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各個朝代黃袍的顏色
陰陽五行學說一直以來在中國都是極其盛行的,在諸子百家的也鄒衍更是獨創陰陽家,並且認為各個朝代都是有著自己的德行的,這些德行正與五行所相對應。受此思想的影響,中國古代的帝王們也都對五行學說十分的關心,紛紛研究自己王朝的德行,而王朝德行的直接體現則是皇帝的龍袍的顏色,所以在真實的歷史中,皇帝的龍袍並不全是黃色的,各個朝代都有專屬於自己的顏色。
五行分別是木火土金水,而與之對應的顏色則是青、紅、黃、白、黑。五行之間的相生相剋,正如各個朝代的更替一般,相生相剋。
隨後的到清朝就亂了,畢竟是少數民族政權,對於傳統的五行相生相剋理論並不是很在意,因此也沒有明確定自己的德行。自此朝代的尚德尚色理論中斷,當然後世也有人認為清朝屬水德,依據五行相生理論,民國屬木德,尚青,因此會有青天白日。而本朝屬火德,所以全國各地赤旗飄飄。
B. 清朝皇上和太子的衣服的龍有什麼不一樣有圖
朝服顏色不同,皇帝為金黃色,皇太子服為明黃色。朝服上所綉龍數也不同,皇帝綉九龍,皇太子綉五龍。皇子朝服是綉四龍的。皇太子的袞冕,用白珠九旒,紅絲組為纓,青擴充耳,犀簪導。青衣朱裳,五章在衣,四章在裳。白紗中單。瑜玉雙佩。白襪朱舃
C. 古代,太子穿的衣服叫什麼,如王爺的衣服叫蟒袍,皇帝的衣服叫龍袍
古代,太子穿的衣服四爪蟒袍。
蟒袍在明代是官員的朝服,到清代才放寬限制,上至皇子下至未入流者都可穿服,只在顏色、蟒數上有區別限制。而龍袍皇帝專用的袍。
據《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記載:「皇子蟒袍金黃色,片金緣,綉文九蟒(皇族為明黃、金黃及杏黃,以片金為邊緣,綉著九蟒)。」普通人一般為藍色及石青色。
明代"蟒衣"本是皇帝對有功之臣的"賜服"。至清代,"蟒衣"則列為"吉服",凡文武百官,皆襯在補褂內穿用。衣上的蟒紋與龍紋相似,只少一爪(趾)」,所以,把四爪龍稱為"蟒",遂名曰"蟒衣"。戲曲服裝中的"蟒"即是明、清"蟒衣"基礎上,經過裝飾和美化後所形成的。
(3)各朝代皇子的衣服正裝圖片擴展閱讀
龍袍與蟒袍的色彩
一、龍袍
龍袍的色彩選用頗有研究,並十分嚴格,古代人使用的色彩並非單純是人的本性需要,同時又作為一個種族或部落的標志,在遠古舊石器時代的山頂洞人穿用採用赤鐵礦染色,到了夏代崇尚黑色,周代崇尚紅色,秦朝崇尚黑,漢朝推繹周崇尚紅。
隋文帝穿的龍袍第一次採用黃色,其後長期以黃色為最高貴,它象徵中央,因此,這種風氣一直沿用下來,直到封建王朝結束。龍袍上的字紋樣的顏色由淡月白色,品月和普藍組成,「蝙蝠」有朱紅、棗紅、絳色、香色、青銅色等數種顏色。
二、蟒袍
蟒袍主要使用十種純色,分為"上五色"(正色)和"下五色"(副色)。上五色指紅、綠、黃、白、黑,下五色指紫、粉(紅)、藍、湖、香。京劇服裝繼承了中國民族藝術的裝飾色彩傳統,大膽用色,色彩傾向鮮明,注重強烈對比。
又因為它是一種"刺綉之服",金銀線(復合色)具有調和作用,所以,服裝色彩既有強烈對比,又和諧統一,並且光彩燦爛,極為富麗。對於具體人物,力求擴展服裝基色(主色)的面積,造成"一人一色"效果。用色也具有特定的寓意,根據人物的類型而定。
D. 求唐朝男女古裝名稱及服裝圖片,越多越好,還有唐代的頭發八寶名稱,簡單發髻名和常用的頭飾名稱,還有各
由隋入唐,中國古代服裝發展到全盛時期,政治的穩定,經濟的發達,生產和紡織技術的進步,對外交往的頻繁等促使服飾空前繁榮,服裝款式、色彩、圖案等都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嶄新局面,而這一時期的女子服飾,可謂中國服裝中最為精彩的 篇章,其冠服之豐美華麗,妝飾之奇異紛繁,都令人目不暇接。大唐二百餘年的女子服飾形象,可主要分為襦裙服、男裝、胡服三種配套服飾。
