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国时期被诱拐的妇女下场如何
从民国时期男性的诱拐女性的动机来看,除了极少部分是拐犯处于善意,希望帮女子脱离苦海,抑或是男女因奸情意图私逃外,多数都以赚钱营利为目的,正因为如此严景耀将这两种罪名归结为“经济罪”。对于被诱的女性来说,则多是“被人价卖为娼、婢女或被卖入戏班学戏,有的则被嫁卖与他人为妻妾。”笔者将结合一些史料简述如下:
被卖为娼妓是这些女性最常见的下场。《北洋官报》记载过这样的一起案件:
被拐卖的女性中,很多被卖去东北。严景耀对此有详细的论述:“这些被拐妇女大都被送到东北当妓女的。那是因为在东北有广大的市场,成千上万的人来自山东、河南、河北等地,他们大多数是男人而且是未婚的单身汉。因此,对女人的需求高了,娶妻的代价也高了,这些外来户只好以原始的方式为他们发泄性欲而采取最省钱的办法。因为对女人的需要高,故拐犯都认为到东北作这种事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
1933年,山东省政府还专门出台命令:
可见,当时山东莱芜地区的卖良为娼的现象已经较为严重。
《妇女评论》有这样一篇文章,节选摘录如下:
这条新闻,大致是说:
十三岁的苏小三子因为家里经济状况不理想,而被家人略诱至妓院,希望将她“押娼”。还好最终脱离了火坑。但是这段文中让人在意的是“这种新闻,向来是没人注意的,因为人人心中觉得这种事是上海所常有的”这句话。这说明了,首先,当时针对妇女的诱拐案的确非常的常见;其次,诱拐后被卖入妓院的女子也不在少数,以至于即使是十三岁的幼女,也让群众们见怪不怪了。
除了最常见的被卖为娼妓外,也有很多女性被卖为婢女、妻妾等。而当时其实不乏一些 社会 名流、政界人士也通过这种手段来买婢女。《海涛》杂志曾记录有《孙元良将军买婢记》,讲述孙元良在正妻之外又派手下去苏州、无锡等地替他购买婢女的事件。虽然八卦小报的故事不知真伪,但是名人买婢女这种现象一定是存在的。
而被卖为妾也是当时所常见,《妇女评论》杂志有过这样一篇小文:
对于这些被诱拐的女性,脱离原有的环境并没有像他们所预想的那样脱离苦海,而是陷入了更深的悲剧之中。如被迫失身,有些甚至会因此丧命。1913年徐家汇就有数名已婚女性被诱拐强奸的案子,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同样是1913年,郑海与其母郑阐氏杀死李俊儿一案中,则因二人将幼女李俊儿诱拐藏匿后担心案情败露而将之致死灭迹。
由上可见,被诱拐的女性,无论其出走是否有主观想改变生活现状的意愿,其下场多半是很悲剧的。当然也有少数女性得以成功脱离苦海,如合肥的两个十五岁少女,上学路上被拍花贼弄晕拐走,但是靠着自己的智慧在南京脱险。但是由于当时这个重视女性贞操以及男权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下,就算拐逃犯的确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受害的女性也会感到难以做人。而且就笔者看到的材料来看,多半的情况下,女性都会落入狼窝虎口。
《后汉书》有个记载汉朝时拐卖妇女的案例,一人叫黄昌,年轻时当个小吏,他老婆回娘家省亲,路上被土匪劫走,卖到四川成了别人老婆,多年以后生儿育女,黄昌官路亨通,升到了蜀郡太守。一次她儿子犯法,作为母亲去顶罪,太守黄昌跟这女人交流,觉得她没有四川口音,恐其有诈,这女的马上回答说,我本是会稽余姚人,黄昌的妻子,因为省亲被劫卖到这里,黄昌大惊,忙问,你怎么识别黄昌,她说,黄昌左脚心有黑痣,还常说自己将来能当二千石的大官,于是黄昌伸出自己的左脚,两人相拥而哭。
在古代诱拐妇女的目的,一般是卖人当老婆,卖人当奴隶,卖到青楼,卖作其它用途,这里的其它用途有点瘆人,比如食用、陪葬、炼丹、祭祀等,拐卖的方法大致有诱拐、迷拐、药物、暴力等;被诱拐的地区集中在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贫困、受灾的地区,尤其四川、贵州拐卖人口猖獗,在有些灾荒年月,甚至大片抢夺人口的行为,暴力抢夺、杀夫捆妻、杀父母捆子女等,被诱拐的,先以殴打、拘禁、强歼等手段予以控制,手段惨绝人寰,令人发指。
拐卖人口的罪犯,称为“掠卖人”,历朝历代律法都对其有严酷的惩罚,抓到了都是个死,只是死法不同,汉朝的《二年律令》记载,掠卖人直接处以磔,大卸八块的意思,《唐律》是绞刑,《大明律》也是绞,家人流放。有个问题要区分一下,古代虽然严禁拐卖,但又允许人口买卖,允许人口买卖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还有官府的印章,称为“和卖”,而律法打击的是采用各种方式的“掠卖”。
北宋时期曾破获一起重大的拐卖人口案,宋真宗年间,广东提点刑狱周湛,在检查从湘鄂南迁至岭南的人口时,发现很多人来源与记录不相符,多方查证后,破获了一起重大的跨省掠卖良人案,在这其间已有大量的人口被卖出,最后解救出男女2600多人,轰动一时。讲一个民国时期的场景吧,鲁豫交界的集市上,经常会有年轻的女人,只穿裤衩和背心,身上挂着牌子,上面写着不等的数字,她们或蹲或蜷缩着,脸上只有恐惧和羞辱,身边是拿着皮鞭和棍棒的粗壮汉子,对了,这些女人就是明码标价的商品,人贩子在一旁高声吆喝,黄花闺女了,快来买回去做老婆,又便宜又好使。周围马上聚满了人群,有指指点点的,有邪恶表情的,更有如狼似虎的眼神紧盯着,似乎要开始一场大动干戈的斗争。
中国 历史 上贩卖妇女的行为一直都有,只是到了晚清和民国时期达到顶峰,那时候贩卖妇女到处可见,而这些妇女经常不敢出门,下面羽评就列举几个妇女被贩卖后的生活。
自从英国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长时间处在被西方列强瓜分的境地,他们不断在中国谋取利益,其中“猪花”就是这个时期的产物,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猪花指的就是被贩卖的妇女,原本一开始列强只是单纯的贩卖猪仔,即男性,让这些廉价的劳动力为他们自己国家服务。
然而这些被贩卖至境外的猪仔,经常忍受不了这种非人的待遇,于是纷纷逃跑,列强为了留住他们,就想到一个方法,将中国的妇女贩卖过去,和猪仔一起,原本只是让他们生活在一起,为他们国家免费提供劳动力。
