddie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能实现他的梦想了。但随着Tim Staffell(也就是那个让Freddie认识了Brian May和Roger Taylor的朋友)离开Smile,转机,或者说一个划时代意义的开始来了。1970年,Freddie正式加入Smile,与Brian May和Roger Taylor共同构成了Queen的基本雏形。Freddie将Smile改名为Queen,并与Brian May,Roger Taylor创作了Queen最早的作品,在写完《Fariy Queen》之后,Freddie决定将自己的姓由Bulsara改成Mercury,个中原因Brian May在接受采访时是这样说的:“《My Fariy King》由Freddie谱写词曲,其中歌词中有一句“Mercury妈妈,你对我做了些什么?”(“OH MOTHER MERCURY,WHAT HAVE YOU DONE TO ME ”),他对我说这歌是写给他妈妈的,‘我是Mercury妈妈的儿子,干脆我改姓Mercury吧’。于是Freddie Mercury诞生了。我认为是从这时开始,他脱胎换骨,变成了那个伟大的传奇的Freddie Mercury。这没有改一个名字那么简单,我觉得冥冥中似乎有一种力量,指引这一切的发展。”在这一年,Freddie也遇见了他的生命的挚爱Mary Austin。(他与Mary Austin的故事,下一篇会具体介绍,故略过)1971年2月,随着贝司手John Deacon的加入(这段故事参考吧内John的资料),我们所熟知的Queen正式形成。随着《Queen I》《Queen II》的发行,Queen横空出世,而他们发行的第三张专编辑《Sheer Heart Attack》正式奠定了他们的乐坛地位。在乐队专辑中,Freddie负责了大量词曲的编写,《Queen II》中Freddie创作的《Seven Seas Of Raye》成为 Queen的第一张热门单曲,《Sheer Heart Attack》中的热门单曲《Some Body To Love》也是由Freddie创作的。与此同时,Freddie与其他三人的合作也越来越炉火纯青,从这三张专辑中我们不难听出Freddie这个时期的嗓音特点,光润,清透,爆发力强,但略显单薄。不过第四张专辑《A Night Of The Opera》的发行,宣告了Freddie嗓音完美时期的到来,也宣告了Queen时代的来临。
《A Night At The Opera》(1973),任何一个了解Queen的人都奉之为传世经典的一张专辑。它的封面由Freddie亲自设计,白色背景下,是狮子,室女,凤凰,火焰,巨蟹围绕一个花体“Q”组成的精致Logo(这些东西分别代表4个人的星座。两个室女代表他自己, 两头狮子代表Roger和John,一只巨蟹代表Brian),而这个logo被Queen后来一系列专辑封面沿用(《A DAY AT THE RACE》《GREATEST II》等)。
在这张专辑中最为歌迷和评论界津津乐道的就是那首《Bohemian Rhapsody》了,这首歌是Queen诡异绚烂风格的完美典范,有一点歌剧,一点古典,一点金属,一点疯狂,甚至教堂唱诗班的味道。它光洁华丽的曲调,繁复磅礴的吉他solo,令人猝不及防的变奏与跌宕起伏的走向……当然了,这其中最为耀眼的依旧是Freddie裂帛般的嗓音带来的震撼,作为这首歌曲的创作者,Freddie所投入的情感带有一种神经质而沉溺的迷醉感 ,这首歌的歌词所讲述的内容也被争论了好几十年,它的主旨是是什么??这一切是否就是讲述Freddie自己的痛苦与纠葛,或者仅仅是一次建立在虚构基础上的创作??没有人知道,Freddie把这个秘密永远带进了天堂。值得一提的是,这首传世经典,居然是Freddie用钢琴花了仅仅十几分钟时间即兴创作而成的。《Bohemian Rhapsody》取得的商业成绩丝毫不逊色于它的艺术价值,这首单曲在英国排行榜冠军位置上逗留了九个星期!