唐朝服飾由於唐朝採取開放政策,對西域、吐蕃的服飾兼收並蓄,因而「渾脫帽」、「時世妝」得以流行。這就是中國古代服飾史上的第三次大變革。與前兩次服飾大變革所不同的是,這一次的服飾大交流是由南北走向向東西方向流動。冠服制度是封建社會權力等級的象徵,作為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精神支柱的儒學,則把恪守祖先成法作為忠孝之本,強調衣冠制度必須遵循古法,特別是作為大禮服的祭服和朝服,不能背棄先王遺制,故稱法服;它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和封閉性。宮廷日常服裝稱為常服,常服具有時代的特徵。唐高祖李淵(公元618年至636年)於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頒布新律令,即著名的「武德令」,其中包括服裝的律令,計有天子之服十四、皇後之服三、皇太子之服六、太子妃之服三、群臣之服二十二、命婦之服六。內容基本因襲隋朝舊制,天子的14種服裝為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通天冠、緇布冠、武弁、弁服、黑介幘、白紗帽、平巾幘、白恰。皇太子的六種服裝有袞冕、遠游冠、公服、烏紗帽、弁服、平巾幘。群臣的22種服裝有袞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平冕、爵冕、武弁、弁服、進賢冠、遠游冠、法冠(獬豸冠)、高山冠(側注冠)、委貌冠(與皮弁同制)、卻非冠、平巾幘、黑介幘、介幘、平巾綠幘、具服(朝服)、從省服(公服)、婚服;皇後的三種服裝有褘衣、鞠衣、鈿釵襢衣;皇太子妃的三種服裝有褕翟、鞠衣、鈿釵禮衣。
唐朝服飾唐代服飾之所以絢麗多彩,有諸多因素,首先是在隋代奠定了基礎。隋王朝統治年代雖短,但絲織業有長足的發展。文獻中記隋煬帝「盛冠服以飾其奸」,他不僅使臣下嬪妃著華麗衣冠,甚至連出遊運河時大船纖繩均傳為絲綢所制,兩岸樹木以綠絲飾其柳,以彩絲綢扎其花,足以見絲綢產量之驚人。
中國冠服制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到了周代逐步完善,春秋戰國之交被納入禮治。到了唐代,冠服制度發展到十分豐富完善,對後世與國外都產生深遠的影響。
唐代官吏服裝大致可分兩類,一類為祭祀與重大政事活動的服裝(祭服或朝服);一類為比較普通的工作與社交活動的服裝(公服或常服)。
凡是從祭的祭服和參加重大政事活動的朝服(又稱具服)、制度與隋朝基本相同,而形式上比隋朝更富麗華美;一般場合所穿的公服(又稱從省服)和平時燕居的生活服裝常服(又稱讌服),則吸收了南北朝以來在華夏地區已經流行的胡服、特別是西北鮮卑民族服裝以及中亞地區國家服裝的某些成分,使之與華夏傳統服裝相結合,創制了具有唐代特色的服裝新形式。其中像缺胯袍、〓襠、半臂、〓衣、大口褲等都是例子。缺胯袍就是直裾,左右開衩式的長袍,又稱四〓(音撰,衣緣也)衫,它可以和襆頭、革帶、長靿靴配套,成為唐代男子的主要服裝形式。
唐代官服發展了古代深衣制的傳統形式,於領座、袖口、衣裾邊緣加貼邊,衣服前後身都是直裁的,在前後襟下緣各用一整幅布橫接成橫襕,腰部用革帶緊束,衣袖分直袖式和寬袖式兩種,窄緊直袖的稱為〓衣,《釋名》說它「言袖夾直,形如溝也。」這種款式便於活動。寬袖大裾的款式則可表現瀟灑華貴的風度,稱圓領衫、袍,上自帝皇、下至廝役都可以穿。襆頭、圓領、革帶、長靿靴配套的服式,一直流傳到明代。
簡言之,唐代百官常服(註:常服不可入祭禮與重大朝會)承襲前制,為圓領袍服,因前後襟下緣用一幅整布接成橫襕,故稱圓領襕袍。初唐、盛唐時受胡族風尚影響流行窄緊直袖式樣,中晚唐以來胡風,流行傳統寬衣大袖。與常服配套的首衣是襆頭,足衣為烏皮六合靴,飾物有腰帶、魚(龜)袋等。
唐高祖曾規定大臣們的常服,親王至三品用紫色大科(大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玉帶鉤。五品以上用硃色小科(小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草金鉤。六品用黃色(檸檬黃)雙釧(幾何紋)綾製作,腰帶用犀鉤。七品用綠色龜甲、雙巨、十花(均為幾何紋)綾製作,帶為銀銙(環扣)九品用青色絲布雜綾制 作,腰帶用瑜石帶鉤。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年至649年)時期,四方平定,國家昌盛,他提出偃武修文,提倡文治,賜大臣們進德冠,對百官常服的色彩又作了更細的規定。據《新唐書·車服志》所記,三品以上袍衫紫色,束金玉帶,十三銙(裝於帶上的懸掛鞢〓帶的帶具,兼裝飾作用)。四品袍深緋,金帶十一銙。五品袍淺緋,金帶十銙。六品袍深綠,銀帶九銙。七品袍淺綠,銀帶九銙。八品袍深青,九品袍淺青,瑜石帶八銙。