到了民国时期,没想到这种做法让境外的资本家看到了另一个暴利,就是将这些妇女贩卖到境外,充当妓女,一时间娇小可爱的中国女子在境外得到追捧,这些被贩卖到境外的女子,他们的结局可想而知,面对外国人的凌辱,想自杀都没有机会。
在晚清至民国时期,据说英国人在广州大肆收购妇女,一个妇女40个大洋,很多国人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成了他们的爪牙,为他们提供了更多妇女。
而英国人再贩卖到美洲可以获得1000块大洋,据说当时在美洲的华人女子高达数千人,95%的女子最后都沦为青楼女子,受尽凌辱和折磨,最后自尽。
这或许是妇女被贩卖后最惨的遭遇了。
二:被贩卖到工厂做苦力民国时期很多工厂需要劳动力,此时的贩卖已经成风,他们称贩卖男孩叫“搬石头”,贩卖女孩叫“摘桑叶”。
主要是从农村去欺骗这些女子,说到了大城市什么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还可以享福,最后大多被贩卖到工厂,工厂给人贩子大洋,如果是稍微有些姿色的女子则会被贩卖到青楼,让这些裹脚了的女性为那些上层阶级的人跳那些所谓的小脚舞,跳的不好就要挨鞭子,很多人贩子因此获得巨大利润。
而这些妇女只能不断的工作,稍有怠慢就遭到屈打。
三:充当别人的妻妾 除了上述的几点之外,这些妇女还被贩卖到一些偏远地区,做了别人的老婆,整天不能出门,逃又逃不掉,运气好的自然成了有钱人的小妾,运气不好的被贩卖到穷人家,还要遭受挨打,凌辱,这些女子一辈子只能过着被绳子绑起来的妻子,成了他们的泄欲工具、繁衍后代。
无论哪一个朝代,被诱拐的妇女都鲜有好下场。有的被拐到深山老林给人当媳妇,有的被拐到青楼当妓女。
在民国那个特殊的时期,军阀混战加上 社会 的动荡,当时的人口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大洋。人贩子为了牟取暴利,使用一切手段拐卖儿童、妇女、青壮年。
那个时代的儿童和妇女没有任何人权可言,一旦遇到灾荒,更是成为商品。被拐卖的妇女下场好一点的到个有家人家当奴隶仆役,下场差的可能进了妓院为娼,再差的可能连命都不保。然而,民国时期的政府乏力,无心也无力打击这种犯罪行为。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将贩卖人口定为违法犯罪!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种勒索其家人要钱,得手也就放妇女回去了。妇女可以再嫁人。但是如果隔了夜的,再嫁也就名声不好了。不过还是嫁的出去的。
一种把妇女卖掉,通常是卖去做妓女多一点,也有卖去做童养媳或者小老婆传宗接代的。
做妓女那基本没有什么出头之日,卖身不行的时候,或者留着妓院打杂伺候别的年轻妓女,或者乞丐流落街头。更多是没等到那天已经死了。
做童养媳的年纪小,记不清楚事情,往往在夫家是生育机器和各种干活的。如果遇到宽厚的人家,再生个儿子,儿子有点出息,可能寿终正寝。大多数被繁重体力活或者年幼生育的后遗症折磨,或者家暴,早早去世了。
传宗接代的那些就更可怜的,生出来孩子和她也没关系,混好就是一个奶娘角色。更多也是几经转卖,更为悲催。
一种就是卖去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大概累死居多。
任何一个时代,被拐卖的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而被诱拐的妇女,大部分都被卖去外地。卖家特地不在本地卖,一是因为妇女了解本地,容易逃跑。二是因为这么做的话买卖容易被发现,政府很容易就能破案。而卖到外地的话,就算政府发现本地妇女被拐,也很难插手至外地破案。当时的行政效率极其低下,两地警察在这类案子上几乎无法达成有效的合作。
甚至还有些商人会把拐来的妇女专门卖到其他军阀控制的地盘上,那么想要侦破此类案件就更难了。这也是这类黑色产业流行的关键原因,即便有志改革的政客对此也力不从心。而流落外地的妇女举目无亲,即使是在乱世中苟活了下来,过得也相当孤独、艰难。
彼时很多城市有大量的娼妓,这些娼妓大部分都是从外地拐卖过来的,这是人贩子的重要买家。这些被卖掉的妇女进了妓院后相当于失去了人身自由,还得被强迫服侍男人。赚来的钱大部分也不归自己,而是归妓院,属于当时 社会 被剥削地最严重的群体。大多数被拐来进妓院的妇女最终都是染上病死掉的,毕竟当时根本不讲究卫生 健康 。
还有一些人会被买去做老婆,往往是深山乡村不好讨老婆的男性。他们为了繁衍的任务,所以来到黑市购买妇女。妇女被卖进农村以后,基本上就要和买主过一辈子了,很难逃出村子,也很难再见到家人。如果不听话的话,甚至可能会被村里人动用私刑处死,可以说是相当残酷。
运气好一些的,则会被卖给达官贵人做妾。但前提是自身颇具姿色,这样的话人贩子才会推荐给上层人士挑选。不过进了这种家庭的话,地位也不会太高,毕竟身份只是贱妾。但总比那些落魄于江湖风尘的女性好不少,起码吃穿不愁。但显然这也称不上什么好下场,依然是处于被无限制剥削的地位。
直到新中国建立以后,妇女拐卖问题才逐步得到解决。大量被拐妇女被查清原委后遣送回乡,还有些堕入青楼女子也在政府的帮助下重新从事正当职业。此时的 社会 风貌远比民国时期好得多。
花国的猪仔和猪花。
人口贸易是奴隶 社会 的产物,伴随着工业文明塑造了法治 社会 精神,天赋人权和 社会 契约成为了西方列强的标配,可是世界发展是不充分不均衡的,于是不发达的地区成为了法外之地,在半殖民半封建的中国亦是如此,这其中十里洋场上海是一个典型代表,华洋混居产生了鱼龙混珠的三教九流,上海滩三大亨的故事妇孺皆知,他们生意最重要三项就是妓院和赌场及鸦片,其中妓院的妓女来源除部分贫困家庭主动贩卖女儿外,为了节省成本更多的是来自于拐卖人口。
大航海时代让内陆传统的贸易都市变成了鬼城,鬼城效应让许多经商家庭破了产沦为贫民,贫民们汇聚一起形成了贫民窟,上海滩黄浦江为界,一半天堂一般地狱。美国人为了西部大开发规划了西部铁路,铁路全程万余里需要大量人工,由于美国本土已经禁止奴隶贸易,美国的华商买办就另辟蹊径到内陆来贩卖猪仔和猪花,猪仔被分流到南洋的种植园或者美洲铁路工地,猪花则沦为猪仔的泄欲工具,对于西方来说东方是欲望之都,曾经的天朝上国沦为了罪恶之国,没有了丝绸和瓷器及香料的故事只有百年孤独的红与黑。
那么,民国政府对于贩卖人口采取了那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效果呢?这个积贫积弱的国家真的一夜之间丧失了千年礼仪文明了吗?
