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牌位的简单写法是什么
一般灵位正文包括三部分:称谓+名讳+文种(之灵)。关于称谓,父称先考,不称先父;母称先妣,不称先母。一样道理,祖父称先祖考(或王考),不称先祖父;祖母称先祖妣,不称先祖母。在文字学和风俗学上,父母是活着的时候子女对其的称谓,考妣是对死去父母的称谓。理论上讲,灵位上用“先父”“先母”是咒人的,是大不敬的。
关于名讳,一般来说,子女直呼父母其名为不敬,但灵位上避讳用假借字或减笔会产生不必要的歧义,所以可以用“讳”字表示敬意。“讳”字应当放在名前,不能放在姓前,所谓讳名不讳姓。灵位的尾字作为文种用来标识灵位的类别,一般用“之灵”,不用“之位”“之灵位”。
一般意义上讲,位是排序以后才有的,逝者进祠堂见列祖列宗排序后,才有位,丧葬期间,只有灵,没有位。灵位是竖放的,文字要上下书写,可以用繁体字。如父亲姓名李承业,母亲姓名张玉芬,简单标准的灵位为:“先考李公讳承业之灵”,“先妣张氏讳玉芬之灵”。
古法有神主的制作要求,其质地、大小规格等都有规定。灵位的形状同神主差不多,可以参照。一般来说,灵位主体部分是一个长方形竖板,上部为三角形尖顶,长边一般是短边的两倍以上。灵位一般为木质或竹质,有的地方要求一定要用柏木等。
不使用竹木实体制作的,可以先用竹木或金属支架做一个灵位框架,外面蒙上白纸或布帛等。灵位的底部要有一个座板或支护装置,木质、陶质、泥质等皆可,以便于灵位站放时平衡。
现时条件下,灵位虽没有严格的规格要求,长短宽窄厚薄主家可以自己确定,但也不要随心所欲。一般来说,以宽10—15公分、长30—40公分为宜。
B. 我想找一张父母牵着孩子的手的背影图片
如图所示:
其实在孩子听话和不听话之间有两个关键点需要父母注意,首先就是可以在孩子听话的时候对他们表达感谢,其实孩子最听话的时候也是他们最没有主见的时候,等到年纪渐长有了自己的主意是正常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孩子没有义务一辈子听父母的话。
父母如果能够理解孩子听话其实是对自己的优待,所以这不是应该和必要的,因此父母可以平时对孩子听话的行为表示感谢,这样其实能让孩子今后更加听话,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被尊重的。因为孩子听话是基于对父母的信任之上的,这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父母牵着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在孩子听话和不听话之间有两个关键点需要父母注意,首先就是可以在孩子听话的时候对他们表达感谢,其实孩子最听话的时候也是他们最没有主见的时候,等到年纪渐长有了自己的主意是正常的,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孩子没有义务一辈子听父母的话。
父母如果能够理解孩子听话其实是对自己的优待,所以这不是应该和必要的,因此父母可以平时对孩子听话的行为表示感谢,这样其实能让孩子今后更加听话,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被尊重的。因为孩子听话是基于对父母的信任之上的,这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