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黃色,銅鐵帶七銙(總章元年又禁止流外官及庶人服黃,已見上述)。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因怕八品袍服深青亂紫(古代用藍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紅色光,故怕與紫色相混),改成碧綠。自春秋時期齊桓公(公元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穿紫袍始,才確定了以紫為上品的服裝色彩格局,至宋元一直未變。到明朝才被大紅色所取代。
時至隋唐,中國服飾最明顯的特點是雙軌制。在大的祭祀場面,穿漢人的傳統衣服。在平時,唐代的常服是胡服(即鮮卑裝)系統。唐代國家統一,經濟繁榮,形制更加開放,服飾愈益華麗。唐代女裝的特點是裙、衫、帔的統一。在婦女中間,出現了袒胸露臂的形象。在永泰公主墓東壁壁畫上,有一個梳高髻、露胸、肩披紅帛,上著黃色窄袖短衫、下著綠色曳地長裙、腰垂紅色腰帶的唐代婦女形象,從而對「粉胸半掩疑暗雪」,「坐時衣帶縈纖草,行即裙裾掃落梅」有了更形象的理解。慢束羅裙半露胸,並不是什麼人都能做的。在唐代,只有有身份的人才能穿開胸衫,永泰公主可以半裸胸,歌女可以半裸胸以取悅於統治階級,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是不許半裸胸的。當時,唐朝半露胸的裙裝有點類似於現代西方的夜禮服,只是不準露出肩膀和後背。
唐代冠服制度在武德令推行之後,也在不斷修改完善,它上承周漢傳統,從服裝配套、服裝質料、紋飾色彩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系列。
唐代男子服飾,在延續傳統的交領、對襟漢服的基礎上,多了新的款式。其一是襆頭,其二是圓領窄袖袍衫。
唐時以襆頭袍衫為尚,襆頭又稱袱頭,是在漢魏幅巾基礎上形成的一種首服。唐代以後,人們又在襆頭裡面增加了一個固定的飾物,名為「巾子」。巾子的形狀各個時期有所不同。除巾子外,襆頭的兩腳也有許多變化,到了晚唐五代,已由原來的軟腳改變成左右各一的硬腳。
圓袍翻領後
唐代官吏的主要服飾為圓領窄袖袍衫。另在袍下施一道橫襕,也是當時男子服飾的一大特點。
從眾多傳世圖畫看來,這種圓領袍衫在非正式場合下流行一種「瀟灑穿法」:不合頸下胸上的一段,讓袍子前面的一層襟自然松開垂下,形成一個翻領的樣子。這也算向胡服中的翻領靠近,也確實達到了與胡服相仿的效果。用今天的話說,大概就叫顯得洋氣。
不過,圓領袍並不是田間日頭的老百姓們的通用服裝,更不是重大祭祀與重大政事活動時的服裝。
唐代國家統一,經濟繁榮,形制更加開放,服飾愈益華麗。唐代女裝的特點是裙、衫、帔的統一。唐朝女服較之其它朝代,具有強烈的自信心與流行意識,更加追求大氣飄逸與華麗絢爛。
唐朝服飾襦裙服系指唐代女子上穿短襦或衫,下著長裙,佩披帛,加半臂(即短袖)的傳統裝束。唐女襦裙裝在接受外來服飾影響下,取其神而保留了自我的原形,於是襦裙裝成為唐代乃至整個中國服裝史中最為精彩而又動人的一種配套裝束了。襦,一般只長到腰,很短,是唐代女服的特點。與此相近的衫,卻長至胯或更長。唐女的襦、衫等上衣是各個階層的常服。元稹詩句「藕絲衫子藕絲裙」,張佑詩句「鴛鴦綉帶拋何處,孔雀羅衫付阿誰」,歐陽炯詩句「紅袖女郎相引去」。從這些詩句看,唐代女子著襦、衫已非常普遍,而且喜歡紅,淺紅或淡赭,淺綠等色,並加上「羅衫葉葉綉重重,金鳳銀鵝各一叢」的金銀彩綉為飾,外觀更是美不可言。襦的領口常有變化,襦衫領型有:圓領、方領、直領和雞心領等。
盛唐時代有袒領,即領口開得很低,早期只在宮廷嬪妃、歌舞伎者間流行,後來連豪門貴婦也予以垂青,從唐墓門石刻畫和大量陶制女俑來看,袒領流行開來,或許已經遍及黎庶,因而當時藝術形象中出現的袒領女裝形象為數實在不少。裙,唐代婦女下裳為裙。這是當時女子非常重視的下裳形式。制裙面料多為絲織品,但用料有多少之別,通常以多幅為佳。裙腰上提高度,有些可以掩胸,下身僅著抹胸,外披紗羅衫,致使上身肌膚隱隱顯露。如周昉《簪花仕女圖》,以及周濆「慣束羅衫半露胸」等詩、畫即描繪這種裝束,這是中國古代女裝中最大膽的一種,足以想見當時思想開放的程度。唐代裙的質料、色彩和樣式均大大超過前代,可謂群芳爭艷,瑰麗多姿。如唐詩中所涉及的諸多裙式有:「上仙初著翠霞裙」,「荷葉羅裙一色裁」、「兩人抬起隱花裙」、「竹葉裙」、「碧紗裙」、「新換霓裳月色裙」等。