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和诱、略诱未满20岁之男女脱离享有亲权之人、监护人或保佐人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图营利或意图使被诱人为猥亵之行为或奸淫而犯前项之罪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元以下罚金。移送被诱人出民国领域外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935年新修订后的《中华民国刑法》提高了“略诱”犯罪的惩罚力度。该法第241条规定:“略诱未满20岁之男女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护权之人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图营利或意图使被诱人为猥亵之行为或奸淫而犯前项之罪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元以下罚金。”
第242条规定:“移送前二条之被诱人出中华民国领域外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当时拐卖儿童罪的最高刑罚仅为无期徒刑,而且只要不将受害者运出国境,人贩面临的最高刑罚仅为有期徒刑10年及罚金1000元。
对于民国刑法嫌轻的惩罚力度,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救济妇孺会的徐乾麟表示了强烈的愤慨:“失拐案如斯之多盖亦有故,法律与习惯二者皆有莫大之影响存乎其间。假使国家对于拐匪斩人子嗣离人骨肉较之强盗尤为残酷,一经破获讯实即治之以极刑,杀一做百必寒匪胆。”可见主张对人贩一律处死的想法并非时人首创。 民间组织是民国时期重要的“打拐”力量 在政府之外,民间组织也是民国时期重要的“打拐”力量。
大 社会 小政府1931年中华慈幼协会发布公告,鼓励公众协助“打拐”: 此次洪水为灾,幅员甚广,灾民扶老携幼来沪避难者,数以万计,无知牟利奸徒,乘机收买难民子女,贩卖为奴婢妾妓者,亦常有所闻。本会以保障儿童权利,谋求儿童幸福为宗旨,深恐无告灾童,被拐匪骗卖,沦入地狱,乃广为宣传,俾同情人士通风报信,以便调查,并在轮船码头与火车站,严密访查,遇有形迹可疑者,严为盘诘,得有证据,即送请法庭讯办。本会现据人报告,业已会同探捕,破获拐匪者数起,送请法院彻究矣。所望同情人士,遇有贩卖儿童情事者,速来博物院路廿号本会所报告,本会必能彻底根究,如有必要时,并当为报告人严守秘密云。 此外,“人民举报”也是挽救被拐儿童的一种方式。
1937年《风采月刊》报道,荻海区园岭村12岁小童余明锐被亲戚拐骗,卖至虎山村,后又被带往他处出售。所幸拐卖途中被乡人发现,及时向队长报告,人贩得以拘捕,小童得以救回。前后所耗时间不过数日,银钱不过18元。 尽管如此,在被拐卖的儿童中,还有大量的受害者未能得到救助。而凭自力得以脱困的,更是犹如奇迹。
1947年《沪西》登载通讯报道了一则异事。上海郊区龙华镇的一户农民女儿3年前走失。女童被拐后,被人贩打得体无完肤,黏上狗皮,做成身高不盈3尺,人首狗身的“狗妖”。人贩为免女童呼救,还将她的舌头剪去,使她不能言语。 3年后,买了女童的江湖艺人带着她来到龙华镇表演。一日,女童生父正好来看“狗妖”表演,女童当即泪如雨下。农夫眼见生疑,次日再带妻子前来。女童含泪在地上写下父母以及自己的名字,方才得以与父母相认。后来女童获救,但身心所受创伤仍是无比沉痛。此案女童的悲惨经历,直是众多被拐儿童的一种写照。不幸如她遭受戕害者,不知几何,而有幸如她能脱离魔爪的,却恐怕只在少数。哀哉可叹。
拐卖儿童所伤害的不仅是千万个儿童和他们的家庭,也是整个 社会 。而要营救这些被拐儿童,也绝不是仅靠被拐儿童的家庭就能完成的。国家应当从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投入资源、提高能力, 社会 组织与 社会 力量也需要得到动员和鼓励。两相配合,双管齐下,也许才能实现“天下无拐”。那个积贫积弱时代不是借口,健全法治和加深道德信仰才是治标治本的方案,我们需要全民投入其中捍卫人类尊严和底线。
民国时期被诱拐的妇女结局相当的悲催,可以说中国 历史 上妇女地位最低,命运最悲惨的时期就是民国。
清末民初,整个中华大地一片混乱,各地军阀割据,很多地方甚至出现了土匪比官府更强大的局面,造就这种乱局的原因有很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时的中国不但受到清政府倒台后的权力真空,而且由于帝国主义大举瓜分中国,整个中国 社会 民不聊生。
在任何动乱的时代最受伤的一定是妇女,民国时期也不例外。民国时期的妇女命运悲催,被诱拐的妇女数量相当的惊人,这些妇女的悲惨命运无非有三个结局:
被卖为娼可以说80%的被诱拐的妇女都被卖入妓院充当娼妓,这是当时拐卖妇女最直接的变现方式。由于 社会 动荡,官府管辖能力不足, 社会 治安极其的不稳定,在各地经常发生妇女被拐卖,而且她们大多数都被卖进了妓院。
被卖入妓院的妇女们命运很悲惨,她们不但失去人身自由,更是被逼迫出卖肉体,为妓院老鸨赚取皮肉钱,自己只能落得很少的收入。当民国时期,买卖人口其实是重罪,但是由于政府的腐败和黑暗,基本上这种妇女拐卖案都不了了之,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在于人民的极度贫穷,由于受害者家庭既没有钱,又没有权,更没有势,家中妇女被拐卖了只能听天由命。
被卖入妓院的妇女从一开始的死活不从,到后来的顺其自然,她们最终变得麻木,甚至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原因也是因为那个时代实在是太穷了,即使逃回家去也可能被饿死,还不如在妓院混个温饱,还能赚几个钱。
这样的心态也造就了很多被卖入妓院的妇女们彻底的放弃了自己的命运,而等到她们人老珠黄的时候就会被妓院无情地扫地出门,彻底的沦落为 社会 的尘埃。
被卖当妾在民国时期,大户人家都以妻妾成群为 时尚 ,但凡有点钱的人家都希望能够有几房姨太太,但是要明媒正娶几房姨太太还是很费钱的,还不如直接买一个女人过来。
于是,就有这种诱拐妇女给大户人家当妾室的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中,被拐卖的妇女就是成为了可以随意交易的商品,她们很多人被卖入大户人家当妾,其实命运还不如娼妓。
