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預防校園暴力手抄報
一、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
要讓社會充分認識到校園暴力問題的嚴重程度以及危害。充分認識
這一問題,不但會促使社會各界群策群力,思考解決問題的辦法,而
且會影響校園暴力的實施者和受害者的行為,使實施者減少侵害行為
使受害者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和意識。
二、學校與當地公安機關建立聯動機制
學校把發生在校內以及周邊地區不穩定因素尤其是可以引發暴力
事件的因素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而公安機關配合學校進行宣傳、教
育。對於實施暴力侵害的,一定要及時依法給予懲處。
三、對未成年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
由於社會對未成年人保護問題宣傳不夠,導致一些未成年人對於
責任問題有了錯誤的認識。一些年齡稍大的未成年人認為侵害了低年
級的學生無所謂,即使嚴重一些,自己年齡小,也不會承擔責任。實
際上,根據我國現有的民事立法,10--18歲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
為能力人,對於他們能夠理解、判斷的一些侵權行為,他們自己是要
承擔法律責任的;而根據刑事法律,14--16周歲的未成年人,對於槍
劫、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殺人等8種嚴重刑事犯罪也是要承擔責
任的;而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對於所有的刑事犯罪都要承擔刑事
責任的。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在他們還小的時候就加強責任意識的教
育。使他們充分認識到,如果他們去傷害了其他低年級的同學,他們
不但可能要賠錢,而且可能要坐牢。
四、加強在校學生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
學校應該教育學生在面對暴力時的策略與勇氣、遭遇暴力以後應該
如何對待等。如面對高年級同學以及校外人員的侵害要及時向父母和
老師匯報;對於嚴重侵害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清理學校周邊環境
學生一定要遠離歌舞廳、游戲廳、錄像廳、網吧等,學校要經常教
育學生不去這些場所。學生之間發生傷害事件,多數是因為去了這些
場所引起糾紛而發生的。
六、學校加強門衛管理
學校門衛對於想進入學校的校外人員一定要檢查證件,問清事由。
發生有人強行進入的情況,值班人員一定要及時報告學校保衛部門或
公安機關。
總之,校園暴力問題已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應該引起學校
的高度重視。要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和成長環境,使他們得以
在和諧、友善、尊重、平等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② 防校園暴力的手抄報怎麼寫
校園暴力的手抄報就是孩子寫一些正能量的東西嗯尤其是欺你欺負我欺負你要團結互助才能有一個很好的環境學習環境
③ 拒絕暴力的手抄報
我叫周宸瀚,今年九歲,我長著一張小小的臉,一雙大大的眼睛,看起來很乖,可是不要被我這乖巧的外表給騙了,我可是厲害的「暴力王」。
有一次,一個同學無緣無故地罵我,我火冒三丈,立刻就一腳踢過去,幾拳打過去。他馬上發飆了,揮舞起拳頭向我沖來,我又幾腳踢過去,他就甘拜下風了。平時不愛哭的他,竟然哭了起來。從此,他一見我就像老鼠見了貓,不敢再對我小眼瞪大眼,我心裡別提有多得意了!
還有一次,另一個同學不自量力來挑戰我,我一陣霹靂無敵旋風掌之後,他不僅服服帖帖,還拜我為師,我心裡想:哈哈,再過不久我就可以獲得「小霸王」的稱號了!
我之所以這么暴力,是因為有一本書上說,只有狠才不會受人欺負。所以當我被欺負時,沒辦法只好用暴力。不過我長大了,明白了當暴力王沒好處,我要慢慢摘下暴力王的帽子。
④ 校園暴力的手抄報圖片怎麼畫.
可以畫一個大哥哥,正在欺負一個小弟弟。在學校操場上!!!
⑤ 校園防暴力手抄報
校園暴力從來都是令人憤慨的焦點之一。近些年來,有不少校園暴力的視頻被上傳到網路上,各種門派層出不窮。越來越猖獗的暴力事件令人心寒,令人不得不憤怒!近日,頻頻出現在校園內外的暴力事件,簡直讓我們觸目驚心!