唐代裙色多彩,可以盡如人所好,多為深紅、杏黃、絳紫、月青、青綠。其中尤以石榴色流行時間最長。李白有「眉欺楊柳葉,裙妒石榴花。」萬楚五有「眉黛奪得萱草色,紅裙妒殺石榴花。」其流行范圍之廣,從《燕京五月歌》中可見,「石榴花開街欲焚,蟠枝屈朵皆崩雲,千門萬戶買不盡,剩將女兒染紅裙。」石榴裙最大的特點,是裙束較高,上披短小襦衣,兩者寬窄長短形成鮮明對比。這種上衣下裙的「唐裝」,是對前代服裝的繼承、發展和完善。從整體效果看,上衣短小而裙長曳地,使體態顯得苗條和修長。
唐朝服飾唐朝還流行女子穿「胡服」。「胡服」就是西域人的服裝。腰帶形式也深受胡服影響。在此以前,人們的腰飾是以金銀銅鐵,這時候流行系「蹀躞帶」,帶上有金飾,並扣有短而小的小帶以作系物之用。這種腰帶服用最盛是在唐代,以後延用一直至北宋年代。盛唐以後,胡服的影響逐漸減弱,女服的樣式日趨寬大。到了中晚唐時期,這種特點更加明顯,一般婦女服裝,袖寬往往四尺以上。中晚唐的貴族禮服,一般多在重要場合穿著,穿著這種禮服,發上還簪有金翠花鈿,所以又稱「鈿釵禮衣」。
風俗-女著男裝
唐朝服飾女著男裝在中國長期封建社會中,是較為罕見的現象。《禮記內則》曾規定,「男女不通衣服。」盡管事實上不可能這么絕對,但是女子著男裝,常會被認為是不守婦道。唐以前雖然在漢魏時也有男女服式差異較小的現象,但那不屬於女著男裝,只有在氣氛非常寬松的唐代,女著男裝才有可能蔚然成風,即使這樣,還應將一部分起因歸於游牧民族的影響。當時影響中原的外來服飾,絕大多數都是馬上民族的服飾。那些粗獷的身架、英武的裝束,以及矯健的馬匹,對唐女著裝意識產生一種滲透式的影響,同時創造出一種適合女著男裝的氣氛。《舊唐書輿服志》載,「或有著丈夫衣服、靴、衫,而尊卑內外斯一貫矣」已明確記錄下女著男裝的情景。《新唐書五行志》記,「高宗嘗內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帶,皂羅折上巾,具紛礪七事,歌舞於帝前。
《舊唐書輿服志》載,「或有著丈夫衣服、靴、衫,而尊卑內外斯一貫矣」已明確記錄下女著男裝的情景。《新唐書 五行志》記,「高宗嘗內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帶,皂羅折上巾,具紛礪七事,歌舞於帝前。帝與後笑曰『女子不可為武官,何為此裝束?』」看得出來,皇帝也是抱著寬容欣賞的態度,並沒有呵斥女兒不守禮法。雖說這太平公主此舉有些恃寵撒嬌,但也說明了唐初已經出現女著男裝的案例。
女著男裝的風氣尤在大唐開元、天寶年間盛行。《中華古今注》記,「至天寶年中,士人之妻,著丈夫靴衫鞭帽,內外一體也。」《新唐書李石傳》記,「吾聞禁中有金鳥錦袍二,昔玄宗幸溫泉與楊貴妃衣之。」由此可以看出,當時女子仿製男裝,穿著男裝相當普遍。
風俗-開放與束縛
在永泰公主墓東壁壁畫上,有一個梳高髻、露胸、肩披紅帛,上著黃色窄袖短衫、下著綠色曳地長裙、腰垂紅色腰帶的唐代婦女形象,從而對「粉胸半掩疑暗雪」,「坐時衣帶縈纖草,行即裙裾掃落梅」有了更形象的理解。
慢束羅裙半露胸,並不是什麼人都這樣的。實際上唐代婦女依然處在封建禮教的制約下,只有身份特殊的人才穿出開胸衫。古畫中人可以半裸胸,那也是養在內宅;歌女們半裸胸,則是以身體取悅於統治階級。而平民百姓家的女子仍然是不半裸胸的。當時,唐朝半露胸的裙裝有點類似於現代西方的夜禮服,只是不準露出肩膀和後背。
「半露胸」的繪畫,與「女著男裝」的案例,似乎從側面反映了當時社會思想開放的程度。因此很多人由此相信唐代的女性開放自由。但這其實只是一種片面的理解。實際上,武則天之後,唐朝社會對女性拋頭露面的情況愈加心懷芥蒂,「守本分、守婦道」為仕家大族對女性成員的通常要求。考察古代封建文化對女性定立的規章制約,很多教條書籍就出於唐代。
雖然,女性在唐代對社會地位的追求出現了勃發期,但就歷史長河來看僅是曇花一現。「走出去」的途徑只有偏向放縱肉體取悅於男性掌握的權力階層,另一種對社會地位權利的呼喚則很快湮沒在男尊女卑的傳統風俗下了。
唐代武官的服制花色,規定武三品以上、左右武威衛飾對虎,左右豹韜衛飾豹,左右鷹揚衛飾鷹,左右玉鈐衛飾對鶻,左右金吾衛飾對豸。又諸王飾盤龍及鹿,宰相飾鳳池,尚書飾對雁。後又規定千牛衛飾瑞牛,左右衛飾瑞馬,驍衛飾虎,武衛飾鷹,威衛飾豹,領軍衛飾白澤,金吾衛飾辟邪,監門衛飾獅子。唐太和六年又許三品以上服鶻銜瑞草、雁銜綬帶及對孔雀綾襖。這類紋飾均以刺綉,按唐代服裝款式,一般應綉於胸背或肩袖部位。