被卖入妾室的地位相当的低下,她们由于没有娘家背景撑腰,进入男人家后,不但受到男人的任意辱骂,甚至在男人的正室和子女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这些妇女往往是白天要干很重的活儿,晚上还要伺候男人,如果男人死得早,她也是被赶出家门,沦落风尘的。
被卖异国民国时期诱拐妇女与其他朝代最大的不同在于很多妇女被卖到了异国他乡。这是中国近代史妇女最为悲惨的结局,这些妇女即使被卖入妓院也好,被卖当妾也好,至少她们还没有离开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环境。
由于清末民初时期,国门被帝国主义强行打开,很多人口贸易也涌入了中国,很多的中国妇女被卖到美国、欧洲和东南亚地区。这些被卖出过的中国妇女们除了极少数能够在当地生存下来以外,绝大多数都客死异乡。
被卖到其他国家的中国妇女们其实都是被当作重劳动力,她们在美国,东南亚干着很重的工作,受到非人的折磨,大部分人都被活活折磨致死。
有幸运的,有不幸运的,命运不一样。郭兰英后来成了歌唱家,他算幸运的。
‘贰’ 84年前,那位不向纳粹敬礼,还露出不屑笑容的德国市民,后来怎样
1936年6月13日,二战爆发的前一年,德国汉堡市位于一艘轮船的下水典礼上,当纳粹的高官出现在典礼现场的时候,所有人不约而同地举起了右手,这是十分标准的纳粹军礼,他们的脸上,或是严肃,或是喜悦,亦或者是强装出来的微笑。
然而在这张照片当中却出现了一个极度“不和谐”的一幕,在茫茫人海当中,当所有人举起了右手时,有一个人不仅没有行礼,还有露出了一脸不屑的笑容。
可以坚信的是,没有人不会因为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否认他的伟大。
1944年,苏联红军大破德军防线,开始大反攻,疯狂的纳粹将一些战俘送上了战场,兰德梅赛就是其中之一,1944年10月17日,他死在了克罗地亚,自从被关押以来,至死都没有见过妻子和两个孩子。
唯一幸运的是,两个孩子都活了下来,这段历史才重新面世。
‘叁’ 威海卫保卫战的民国时期
经过浴血奋战,威海人民从日本侵略者手中夺回了威海卫。 然而,就在人民还沉浸于胜利的喜悦中时,国民党反动派却迫不及待地挑起了内战。处于胶东解放区的威海军民,又一次拿起武器,投入到解放战争中。 1947年秋,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山东解放区遭到惨败后,蒋介石派遣其陆军副总司令范汉杰率胶东兵团进攻胶东解放区,妄图消灭胶东半岛的人民解放军,切断山东与华北、东北解放区的相互联系和支援。敌胶东兵团辖第八、第九、第二十五、第四十五、第五十四、第六十四6个整编师,兵力达18万多人。 1947年9月6日,敌胶东兵团四个整编师分三路向胶东腹地推进。敌整编第二十五师继占领栖霞和福山后,于10月1日占领烟台市。威海卫市成为该师的下一个目标。 由此,威海卫保卫战拉开了帷幕。
国民党军从合庆海域登陆
10月13日深夜,在烟台至威海的一条乡间小路上,一支队伍正急速地向威海行进。四周漆黑一片,难得看见灯光。偶尔,“快点,跟上”的短促命令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这支部队是东海军分区独立三团。当晚,他们接到命令:立即赶赴威海。原来,当晚9时左右,国民党军在合庆村东附近海域登陆,占领棉花山、东山公园一带。登陆的是国民党军整编第二十五师一○八旅三二二团一部,有300余人。
与此同时,东海军分区独立一团、独立二团也奉命赶赴威海参战,东海军分区司令员彭栋才来到威海部署战斗。他决定趁敌立足未稳,迅速组织反击。
14日晚,威海警卫营和独立三团一个连进攻棉花山,毙、伤敌百余人。 15日晚,国民党军小股部队向棉花山以西骚扰,被击退。16日清晨,国民党军出动500多人进攻雕山,独立三团连续打退敌四次进攻。当天下午3时,敌人停止进攻。
17日晚9时,我军向敌方发起反击。独立一团七连夺回东山公园,并占领棉花山制高点。国民党军几次反扑,都被我军击退。独立二团二营,反复冲杀,激战八个多小时,毙、伤敌200余人。后来因弹药短缺等原因,我军于18日晨撤出阵地。国民党军随后占领雕山。
敌军登陆后,每隔三五日便到靖子、孙家疃村一带抢掠财物。于10月28日奉命到威海参战的胶东军区昆山部队摸清敌人活动规律后,指挥威海武工队和东海远征爆炸队,在松顶山下孙家疃村附近布设了“地雷阵”,只等敌“上钩”。
11月5日上午8时,国民党的抢粮队出现在棉花山东口。接到消息的昆山部队马上做好了战斗准备。敌先头班走近孙家疃村时,昆山部队开枪射击。敌先头班在慌乱中误进“地雷阵”,被炸死大半。敌后援部队有两个连,走在前面的连踩上了地雷,走在后面的连则吓得溃不成军。此次战斗仅用半个小时,毙、伤敌40余人,我方无一伤亡。
血战古陌岭
古陌岭地势险要,是威海市区北端的屏障。国民党军很清楚古陌岭的军事价值,自进犯威海后,就一直想占领古陌岭。古陌岭,成了威海卫保卫战中的一个重要战场,战斗打得异常激烈。
早在10月15日晚,国民党军就兵分两路出击古陌岭。其一部从棉花山扑向古陌岭,另一部自东山公园进犯古陌岭前坡,企图两路夹击占领古陌岭。东海军分区部队英勇阻击,击退来敌。在这场战斗中,时任独立三团连指导员的张序三所在部队连续击退敌4次冲锋,成功守住了阵地。
10月18日,敌三二二团向古陌岭进犯。担任阻击任务的独立三团三营八连集中5挺轻机枪从早晨打到下午,共打退国民党军8次进攻。其间,机枪手邹立欣毙敌30人,后来被授予一等功。
此次战斗结束后,我军调整了部署,独立二团一营守卫古陌岭阵地。独立三团、武工队等守卫从古陌岭西麓到远遥墩之间的阵地。
敌三二二团登陆威海一个多月,一直被我军压缩在棉花山阵地。为了尽快占领威海,国民党军决定增兵。 11月15日,国民党军整编第八师师长李弥派全部美式装备的一六六旅来威。17日拂晓,新到敌一六六旅的四九六团、四九七团和原有国民党军向古陌岭发起进攻。在百余门大炮和数门海上舰炮的掩护下,敌向古陌岭正面发起猛攻。独立二团一营一连指战员沉着应战,打死打伤大量敌军。天亮后,一营全部投入战斗。
中午时分,国民党军不仅在正面增加了兵力,还派一部向古陌岭阵地后侧进攻,打算前后夹击我军。在腹背受敌、伤亡严重的情况下,独立二团一营指战员英勇反击,又一次打退敌人进攻。
下午3时,急红了眼的国民党军疯狂地扑向古陌岭山顶。敌炮火不仅更为猛烈,还派出飞机对古陌岭阵地进行轰炸。独立二团一营拼死抗敌:子弹和手榴弹打光了,就抓起石头砸;拣石头来不及,就拼刺刀;没有刺刀,就用枪托打;枪托打断了,就揪住敌人厮打……
下午4时,我军根据战略需要,主动撤出古陌岭阵地。 在这场战斗中,涌现出了一批可歌可泣的英雄,乔聚会烈士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战斗中,身为班长的乔聚会腿负重伤,但他坚持不下火线。当他被敌人包围时,他拉响炸药包与敌人同归于尽。