关于《Bohemian Rhapsody》还有一段趣事,这首歌录好后,Freddie将拷贝带作为礼物送给了他的DJ朋友Kenny Everett(那时这首歌还没有公开发行),并且Freddie一再叮嘱Kenny,这是私人礼物,不可以在电台节目上播放。而事实上,Kenny听完它并被震撼后,两天内完整的把它在自己的电台节目上播放了14遍……当然了,除了《Bohemian Rhapsody》,Freddie还包揽了专辑中其他4首歌的创作,其中值得一提的是《Love Of My Life》,它的柔情与动听是很多Queen新FAN的最爱.而实际上,这首歌如同标题,正是写给他当时的女友Mary Austin的。尽管之后二人便分手了,Mary早早嫁人生子,Freddie也在十几年后离开人世,但物是人非磨灭不了这首歌的情感与动人,那像一个印记,代表他曾经不顾一切的爱过,而且那段爱也是他一生最美的回忆。
这张颠峰之作发行后,Queen紧接着发行了《A Day At The Race》这张专辑从封面到曲风都像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姐妹篇,但这不代表它是《A Night At The Opera》的复制品,换句话说,它是一次经典的延续。随后发行的《Jazz》《News Of The World》同样秉承了《A Day At The Race》的优良传统,可以说整个70年代,是Queen的“狂想曲时代”。1975年Queen空降日本开始了他们在亚洲的第一次表演,一下飞机他们便被歌迷的尖叫和鲜花包围了,他们没有想到Queen在日本可以受到与Beatles同等的待遇。演唱会反响空场热烈,在演唱会上的两套服饰也是我个人认为Queen的LIVE中最精致的两套。
摇滚上的辉煌燃烧的同时,Freddie也终于有机会完成自己的夙愿——进行一次芭蕾表演。作为一个芭蕾狂热粉丝的他,一直希望能够有一次自己的芭蕾演出(这从他前期演唱会的紧身服饰可以看出来,非常具有芭蕾舞富风格)。1979年10月7日,随着《Bohemian Rhapsody》的背景音乐,Freddie与英国皇家芭蕾舞团一起,在他的一位FAN家门前进行了一场芭蕾表演,表演受到了热烈的欢呼与喝彩。1980年Freddie改变了自己的造型,他剪掉起先的长发(包括后期好看的短卷发),并且留了胡子,这个造型也是后来被Queen迷最为熟悉的造型。与造型一起改变的还有Queen的音
乐风格,他们在不断的尝试中给音乐加入了更多的流行舞曲元素,这一次的改变是褒贬不一的,更多的评论界给与了消极的评论,认为Queen丧失了摇滚的风格与力量,很多歌迷也这么想,专辑的销量开始下滑,Queen也第一次进入了低潮期。其实平心而论,这一时期的专辑中也不乏好歌,我们在听的时候应该相信自己的口味与判断,不必被评论界的声音所左右。我们不能说风格的改变对Queen来说是一种失败,我们只能说这一次改变不对大多数人的胃口而已。当然了,由这一时期风格的热门单曲也不少,《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就是一个典型。
那么Freddie对于风格的转变起到了主导作用么?首先,Queen内的吉他手Brian May和鼓手Roger Taylor是坚持硬朗风格的,而贝司手John Deacon则更倾向于流行风格。Freddie呢?他是个多面体,他喜欢Led Zepplin和Jimi Hendrix,也喜欢Beatles和Aretha Franklin,对于Michael Jackson也很欣赏,甚至与他合作过歌曲。我们不知道风格改变是不是他决定的,只能说这次的对峙中,他倾向于改变。1982年,受到Queen低潮影响,四个人达成共识,暂时分开一段时间发展各自的事业。在这个时期Freddie萌生了发行个人专辑的想法,他在慕尼黑的Musicland租了一个工作室,并且开始在里面为自己的个人专辑进行筹备。在这个时期他认识了为科幻电影Metropolis剧组工作的Georgio Moroder,并
且接受邀请创作并演唱了电影主题曲《Love Kills》,这也是他唯一一次以个人身份为电影演唱主题曲。1983年,Freddie出席了一个名为Verdi's Un Ballo In Maschera的演出,在那里他第一次认识了西班牙着名女高音歌唱家Montserrat Caballé,并且被她的演唱所折服,这为后来二人合作演唱巴塞罗那奥运会主题曲《Barcelona》埋下了伏笔。