唐代在戰場上馳騁的都是人披馬甲不具裝的輕騎,步兵甲占步兵人數60%,《唐六典》記唐甲有13種,即明光甲、光西甲、細鱗甲、山文甲、烏錘甲、白布甲、皂絹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鎖子甲、馬甲。
鎖子甲即曹植表中所說的環鎖鎧,《晉書·呂光傳》記載前秦呂光在進攻龜茲城時見西域諸軍甲如連鎖,射不可入,隋唐時西域康國向中原朝廷進貢過此種鎧甲。唐代將此種鎧甲分成大中小三種型號,按體型高矮分給戰士使用。《唐六典》武庫令中記載著弓、刀、甲的種類,盾則改名彭排,計6種,即藤排、團排、漆排、木排、聯木排、皮排。據註明,藤、團、漆、木都是古制。
五代鎧甲戎服
隋唐五代服飾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後,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高宗、則天兩朝,國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安史之亂」後,重有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五代時期在服飾方面基本沿襲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歷史舞台,鎧甲重又全用甲片編制,形制上變成兩件套裝。披膊與護肩聯成一件;胸背甲與護腿連成另一件,以兩根肩帶前後系接,套於披膊護肩之上。另外五代繼續使用皮甲,用大塊皮革製成,並佩兜鍪及護項。
唐代胄甲
隋唐五代服飾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後,進行了一系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高宗、則天兩朝,國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安史之亂」後,重有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特別是鎧甲,晚唐時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鎧甲,據《唐六典》記載,有明光、光要、細鱗、山文、鳥錘、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鳥錘、細鱗甲是鐵甲,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在鎧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隋唐胄甲1
隋唐五代服飾隋代使用最普遍的鎧甲為兩襠塏和明光塏。兩襠塏的結構比前代有所進步,形制也有一些小的變化。一般身甲全魚鱗等形狀的小甲片編制,長度已延伸至腹部,取代了原來的皮革甲裙。身甲的下擺為彎月形、荷葉形甲片,用以保護小腹。這些改進大大增強了腰部以下的防禦。明光塏的形制基本上與南北朝時期相同,只是腿裙變得更長。隋代戎服為圓領長袍。
隋唐胄甲2
隋唐胄甲唐代胄甲,用於實戰的,主要是鐵甲和皮甲。除鐵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鎧甲中比較常用的,還有絹布甲。絹布甲是用絹布一類紡織品製成的鎧甲,它結構比較輕巧,外形美觀,但沒有防禦能力,故不能用於實戰只能作為武將平時服飾或儀仗用的裝束。
中國古代漢族婦女的發型隨著年齡和身份的變化而變化,年幼時以梳丫髻為多,成年後則改梳丫鬟,出嫁時將發鬟改為發髻,再配以金、銀、花鈿、珠寶裴翠等首飾形成一種富麗華貴,雍容富態的裝飾風格。從「唐代婦女發髻樣式對比圖」(圖1)中可以看出,唐代婦女的發髻花樣翻新、層出不窮,眾多造型美麗的發髻引來了唐代及後世文人的由衷贊美。見諸於各類文獻記載的唐婦女發髻名目繁多,有雲髻、丫髻、螺髻、雙垂髻、烏蠻髻、三角髻、峨髻等近百種。唐代文學家段成式也在他的《髻鬟品》[1] 一文中指出:唐高祖時有半翻髻、反綰樂游髻;唐玄宗時宮中有雙環望仙髻、回鶻髻、愁來髻、歸順髻、鬧掃妝髻。《妝台記》[2] 中有半翻髻,又梳反綰髻、樂游髻、開元中,梳雙鬟、望仙髻及回鶻髻、貴妃作愁來髻。貞元中,梳歸順髻,帖五色花子,又有鬧掃妝髻。