顽强作战逼走敌军
古陌岭战斗结束后,敌三二二团从威海撤离,敌一六六旅驻扎威海。11月18日,国民党军以两个团的兵力进犯市区后,又撤至市区北部和东部,并从远遥墩经槐云、钦村、神道口、城北门、大操场北头至海边,构筑了一条近十公里的封锁线。 自此,两军展开了拉锯战。
白天,国民党军进入城内大肆骚扰居民,甚至窜到南大桥以南破坏工厂和商店。夜间,武工队等深入城里,机动灵活地打击敌人。
12月9日夜,独立三团对槐云北山敌军阵地发起攻击,摧毁地堡18座,毙、伤敌100余人,俘敌12人,缴获3挺轻机枪、5支冲锋枪、8支步枪和9000多发子弹。
东海军分区部队和威海地方人民武装还经常对国民党军前沿阵地进行袭扰、进攻,炸地堡、捉守堡之敌,搞得敌军狼狈不堪。正像当时新华社评论中描述的那样:敌“既难死守,又难逃走,处境险恶,好不发愁”。
1948年3月中旬,国民党军整编第八师师长李弥来到威海,指示一六六旅旅长李荩宣准备撤出威海支援东北战场。李荩宣哀叹被“土八路”缠住了、不好撤。李弥面授机宜,让李荩宣摆出进攻的态势,炮袭一阵,然后撤退。李荩宣怕撤退时遭攻击,便想方设法研究如何逃跑,无心再战。
3月29日,从烟台驶来5艘敌军舰。3月30日晚,国民党军盲无目标地炮击了一个多小时后开始登舰逃离。我军发现后,立即全线出击。独立二团赶到合庆村时,国民党军大部已上军舰,我军只截获了3只木船和60多名未来得及上船的勤杂人员及家属。
担任掩护任务的敌一个排,后从合庆村东南登船逃至刘公岛。
至此,历时半年的威海保卫战胜利结束,国民党军占领威海卫的企图完全破灭。
人民群众成为坚强后盾
威海卫保卫战,是在我方主力部队未参战的情况下进行的。反观敌方,全是经过严格训练的精锐部队,尤其一六六旅更是美式装备。应该说,我军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是很不容易的。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向北发展、向南发展”的战略部署,威海地区的主力部队全部开往东北。 在威海保卫战的半年中,国民党军虽然占领了市区及以北的23个村庄,但被我地方部队紧紧拖住,再也无力发动进攻,最后不得不狼狈逃窜。
仔细研究这场战争,会发现我方之所以能取得威海卫保卫战的胜利,除了指挥得当、战术运用正确以及我军参战部队英勇顽强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益于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援。可以说,威海卫保卫战的胜利,是人民战争的胜利。 内战全面爆发后,各县市狠抓战备工作,地方武装时刻处于整装待发的战斗状态。1947年4月20日,威海卫市政府发布了《告威海卫城市同胞书》,号召全市人民加强备战;9月1日,又发布了《紧急备战训令》,号召全市人民随时准备打击来犯的国民党军。
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全力备战。担架队就有4900多人,担架827副;运输队398个,4000余人;救护队180个,1900余人;各村青妇队、自卫团、妇救会,昼夜轮流放哨。民兵和群众还在沿海及山头、山腰里,挖了简易掩体和交通壕,形成了防御体系。全市6万多民兵严阵以待,边练武、边生产,时刻防备敌人的突然袭击。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大力筹措战备物资支援我军。广大职工每天自愿工作10至l2个小时,最多达l4个小时。广大农民多缴好粮、多卖油,保证部队的粮油供应。城市居民自愿献金、献银、献物,仅献金银就达130多斤。部队广大官兵也踊跃捐献本来就很少的津贴费。全市党、政、军、民为保卫威海卫竭尽全力,筹措了大量战备物资,从而保证了战时需要。
正像亲历威海卫保卫战、时任独立二团战地记者的蒋延庆在他的一篇文章里写的那样:我军参战部队,大部分骨干都调到野战军;新补充的战士,大多是刚参军的青年农民,没有经过系统训练,而且装备较差……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援下,我军后来转弱为强,硬是把敌人拖住了、困跑了。
站在正义对立面的国民党军,尽管武器装备先进,但其不得人心,给养供应不足,不可避免地跌入失败的深渊。
有力支援了其他解放区
威海卫保卫战的胜利意义重大而深远。
国民党军进攻威海卫的企图之一是首先占领威海卫,进而攻占文登、荣成,控制威海卫、石岛等港口,以断绝山东与东北两大解放区的海上交通。
威海卫保卫战期间,荣成、石岛沿海各港口与东北联系并未中断,由此粉碎了国民党军切断胶东各港口与东北海上联系的企图。不管此前还是此后,由山东进入东北的武装部队和地方干部,大多是从胶东各港口渡海北上。不仅如此,东北的大批武器装备,也是通过这些港口源源不断地运往华东、华中战场,从而有力地支援了华东、华中战场的解放战争。
威海卫军民在粉碎了国民党军对威海卫的进攻后,威海地区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区。在随后的日子里,威海军民响亮地提出了“要人有人,要粮有粮,人人立功,事事立功”的口号,又投入到了支援全国的解放战争中。
‘肆’ 如何看待晚清到民国初期社会生活的变化
社会生活的变化 清末民初,经过辛亥革命的冲击,中国社会风尚急剧变化。最大的变化是剪去了发辫。清朝强迫汉族男子束发留辫,晚清的进步人士把辫子视为民族的耻辱。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动员群众剪除发辫。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发布法令,要求人们剪辫易服。其次是服饰变化。封建社会,以服饰区分人们的身份地位。辛亥革命后,千百年来以衣冠“昭名分、辨等威”的作法被社会废弃,于是人们的服装样式开始多样化。当时人们对沿袭已久的缠足之俗进行了严厉批评,出现了不缠足运动,各种不缠足团体和禁缠足宣传,遍及全国。1912年3月13日,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劝禁缠足文》,对改变缠足陋习起到重要作用。南京临时政府还发布了《严禁鸦片通令》,严厉禁烟。 清末民初的女性 清末的中国社会众生相 服饰变化与衣冠之治的解体 从习俗和观念的变化看中国近代社会
清末民初,中国社会出现了鼎新革故的社会潮流,社会风尚新旧并存,而革命新潮流涉及领域广泛、气势之大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崭新的气象。 清末民初外国人在中国的活动
