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西13岁少女杀人案:因美生恨,残杀同窗闺蜜后分尸,结果怎样
13岁的年纪,在读小学五年级的孩子,任谁想到都是活泼可爱、爱玩爱闹的年纪,让人难以相信这样的一个小姑娘会和一起残忍的凶杀案联系在一起。但是在广西河池的南丹县仁广小学就读的一名姓覃的小女生,竟然仅仅是因为自己没有同学长的漂亮,还因为这名周同学曾经说过自己胖,就对同学痛下杀手。案件发生之后,这个女孩虽然因为未满14岁,逃过了法律的制裁,只是赔偿了受害人家属10.8万元,被收容教养3年,但是这一生的污点,也会紧随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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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的这名13岁的覃同学,就算是因为年龄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她以后的人生,必定会因为这件事受到影响。
在三里五乡,甚至当地县城,这名女孩会成为家长教育孩子的典型例子,她以后的工作、生活、婚姻,将是无尽的麻烦。
2. 13岁女孩被打身亡:校园霸凌频频出现,我们到底该如何保护孩子
首先我们应该即使对孩子树立法律意识,这种校霸行为触碰到了法律底线,其次我们应该及时与老师沟通孩子在校情况,对欺凌行为及时反应,最后我们应该经常与孩子沟通,疏导孩子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