事例一:4月8日,長春市某高三女生,因為回頭多看了某個女孩一眼,就遭到女孩及其同伴共5人拉到附近的半山腰上,被一頓毒打。
事例二:4月21日,湖南衡南實驗中學某班幾十名學生集體跪在**********場上,有說是班主任罰跪,有說是自願班長帶領自願下跪。
事例三:5月18日傍晚,雲南省普洱市孟連縣發生了一起8名女生結伙對一名女同學進行毆打、侮辱的「校園暴力事件」。
近日,又出現一個穿布鞋的女生,被幾個同學堵在樓梯口要求下跪,並遭遇扇耳光和推搡。
我想問,如今的孩子都怎麼啦,怎麼會變得如此缺乏理智,會變得如此缺少人性。到底是教育的缺失,家長的縱容,還是虛擬網路的危害?我想,也許是兼而有之吧。這些問題已經不能不引起我們每一個人的關注了。究竟是誰的過錯,我們先不用去追究這些。因為無論是有意看也好,還是無意瞧也罷;無論是班主任罰跪,還是學生自願;無論是有家庭背景也好,還是沒有家庭背景也好;無論是鞋子丟失也好,還是被偷也罷。作為家庭和學校,我們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無論與同學之間發生什麼糾葛,出現什麼問題,都應該教育孩子,學會與他人和睦相處,做到與人為善,既要善待自己,更要善待他人,要以一種寬容的胸懷去接受一切事物,去處理各種問題。一旦遇到過錯或問題時,首先要從自身上找原因,即便是他人的錯誤,也要善意地指出,而不能以錯治錯,以罰代法,最終導致雙方都成為受害者和「犧牲品」。
對類似這樣的校園暴力事件,許多教育者也常常不知道如何應對。出於「對家長負責」的心態,教師們往往對具體的人身傷害,比如可見的傷痕,紅腫,流血比較敏感,而正因為教師們對可見傷害的片面重視,學生們會選擇進行不可見傷害,最常見就是人格的侮辱,嘲笑,逼令下跪,輕輕打耳光,而教師卻往往意識不到這種傷害的嚴重性。施虐的孩子發現,只要自己造成的傷害不是可見的,受害的孩子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
現實生活中,常見的情況是,當一個學生被毆打和侮辱以後,教師對打人者只是加以訓斥,對受傷者積極治療,可是,他的工作僅此而已嗎?那個打人者成了學生當中那個出盡風頭的人物,而對挨打的人來說,這個懦弱的形象將一直伴隨著他。真正的做法,應該是幫助受害者在集體活動中出風頭,擁有更多的朋友,迅速走出這一次被打的陰影,並且讓欺負人的孩子知道「對方也是不好惹的」。就拿龍湖一中校長喬栓柱對媒體公開事件的處理結果來說:這件事情學校知道後,考慮到女孩子的自尊心,就沒有公開處理。而是對幾個打人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並要求她們向被打的那個女生道歉,女生也原諒了她們。這種不得體的處理方式,實際上在縱容傷害她們,並不能解決實質性問題。
有人說,學生們的暴力行為,是當今學校通過「淘汰教育」的模式引發的。這種觀點認為,中國的學校教育將本應是普及的教育變成了選優教育和淘汰教育,這種教育的後果就是製造了大量的「失敗者」,他們的失落感造成了反社會和攻擊傾向,其實這種模式仍然只能解釋國外的偶發式,情緒性的校園暴力,無法解釋發生在中國廣大校園里的暴力事件。
還有人說,孩子們的暴力行為,都來自對影視和游戲中暴力情節的模仿。然而,暴力影視作為一個模仿對象,它只是讓壞孩子們的攻擊行為看起來更「酷」,並不能帶來攻擊沖動本身。文革的時候沒有什麼暴力影視和游戲,校園暴力卻同樣存在。並且,至今也沒有科學研究證明是暴力影視和游戲激發了青少年的暴力行為,國外研究認為暴力內容的社會惡果是使得受眾對暴力的容忍度增加,但它並不是暴力行為的直接原因,而且,青少年接觸一定的暴力內容,反而使得攻擊傾向有所下降,因為他的攻擊慾望被發泄掉了。
筆者認為,當前學校暴力事件產生的原因,應當說是社會人文教育的缺失。暴力事件行為的發生背景,是由於學生人道主義和平等意識的缺失。在他們受到的教育中,他們不知道人的權力是天生就有的,不知道人生來就是平等的,更不知道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因此,校園暴力就是屬於這種用加害他人的方式來解決糾紛,當個人對抗不佔優勢的時候就聚眾來強化自己的勢力。由於沒有平等待人的意識,就有出現一種想凌駕於別人之上的心理。羞辱、侮辱、凌辱他人都是這種心理使然,用暴力使人屈服,用凌辱來矮化他人的人格。這就是人文教育缺失所造成的必然現象。試想,現實中,我們哪一個家庭不是以孩子的要求為中心,哪一所學校不是以追求學生的升學率為目標。長期下去,對孩子的無節制的索取和要求,養成了他們在家裡就是以自我為中心,家庭其他成員都得圍著他轉;只注重學生成績的提高,而不注重對學生的品德和心理教育,就會導致他們人格上的缺陷。長期以往,桀驁不馴、專橫跋扈的個性就會在孩子的身上滋生,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埋下終身隱患。
國外的研究和中國的實踐都已經證明,具備民主和平等的校園風氣,校園暴力就會大大減少,因為民主的特點就是要培養學生的平等意識和人道主義,讓他們像一群居住在小區里的業主,而不是監獄里的囚徒,而最好的培養方式就是製造一個民主和參與性強的校園管理環境。因為,無論發生何種校園暴力,學校無疑都是第一責任方,而班主任更是第一責任人。教師是下一代的守護人,並給予他們關於人格成長的教育,這是各個國家都將這個職業特殊化的真正原因。只有建立起平等意識和學生人道主義,校園暴力才有可能結束。
⑥ 校園暴力手抄報圖片怎麼畫
校園暴力手抄報圖片
⑦ 簡單的掃黑除惡預防校園欺凌的手抄報怎麼畫
校園欺凌不一定在校園內發生,放學後同學間的欺負行為也算在內。
主要表現是欺負、欺負弱小的人,令受害者在心靈及肉體上感到痛苦。校園欺凌通常都是重復發生,而不是單一的偶發事件。有時是一人欺負一人;有時集體欺負一人。
通常欺負者不覺得自己不對,而是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發欺凌者。
欺凌者的類型
典型欺凌者
·霸道和沖動,傾向使用暴力欺壓他人。
·比較自我中心對受害同學缺少同情心。
·得到部分朋輩的認同。
·行為上比起其他同學突出。
被動欺凌者
·看見欺凌者的暴力行為得逞,於是協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則藉此保護自己,免受欺凌。
·看見欺凌者欺凌同學後,則嘲笑受害者無用。
易成為受害者的類型
·性格內向、害羞、怕事。
·在同學間不受重視,只有很少朋友,在學校中十分孤單。
·缺乏與朋輩相處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學不滿和反感。
·有身體障礙者、有智力障礙者。
·沉默、表達能力不佳者。
·性格或行為上有異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