思想观念的更新 南京临时政府发布法律,要求民众革除前清腐朽生活习俗,革新礼仪称谓,废除叩拜、作揖、请安、打千、拱手等旧式礼节,改行鞠躬、脱帽、握手、鼓掌等礼节。婚丧礼节也改为新式,废除旧式婚丧的各种落后礼俗。人们的称谓,不再使用“大人、老爷”,一律以“先生”、“女士”、“君”相称。传统观念逐渐被新观念代替,认识到封建君权、神权、族权、夫权是对个人人格的摧残,提倡西方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力求打破封建枷锁,给人民平等权利和地位。 晚清帝国的“市民社会”问题
南京临时政府以法律的形式,给各种职业的人们以平等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取缔买卖人口及卖身契约。当时全国反对卖淫纳妾,要求实行一夫一妻制,要求有财产独立权,个人自立,不苛待佣工等。各种以人道主义、解放人权为宗旨的社会团体纷纷建立,辛亥革命打破了禁锢人的个性发展的封建枷锁。这时,人们开始对国事政事发生兴趣,各种集会、结社、选举活动得到广泛发展。知识妇女也开始投身于政治。
当时人们重视工商业的作用,认为办实业是救国的重要手段。人们打破了传统的四民观念,为发展实业殚心竭虑,投资设厂,各地出现工商业大发展趋势。 清末的工商金融 民初,新学大倡,学生选择专业,考虑其实用价值及利益,法政科招生,成千上百人报考,传统的作诗填词、习经读史、心学理学,不再受人重视。社会上也出现了追求奢侈浮华的风气,社会各类消费性行业得到发展,对封建社会传统道德伦理观念进行冲击。与此同时,中国固有的学术也发生了显着变化。 清末学术观的变革 晚清学术分科观念及方案 学术史:清末民初的显学 王国维:国学与西学 晚清国学大师王国维 敦煌藏经洞的发现与敦煌学的发展
文学艺术的繁荣 清末民初出现了揭露社会腐朽黑暗的“谴责小说”,如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和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揭露了清朝各级官吏、衙门的腐朽黑暗。还出现了一些反映革命的小说,如《广州乱事记》、《新汉演义》、《血泪黄花》,描写了黄花岗起义和武昌起义。
知识分子积极研究和宣传欧美的思想和文化,出现了许多译着,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卢梭的《民约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约翰·穆勒的《自由原理》等,从中吸取进化论、天赋人权论和西方近代政治方案,作为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武器。文艺作品也被大量翻译,莎士比亚、狄更斯、巴尔扎克的作品,陆续翻译出版。最着名的翻译家是林纾,他根据别人口译,把外国作品翻译成中国的古文。 晚清文化、文学与现代性 莎士比亚全集 狄更斯作品选 巴尔扎克作品选
此外,出现了现代话剧和新式音乐,当时“学堂乐歌”的创作大为盛行,出版了不少课堂歌曲的教材。在美术方面,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新思想、掌握新技巧、勇于创新的画家。如李叔同、吴昌硕、高剑父、刘海粟等。蔡元培则第一次提出了必须对国民进行美术教育。
新闻出版业的进步 清末民初,西学得到很大发展,加上新印刷技术的普遍使用,新闻出版业步入新的发展时期。1897年,夏瑞芳、鲍咸恩等人联合创建上海商务印书馆,开始时只有印刷所,后成为集编辑、印刷、发行为一体的综合性出版企业。1921年1月,陆费逵、戴克敦、陈协恭、沈知方等人创办中华书局。它集编辑、印刷、发行为一身,是民国初年影响极大的近代出版企业。民营出版发行业的发展,很快就超过了教会和官办的出版机构。
革命派在活动期间,也促进了出版活动。如1902年陈范创办《苏报》,聘请章太炎任主笔,发表了大量批判封建专制制度的文章。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东京创刊《民报》,宣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据推算,当时全国的各种报刊杂志有1000余种。中国近代新闻出版事业的兴起和发展与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分不开。 清末民初的中国文化情形(图片)
近代教育的发展 清朝末年开始建立新的教育体制。1903年清朝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规定了在全国范围内实际推行的学制,称为“癸卯学制”,奠定了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的基础。章程颁布后,各类学堂迅速发展,到1909年,全国各类小学已达5万多所,高等学校123所。在创办新式学堂的同时,清朝廷还先后派遣青年学生和官员出国留学,民间也大量出现自费留学生。留学生在在国外大大开阔了眼界,接受了新知识,成为中国社会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分子。 张之洞与晚清学部 京师大学堂章程
民国政府对清末的教育体制又进行了改革,主要措施包括:设置新教育机构。如将学堂改称为学校,男女可以同校,废止读经,禁用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禁止体罚,取消清朝贵胄学堂等。改定教育宗旨。把清学部教育宗旨中关于“忠君、尊孔”的内容取消,以“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为教育的根本宗旨。重订学制。初小4年为义务教育,高小3年,中学4年,大学本科3年或4年,师范学校本科4年等。又陆续颁布各种学校令,补充已公布的《学校系统令》,全称为《壬子癸丑学制》。民国初年的教育制度改革,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快速发展。
望采纳
‘伍’ 民国时期的宋教仁到底是谁刺杀的
这位先生的死,可谓是将民主进程又推后了很多年。从小经历私塾教育并且家庭条件优越的他,早早的就接触了成熟思想。在同伴中也是第一位发起反清活动的人,并且一直致力于在民主的道路上更加深刻努力。他的思想与能力,以及自身的号召力都非常高,有了他,我们的民主进程就会提前很久,对未来发展不可预估。