唐代婦女發式有半翻髻、反挽髻、樂游髻、愁來髻、百合髻、蹄順髻、盤桓髻、變環望仙髻及各種鬟式等。大體看來,隋代發式比較簡單,變化較少,一般為平頂式,將發層層堆上,如帽子狀。唐代初期仍有梳這種發式的,只是頂部不如隋代那樣平整,已有高聳趨勢,大多作成雲朵型。到太宗時,發髻漸高,形式也日益豐富。
唐代女俑發型的時代特徵,鮮明而突出。從出土的紅白陶女俑及三彩女俑的發型中可以概括為上梳、平梳、下梳三種發型。這幾種發型恰好從側面反映了唐朝國勢由興盛轉為衰敗的過程。早期上梳發型,表現出一種積極向上的健康美,與初唐的百廢待興相對應;中期平梳發型,展現出一種厚重平實的成熟美,與盛唐的「貞觀之治」「開元盛世」相對應;晚期下梳發型則傳達出一種散漫疏懶的病態美,與晚唐的衰敗相對應。
E. 唐朝的服裝形制有哪些
唐朝服飾有公服、圓領袍、半臂、衫裙、帔等,裝飾有襆頭、巾子、鶡冠、革帶等,布料有蜀錦、綾、羅、夏布等。
宮廷服飾
冠服制度是封建社會權力等級的象徵,作為封建社會統治階級精神支柱的儒學,則把恪守祖先成法作為忠孝之本,強調衣冠制度必須遵循古法,特別是作為大禮服的祭服和朝服,不能背棄先王遺制,故稱法服;它具有很大的保守性和封閉性。宮廷日常服裝稱為常服,常服具有時代的特徵。
唐高祖李淵(公元618年至636年)於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頒布新律令,即著名的「武德律」,其中包括服裝的律令,計有天子之服十四、皇後之服三、皇太子之服六、太子妃之服三、群臣之服二十二、命婦之服六。
內容基本因襲隋朝舊制,天子的14種服裝為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通天冠、緇布冠、武弁、弁服、黑介幘、白紗帽、平巾幘、白帢。
皇太子的六種服裝有袞冕、遠游冠、公服、烏紗帽、弁服、平巾幘。群臣的22種服裝有袞冕、鷩冕、毳冕、絺冕、玄冕、平冕、爵冕、武弁、弁服、進賢冠、遠游冠、法冠(獬豸冠)、高山冠(側注冠)、委貌冠(與皮弁同制)、卻非冠、平巾幘、黑介幘、介幘、平巾綠幘、具服(朝服)、從省服(公服)、婚服。
天子服飾
按照服裝的穿著場合,唐朝天子的服裝可以分為禮服和常服。
其中,唐朝天子服裝,又可以做如下分類:
冕服: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綉冕、玄冕,統稱六冕。
冠服:通天冠、翼善冠(李世民自己發明的)
弁服:武弁、弁服(這里指皮製的弁服)
幘服:黑介幘、平巾幘
帽服:白紗帽
大裘冕,是天子服飾中規格最高、最為莊重的一款衣服,只在天子祭拜天神、地神的時候穿。「大裘冕」,顧名思義,就是身穿「大裘」,頭戴「冕」。
《舊唐書﹒輿服志》中記載:「大裘冕,無旒,廣八寸,長一尺六寸,玄裘纁里,已下廣狹准此。金飾,玉簪導,以組為纓,色如其綬。裘以黑羔皮為之,玄領、褾、襟緣。朱裳,白紗中單,皁領,青褾、襈、裾、革帶,玉鉤、暐,大帶,素帶朱里,紺其外,上以朱,下以綠,紐用組也。蔽漆隨裳。鹿盧玉具劍,火珠鏢首。白玉雙佩,玄組雙大綬,六彩,玄、黃、赤、白、縹、綠、純玄質,長二丈四尺,五百首,廣一尺。小雙綬長二尺一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間施三玉環。朱襪,赤舄。祀天神地祇則服之。」
大裘冕因為不是很實用,很快就被廢置了,雖然令文上依舊保留,但實際上,唐朝皇帝很少穿著。唐朝的衣服令在唐初開始制定,武德四年實施(公元621年),顯慶元年(公元656年)大裘冕被廢,時隔僅短短的35年。在大唐近三百年的歷史長河中,這35年顯得太過匆匆,雖然大裘冕依周禮、遵古制、質古樸,但因其不夠實用、不夠美觀而被廢,取而代之的便是華麗麗的袞冕。
袞冕,在皇上眾多禮服里排在第二位,僅次於大裘冕。諸祭祀及廟(各種祭祀和祭拜宗廟)、遣上將、征還、飲至(慶功宴)、踐阼(即位登基)、加元服(冠禮)、納後(冊封皇後)、若元日受朝(農歷正月初一大朝會),的時候穿著。顯慶元年,李治同志聽取了長孫無忌的建議,修改禮令,廢大裘冕,改穿袞冕,自此之後,祭天地的時候,皇上也是穿袞冕的。
