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路上的文字和圖片都有版權嗎
網路上的原創文字作品和圖片都有版權的。如果轉載需要經著作權人同意,但是著作權用於合理使用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
著作權的「合理使用」指在法律規定或作者無保留相關權利的條件下直接無償使用已發表的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無須經著作權人許可的著作財產許可權制制度。
著作權的「合理使用」的相關法律規定有:《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B. 你好我想問一下把文字做成素材圖片,這樣算不算文字侵權呢
當然算,只要你商用,就算,
C. 90設計網的素材可以商用嗎
不算侵權,但在使用模板之前,必須要做這三件事情。
第一:修改網站圖標、LOGO文件,這個一定要換成自己的。
第二:把網站上跟其他網站有關的文字、圖片、符號等信息去除。
第三:如果模板最下面已經註明,某xx版權所有,請一定要保留,不可去除。
D. 在免費素材網站(千圖網)下載的素材用到公司的宣傳單張之類的東西上算侵權嗎
在免費素材網站(千圖網)下載的素材,用到公司的宣傳單張之類的東西上,算不算侵權,主要要看下載的素材屬於什麼性質。
如果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的時事新聞等內容,不屬於侵權的。如果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的文字作品等,受法律保護。應當經著作權人許可,向其支付報酬,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該法享有的其他權利,才能用到公司的宣傳單張之類的東西上。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