很多人认为其实幕后者就是袁大帅,没办法民主的最后受益者就是这位他了,他没有对抗的人也没有兵权纷争。毕竟少了一位领头者,对党支持就少了很多。况且离奇的死亡与那位死在开庭前的兇手,难道都值得怀疑。
‘陆’ 为何传统建筑祈年殿和中山陵顶部是蓝色
中山陵的蓝色是因为孙中山提倡民主蓝色象征蓝天,用青色的琉璃瓦有其一定的含意,青色象征苍天,青色琉璃瓦乃含天下为公之意。
1998年,在重庆直辖市成立周年之际,中国邮票总公司发行了一套两枚特种邮票(1998-14 T),第一枚名为“重庆市人民大礼堂”。这座雄伟、庄严,极富民族风格的大礼堂,早已成为重庆市的标志性建筑。国内外游客来到山城,必定闻名前往,或下榻,或驻足观赏,摄影留念。然而,这座大礼堂是何时、何人所建,又经历了何种风波,却是知者寥寥。
中苏大楼何时何人所建?
为解放和建设祖国的大西南,中共中央于1949年成立西南局,由邓小平、刘伯承、贺龙分任第一、第二、第三书记;并决定贺龙任西南军区司令员,邓小平为政治委员,刘伯承为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
解放大西南战役发起后,刘邓大军和贺龙所部南北包抄、夹击退守西南的国民党90万部队,于1949年11月30日解放山城重庆。
1950年7月,西南军政委员会正式成立,西南行政区的首府设在重庆。刘伯承任主席,贺龙、邓小平、熊克武、龙云、刘文辉、王维舟任副主席。其中,熊克武、龙云和刘文辉均为着名国民党起义将领。
从此,重庆就成为大西南的政治、文化中心。
然而,重庆的市政建设,却令人大失所望——除去蒋介石下榻过的“云岫楼”,马歇尔居住过的“草亭”和宋子文、张群、杨森、范石曾等人的豪华别墅之外,并没有一处像样的供人民群众集会、活动的公共场所。
这是由于西南军阀连年混战,鱼肉乡里,根本谈不上为百姓谋福祉。民国时期的军政大员们还有所谓“官不修衙”一说,因为花大钱刚修好“衙门”,不知哪一天就会“易帜”,被另一个军阀占领;而豪宅却是自己的。
西南军政委员会成立后,把原国民党的西南行政长官公署临时作为办公、开会的场所。长官公署的礼堂,虽然还有些民族建筑的风格,但与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等城市的建筑比起来,显得十分寒酸。军政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曾在这座礼堂前拍了一张合影。1950年10月,刘伯承到南京军事学院担任院长兼政委后,在渝的副主席又在这座礼堂前拍了一张合影。从这两张照片上,可见礼堂破败之一斑。
1950年2月初,邓小平在重庆主持中共西南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剿匪、改造起义部队、解放西藏、恢复生产等大计。与会的大西南解放者们,从各地云聚山城,浏览市容,纷纷议论:我们共产党解放重庆之后,应该把它建设好。
贺龙于1950年3月从成都迁往重庆办公。在二野召开的欢迎大会上,他表示:“我们解放了重庆这座雄伟的城市,还要把它建设成为一座现代化的城市。”他视察重庆之后,说,重庆有220万人口,有那么多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厂和学校,没有一座像样的集会场所怎么行?
于是,西南局的邓小平、刘伯承、贺龙三位书记,同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熊克武、龙云、刘文辉、王维舟议定,在重庆市修建供劳动人民集会、运动、娱乐的场所:西南军政委员会大会堂、劳动人民文化宫、西南博物院、大田湾体育场和体育馆、重庆市体委大楼……这些公共设施建成于1953年前后,被称为重庆的“六大建筑”。
在议论军政委员会大会堂的设计构想时,邓小平、刘伯承、贺龙都主张:要搞,就搞有气派的,既能体现民族风格,又要具备现代化的标准,质量要好,不但具备集会的功能,还要具备展览、接待的功能,几十年后也不失其风采。用贺龙的话说,就是“不要学小脚女人”。
大会堂的地址,就选在军政委员会会址对面的马鞍山上。贺龙提出,外观设计,要将北京天坛、南京中山陵和广州中山纪念堂的特点“三合一”,要成为远东第一。邓小平和刘伯承都同意这个设想。据《贺龙年谱》(人民出版社1996年2月第1版,下同)记载:“1951年4月,(贺龙)与刘伯承、邓小平共同决定修建一座能容纳数千人集会的大礼堂和附设一个招待所。”他们又征求了西南局和军政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获得一致赞成。
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就交给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孙志远、财政部部长陈希云、工业部副部长万里(后任部长)、西南军政委员会办公厅主任段云和西南军政委员会工程处处长张一粟等同志来抓。他们组织建筑工程师们设计了5个大会堂的候选方案和沙盘模型,于1951年7月上旬完成,广泛征求意见。
西南党政军各界人士和云南、贵州、四川、西康的领导赴渝开会时,都观看了模型;国民党起义将领卢汉、裴昌会、邓锡侯、潘文华等,也来渝看过模型。最后,选中了由张家德设计的方案。
张家德是工程处的工程师,因为耳背,大家便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张聋子”。他设计的大礼堂屋顶为半球形,直径为46米,是钢网壳式屋架,重280吨,由36片经杆、19根线杆和75000多枚铆钉连接组成,底部支座还设有能适应热胀冷缩的自然滑动的轴承装置。这是中国首次运用的先进工程结构。其外观设计,比邓小平、刘伯承、贺龙设想的还要气派。张家德综合了明清两代建筑的特点,参照广州中山堂的风格,设计了礼堂的主体;将天坛祈年殿和天安门城楼的风格综合在一起,再配以柱廊式的左右两翼,均以塔楼贯穿始终;内部结构为全钢架屋顶,外部仿南京中山陵的蓝色琉璃瓦(改为蓝绿色)作屋顶,朱红柱廊,白色栏杆,瑰丽而又庄重;在礼堂前的广场上,还设计了金水桥和华表。整个建筑,雄伟气派,独具一格。
张家德等工程师们,为了充分体现传统的民族建筑风格,曾分头到重庆的旧书店里淘宝。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果然淘到了一些清代建筑的线装书。经过一年多的设计,工程于1952年正式立项,冠名“西南军政委员会大会堂”。在西南军政委员会改称行政委员会后,大会堂亦随之改称“西南行政委员会大会堂”。