1984年9月10日,Freddie的第一首个人单曲《Love Kills》发行。第二年4月9日,Freddie的第一张个人专辑《Mr. Bad Guy 》发行,这张专辑的封面上Freddie留着他80年代经典唇须,戴着一个超大墨镜。看看这张封面上的他,再想想70年代时他清秀妖艳的装扮,不仅感到时光之流逝,而Freddie在这流逝中,也渐渐与过去的自己告别。他的声音不再单薄,也不再清亮;他的装束向阳刚简洁趋近;他的心……恐怕额没有人能知道。值得一提的是,这张专辑中也诞生了《I was born to love you》这支热门单曲,日后,它被收录在Queen最后一张专辑《Made In Heaven》中。
第一张专辑的发行并未使Freddie从此走上单飞的道路,或许他感到,在Queen中他的光芒才能释放到最大化,其他三名成员显然也这么想。1985年,他们重聚了,并且参加了对于他们意义重大的一场演唱会,Live Aid。那是一场成功的演出,注定被永载史册,在温布利体育场(Wembley Stadium),面对着72000名观众,Queen的光芒盖过了所有参与的摇滚明星,四位成员在这场演出中似乎也重新找回了一些东西。1987年初,Freddie发行个人单曲《The Great Pretender》。
1987年3月,Freddie在巴塞罗那与西班牙着名女高音Montserrat Caballé会见,他送给她一盒录有他几首歌的带子,这位西班牙女高音被Freddie的音乐深深陶醉,甚至在伦敦科芬园(London's Covent Garden)演唱了其中的一首,Freddie非常高兴,答应他会与她一同演绎一首歌曲。在历届最佳奥运歌曲榜单中,有一首歌一直榜上有名,那就是《Barcelona》。这首歌不仅气势恢宏曲调瑰丽,美声与摇滚的完美结合也给所有听过的人也难以磨灭的印象,这正是Freddie与Caballé的杰作。1988年10月8日,在巴塞罗那拉尼特音乐节(La Nit festival)上,他们共同演绎了即将发行的专辑中的三首歌,其中就包括这首 《Barcelona》(其余两首分别是《How Can I Go On》和 《 The Golden Boy》)表演由Mike Moran钢琴伴奏,顺理成章地获得巨大成功。同年10月10日,这张万众期待的专辑终于发行 。
《Barcelona》倘若Freddie舞台上最后的光芒,10月8日,没有人会想到这是他最后一次舞台上的表演,罹患艾滋病的Freddie此刻早已知自己命数将尽,却并未对外宣称这个不幸的消息。他甚至继续着工作,作曲,演唱,拍摄MV…… 很多迹象显示,《I'm Going Slightly Mad》的MV是他最后的杰作 。MV中他顶着蓬松的头发,化着中性浓妆,疯癫与自嘲的姿态中含着一丝悲凉 ,这首歌无论是歌词,曲调,配乐都显出一种辽远与诡异,其中穿插着Freddie放肆而不羁的笑声。1991年,专辑《Innuendo》发行,这张专辑是Queen一次奇迹般的回归,他们80年代在电音与舞曲中的迷失不再,而是重拾了70年代恢弘华丽的重金属风格,专辑销量节节攀升,人们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属于皇后们的时代重现…… 然而,这却是一次不折不扣的回光返照,是花朵灰飞烟灭前的最后一场绮丽绽放,因为,死神已向Freddie的身体逼近。
Freddie绝代的嗓音与灵感最终属于上帝。1991年11月24日,Freddie在伦敦自己的别墅中因艾滋病与世长辞。死前有包括男友Jim Hutton在内的几位密友在其旁侧(无其余皇后成员),根据遗嘱,死后他的大部分遗产留给前女友Mary Austin,其中包括伦敦的那套别墅。骨灰去向至今是一个谜,有一说是留给Mary Austin保存,也有一说是洒在瑞士日内瓦湖中(就是那个着名铜像所在地),还有一说,是骨灰被其父母带回了桑给巴亚尔岛,那是Freddie出生的地方。
1992年,由Queen其余三位成员发起的“纪念Freddie Mercury演唱会”在伦敦温布利体育场举行,重回温布利,那个1986年Freddie穿着经典黄色外套引吭高歌的地方。一切物是人非,斯人已逝,取而代之的是众多圈中好友的鼎力演绎,其中不乏摇滚乐坛举足轻重的地方。那种气氛,悲鸣与激情交织的人群的欢呼,是无法用任何文字描述的,歌迷们依旧高举着写有Freddie名字的旗帜大声喊着他的名字,Brian哽咽地唱着《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Robert Plant,这位led zeppelin乐队主唱也到场了,led zeppelin是Freddie生前的偶像,而Robert Plant此时却唱着Freddie的歌,以缅怀逝去的他……1995年《Made In Heaven》发行,这是拥有灵魂Freddie Mercury的Queen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张专辑,大部分曲目是Freddie临终前在病房里录制的,专辑一经上市被歌迷抢购一空。一切或许都没有意义了,Freddie Mercury已经看到了生命尽头的光。他在弥留之际,录制了最后一张专辑。