據《舊唐書﹒輿服志》中記載:「袞冕,金飾,垂白珠十二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黈纊充耳,玉簪導。玄衣,纁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龍、山、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領為升龍,織成為之也。各為六等,龍、山以下,每章一行,十二。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黻。綉龍、山、火三章,余同上。革帶、大帶、劍、佩、綬與上同。舄加金飾。諸祭祀及廟、遣上將、征還、飲至、踐阼、加元服、納後、若元日受朝,則服之。」
袞冕,冕上用金飾,垂白玉珠串十二旒(請注意,袞冕服的冕上是有旒的),以組為纓,顏色跟綬帶的顏色一樣(黑色),黃綿所制的小球。懸於冠冕之上,垂兩耳旁,以示不欲妄聽是非,導以玉簪。黑衣,淺紅色的裳,十二章紋,上衣有八章:日、月、星、龍、山、華蟲、火、宗彝;裙子上綉有四種章紋:藻、粉米、黼、黻;衣服的袖口、衣領都綉以升龍的章紋。(十二章紋中,日、月、星分別繪制在衣服的左、右肩和後衣領下,寓意天子肩挑日月、背負七星)十二章紋中,龍、山及其之後的章紋,每種一行,一行十二個。內穿白紗中單,黼領(黼,十二章紋的一種,黑白相間的衣領),青色的袖口、衣緣、大襟,並綉以黻紋(黻,十二章紋的一種,青黑相間的花紋)。韍(蔽膝)上銹龍、山、火三章,其它的配飾,如:革帶、大帶、劍、佩、綬,都和大裘冕的一樣。舄加金飾。 袞冕的穿著場合比較多,在皇帝眾多禮服中屬於最為華麗,上身率最高的。穿著場合:諸祭祀及廟(各種祭祀和祭拜宗廟)、遣上將、征還、飲至(慶功宴)、踐阼(即位登基)、加元服(冠禮)、納後、若元日受朝(農歷正月初一大朝會),的時候穿著。顯慶元年,李治修改禮令,廢大裘冕,改穿袞冕,自此之後,祭天地的時候,皇上也是穿袞冕的。
常服,是唐朝天子眾多服裝中上身率最高的服裝。常服,就是身上穿的窄袖、圓領袍衫,就是很家常、平民、接地氣的服裝了,上至天子,下到百姓,平時都可以穿,只不過赤黃色的袍衫只能皇帝穿,再配上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配成一套。自貞觀之後,除了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之外,其它場合都只穿常服了。
《舊唐書 . 輿服志》:「其常服,赤黃袍衫,折上頭巾,九環帶,六合靴,皆起自魏、周,便於戎事。自貞觀已後,非元日、冬至受朝及大祭祀,皆常服而己。」
「武德初,因隋舊制,天子宴服,亦名常服」,開始的時候只是黃色的袍衫,後來逐漸改用赤黃色,所以明文規定,士庶不能穿赤黃色的衣服。此後,赤黃色也就成了皇帝專用服色,也逐漸演變成了皇權的象徵。唐玄宗時,安祿山稱帝,穿的就是赤黃衫。五代後周末年,趙匡胤在陳橋發動兵變,諸將給他披上黃袍,擁立其為天子,這便是「黃袍加身」的由來。這里所指的都是赤黃色,其它的土黃色、淺黃色什麼的,仍然是庶民的常用服色,並沒有禁止。
命婦禮服
皇後的三種服裝有褘衣、鞠衣、鈿釵襢衣;皇太子妃的三種服裝有褕翟、鞠衣、鈿釵禮衣。
公卿禮服
唐代官吏服裝大致可分兩類,一類為祭祀與重大政事活動的服裝(祭服或朝服);一類為比較普通的工作與社交活動的服裝(公服或常服)。
凡是從祭的祭服和參加重大政事活動的朝服(又稱具服)、制度與隋朝基本相同,而形式上比隋朝更富麗華美;一般場合所穿的公服(又稱從省服)和平時燕居的生活服裝常服(又稱讌服)。其中像缺胯袍、裲襠、半臂、褠衣、大口褲等都是例子。缺胯袍就是直裾,左右開衩式的長袍,又稱四襈衫,它可以和襆頭、革帶、長靿靴配套,成為唐代男子的主要服裝形式。
公卿常服
唐代官服發展了古代深衣制的傳統形式,於領座、袖口、衣裾邊緣加貼邊,衣服前後身都是直裁的,在前後襟下緣各用一整幅布橫接成橫襕,腰部用革帶緊束,衣袖分直袖式和寬袖式兩種,窄緊直袖的稱為褠衣,《釋名》說它「言袖夾直,形如溝也。」這種款式便於活動。寬袖大裾的款式則可表現瀟灑華貴的風度,稱圓領衫、袍,上自帝皇、下至廝役都可以穿。襆頭、圓領、革帶、長靿靴配套的服式,一直流傳到明代。
簡言之,唐代百官常服(註:常服不可入祭禮與重大朝會)承襲前制,為圓領袍服,因前後襟下緣用一幅整布接成橫襕,故稱圓領襕袍。與常服配套的首衣是襆頭,足衣為烏皮六合靴,飾物有腰帶、魚(龜)袋等。