1953年,我国经济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即将开始,苏联将派出专家援助中国进行经济建设。在西南,为了修筑成渝铁路,从1951年开始,就通过铁道部聘请了一批苏联专家。为了宣传、展览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需要有一个像样的场所。经西南中苏友好协会提议,又将这座正在施工的大会堂命名为中苏大楼。
经过西南建设者们夜以继日的辛勤劳动,仅仅用了一年半的时间,1953年底,中苏大楼就竣工了,比原来预计的竣工日期1954年10月,提前了10个月!据《贺龙年谱》记载:“1954年1月,大礼堂竣工。贺龙为礼堂题写了‘西南行政委员会大礼堂’作为正式定名。没有剪彩仪式,免费对社会开放3天,请群众参观。礼堂内大厅四楼一底,大型舞台一座,共设4000个坐席。”
一场不小的风波
大礼堂拔地而起,极为雄伟、壮观,引起很大轰动。凡前来参观的人,无不交口称赞。到西南支援经济建设的苏联等国的专家们参观之后,都耸耸肩,伸出大拇指,感慨地说:中国人自己在50年代就设计出这样的大楼,了不起!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的好友、一位着名建筑师来渝参观时说,50年代中国就设计出了这样的建筑,钢架结构合理,有独到之处,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有位印度人闻讯,专程来渝给大礼堂拍摄了电影片,向印度总理尼赫鲁汇报。尼赫鲁极为赞赏,通过外交部向中国要一套图纸,说印度也要照样建一座。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给重庆写信,说明尼赫鲁的愿望。重庆市政府请示贺龙同意后,把图纸寄到外交部,转给了印度驻华使馆。但后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尼赫鲁的愿望并没有实现。
1954年,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第一次派出访华代表团来西南访问,全团有百余人。重庆当年还没有接待高规格外国代表团的“五星级”宾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就安排朝鲜代表团在“大礼堂”下榻。这是“大礼堂”第一次接待外国贵宾。
谁知,此后来重庆的外国代表团,都指名要住“大礼堂”,并把这作为一种荣誉。从此,“西南行政委员会大礼堂”就被誉为东南亚第一建筑,蜚声中外。
1987年,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出版了一部《建筑史》,其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42项建筑列入了世界建筑史,张家德设计的这座“大礼堂”名列第二。
以后,“西南行政委员会大礼堂”又改称“重庆宾馆”,今又更名“重庆人民大礼堂”,成为重庆市的一大着名景观。
‘柒’ 段祺瑞在民国历史上有什么样的评价
作为当时的风云人物,段祺瑞的功劳的确有不少,例如对德宣战、拒绝附日等等,而要说他最大的历史贡献,恐怕当属三造共和和收复外蒙了。
2、三一八惨案。民国十五年(1926年),趁着冯玉祥的国民军与奉系军阀作战,日本军舰驶入大沽口,炮击国民军,国民军则坚决还击,再被驱逐之后,日本又联合英美等八国向段日瑞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撤除大沽口国防设施。3月18日,在李大钊等人的主持下,北京五千多名群众集会抗议,要求段祺瑞拒绝八国通牒。段祺瑞政府因担心局势失控,命令预伏军警以武力驱散游行队伍,结果造成当场死亡47人,伤200多人的惨剧。死者中为人们所熟知的有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学生刘和珍,李大钊和陈乔年也负伤。后来军警在清理现场时,竟然将死者财物尽行掠去,甚至连衣服也全部剥光。
从此后的事态发展来看,虽然西原借款有忽悠日本之嫌,“三一八惨案”之后段祺瑞也长跪谢罪,但从实际影响来看,这两点都是段祺瑞抹不掉的污点。
作为一个身居高位者,能够在那个时代赢得“六不总理”的美名(不贪污肥己,不卖官鬻爵,不抽大烟,不酗酒,不嫖娼,不赌钱),证明段祺瑞在个人品德层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正如前文所说,他的所作所为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个人能力和当时环境的影响,一生可以说“有功有过”。
‘捌’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国人的”此语出自何处
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纪念刘和珍君》,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从来不怕从最坏最心存恶意的方面去推测中国人。鲁迅用异常冷静的语调、异常细致的手法,客观再现了刘和珍等三人遇害的过程,文字简省,利落,语气笃定,画面感强,像是刻在石碑上的文字和图画,成为三一八惨案的有力见证。
(8)民国时期群众集会微笑图片高清扩展阅读
创作背景:3月18日,北京人民为了反对帝国主义侵犯我国主权,在天安门前集会抗议,会后到执政府前请愿。段祺端竟命令卫兵向请愿群众开枪,并用大刀铁棍追打砍杀,打死打伤二百余人,制造了屠杀爱国人民的“三一八”惨案。刘和珍等爱国青年都是在当时遇害的。
当时的反动文人却在一些刊物上发表文章,对爱国的热血青年进行中伤、诬蔑,致使鲁迅悲愤之极,他在《无花的蔷薇之二》中写道:“如果中国还不至于灭亡,则以往的史实教过我们,将来的事情要大出于屠杀者的意料之外──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墨写的谎言,决掩盖不住血写的事实。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同时,又写了《记念刘和珍君》等文章,痛斥反动政府的凶残行径,揭露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深刻指出了烈士死难意义,总结了这次惨案的经验教训。
‘玖’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作了具体要求,该法第13条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