一场真正的谢幕演出,主角只有Freddie一个人。他的激情、遗憾、泪水、骄傲、不屈,他灵魂的所有都倾注在《Made In Heaven》中。《Heaven For Everyone》《Made In Heaven》《Let Me Live》《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那是一种呼喊,一种挣扎。那种光辉,那种最后的光辉顷刻间照进所有听众的灵魂。我不敢用言语阐述《Made In Heaven》的内容,除了Freddie自己,任何人的任何阐述对于这张专辑都是一种亵渎。曾在电视上看到一条新闻,有一种技术,可以将去世之人的骨灰制成钻石。那么《Made In Heaven》便是这颗钻石。将诡郁锋利的光,刺进每个人的心扉。
我不知道用何话语去结束这篇生平简介。文字是苍白的,甚至音乐也会变得苍白——在生命面前。我不敢说Freddie的死是一种永生,他生前曾那么的眷恋甚至沉溺于这个世界的种种。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在这个世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不——摇滚的一整个时代。Miss you,Freddie。

Ⅷ 翻译翻译

青蛙弗雷迪,在弗雷迪和乐队成名不久后,他们去英国旅游,年轻人都跑来看他们.歌迷们为了买到他们演唱会的票等了几小时.现在当弗雷迪一走进礼堂时就感到很自信,他喜欢唱歌及接下来的喝彩!他最激动的一次邀请是在一个叫“流行之颠”的节目里唱歌,未完待续 补充回答: 来自手机问问 续:那时他要去伦敦,穿贵西服在摄影机前表演.那让人感觉很奇怪,但节目一完,房里电话响了,人人都问何时再与弗雷迪和乐队见面,他们真成明星了。然而事情不是这样.若无人处处跟随,弗雷迪与乐队也不会离开.即使他们戴太阳镜或胡须别人也能认出他们 补充回答: 来自手机问问 他们就是去厕所也会被歌迷发现.他们想藏在图书馆阅览室也没用,那里总有人!他们的隐私常被陌生人谈论,但谈论起来好像他们是好朋友一样.弗雷迪和他的乐队终于明白... 青蛙弗雷迪,在弗雷迪和乐队成名不久后,他们去英国旅游,年轻人都跑来看他们.歌迷们为了买到他们演唱会的票等了几小时.现在当弗雷迪一走进礼堂时就感到很自信,他喜欢唱歌及接下来的喝彩!他最激动的一次邀请是在一个叫“流行之颠”的节目里唱歌,未完待续
补充回答: 来自手机问问 续:那时他要去伦敦,穿贵西服在摄影机前表演.那让人感觉很奇怪,但节目一完,房里电话响了,人人都问何时再与弗雷迪和乐队见面,他们真成明星了。然而事情不是这样.若无人处处跟随,弗雷迪与乐队也不会离开.即使他们戴太阳镜或胡须别人也能认出他们
补充回答: 来自手机问问 他们就是去厕所也会被歌迷发现.他们想藏在图书馆阅览室也没用,那里总有人!他们的隐私常被陌生人谈论,但谈论起来好像他们是好朋友一样.弗雷迪和他的乐队终于明白,他们应在还未感到太痛苦之前就离开英国.所以他们离开英国再也不想回来他们又回到湖里。 展开

Ⅸ 弗莱迪+杰森VS异形+铁血战士 哪个组合厉害

你这如同废话。。。。。。。。。。
杰森固然不死弗莱迪也只是个睡魔。
但是异形可以直接分割并吞噬杰森的肉体。。。那就是不死也只剩个魂儿了~~
而且拿那俩个和铁血比。。。。。你是疯了。。。。。你应该多多看看铁血战士有什么武器。一炮肉体都没了而且铁血的精神强大异形的精神更加强大。
简单地说弗莱迪+杰森vs异形+铁血战士一开始弗莱迪被秒杀然后几秒后杰森也挂了。
没有可比性。弗莱迪那只是个没有什么攻击力的夜魔。我恐怕他不能伤到异形或者铁血。
杰森那刀。。。。和铁血的比?盔甲?力量?武器?智力?行动力?
差距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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