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四川一17岁女孩喝醉后,被闺蜜朋友侵犯致死,法院对此是如何判决的
四川的一名17岁女孩,在喝醉以后被闺蜜的朋友侵犯导致死亡。法院对这个案件的两名主犯进行了从重处罚。对于女孩的闺蜜以及酒店,也进行了次要责任的处罚。已经成年女孩自己本身也承担主要责任。
女孩独身在外和朋友们聚会的时候,为了自身的安全,尽量不喝酒,更不要喝醉酒。因为我们不敢保证,每个人都是好人。在醉酒状态下,防范意识就会降低,甚至丧失,引祸上身。
四川17岁女孩喝醉酒。
四川宜宾的一位女孩儿和她的女闺蜜外出玩耍,后来玩饿了就去宵夜。在吃饭的时候又喝了一些酒,结果这名女孩儿喝醉了。
闺蜜就叫来她的男朋友,而她的男朋友又顺便带来两个好朋友,他们一起把女孩儿安置到了一家酒店。随后女孩和她的男朋友离开了,但是闺蜜男朋友的两位朋友却并没有离开,一直在酒店里和女孩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