唐高祖曾規定大臣們的常服,親王至三品用紫色大科(大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玉帶鉤。五品以上用硃色小科(小團花)綾羅製作,腰帶用草金鉤。六品用黃色(檸檬黃)雙釧(幾何紋)綾製作,腰帶用犀鉤。七品用綠色龜甲、雙巨、十花(均為幾何紋)綾製作,帶為銀銙(環扣)九品用青色絲布雜綾制 作,腰帶用瑜石帶鉤。唐太宗李世民(公元627年至649年)時期,四方平定,國家昌盛,他提出偃武修文,提倡文治,賜大臣們進德冠,對百官常服的色彩又作了更細的規定。據《新唐書·車服志》所記,三品以上袍衫紫色,束金玉帶,十三銙(裝於帶上的懸掛鞢躞帶的帶具,兼裝飾作用)。四品袍深緋,金帶十一銙。五品袍淺緋,金帶十銙。六品袍深綠,銀帶九銙。七品袍淺綠,銀帶九銙。八品袍深青,九品袍淺青,瑜石帶八銙。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黃色,銅鐵帶七銙(總章元年又禁止流外官及庶人服黃,已見上述)。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因怕八品袍服深青亂紫(古代用藍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紅色光,故怕與紫色相混),改成碧綠。自春秋時期齊桓公(公元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穿紫袍始,才確定了以紫為上品的服裝色彩格局,至宋元一直未變。到明朝才被大紅色所取代。
制度發展
在隋煬帝大業六年(610)僅規定「五品以上通著紫袍,六品以下兼用緋綠」。到了唐代為進一步鞏固常服的禮儀規范,制定了詳細的律令格式。品級差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品色制度與章服制度。
(1)品色制度(兼及腰帶制度):
品色制度以官員散官品級的不同而配以不同顏色、質料、紋樣官服的制度(兼以腰帶飾物規定)
武德四年(621)制定初步的常服規范,八月敕:「三品以上,大科紬綾及羅,其色紫,飾用玉。五品以上,小科紬綾及羅,其色朱,飾用金。六品以上(下),服絲布,雜小綾,交梭,雙紃,其色黃。六品七品飾銀。八品九品鍮石。」
貞觀四年(630)二次下詔修訂:「三品以上服紫,四品五品以上服緋,六品七品以綠,八品九品以青。婦人從夫之色。仍通服黃。」
貞觀五年(631)敕七品以上服龜甲雙巨十花綾,其色綠。九品以上服絲布及雜小綾,其色青。
上元元年(674)詔:「一品以下文官,並帶手巾、算袋、刀子、磨石。其武官,欲帶手巾、算袋者亦聽。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帶。四品服深緋,金帶。五品服淺緋,金帶。六品服深綠,七品服淺綠,並銀帶。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淺青,並鍮石帶。」
——至此奠定唐代服色制度基礎。後世皇帝只是適時加以調整——
文明元年(684)將八九品的青色改為碧(因為青布用藍靛多次浸染所得深青泛紅色光,易與紫色相混)。
景雲年間(710-711):「九品以上一品以下,文武依上元故事,帶手巾、算袋。武官咸帶七事韋x(x代古字無法輸入,字形類牒),並足。其腰帶,一品以下五品以上,並用金。六品七品並用銀。八品九品共用鍮石。」
太和六年(832)右僕射王涯准敕:「親王及三品以上,若二王後,服色用紫,飾以玉。五品以上,服色用朱,飾以金。七品以上,服色用綠,飾以銀。九品以上,服色用青,飾以鍮石。應服綠及青人,謂經職事官成及食實祿者,其用勛官及爵,直諸司依出身品,仍各佩刀、礪、紛帨。流外官及庶人服色用黃,飾以銅鐵。其諸親朝賀宴會服飾,各依所准品,諸司一品、二品許服玉及通犀,三品許服花犀及班犀及玉,又服青碧者,許通服綠。」同時常服紋樣制度進一步規范化:「三品以上許服鶻銜瑞草,雁銜綬帶,及對孔雀綾袍襖。四品五品,許服地黃交枝綾。六品以下常參官,許服小團窠綾,及無紋綾,隔織獨織等充。除此色外,應有奇文異制袍襖綾等,並禁斷。」
總括之,顏色從高到低依次為:紫——緋——綠——青(後改為碧)。
而腰帶飾物從高到低依次為:玉——金——銀——鍮石。
至於黃,在唐以前,黃色上下可以通服,例如隋朝士卒服黃。唐代認為赤黃近似日頭之色,日是帝皇尊位的象徵,「天無二日,國無二君。」故赤黃(赭黃)除帝皇外,臣民不得僭用。把赭黃規定為皇帝常服專用的色彩。唐高宗李治(公元650年至683年)初時,流外官和庶人可以穿一般的黃(如色光偏冷的檸檬黃等),至唐高宗中期總章元年(公元668年),恐黃色與赭黃相混,官民一律禁止穿黃。從此黃色就一直成為帝皇的象徵。
唐高宗以後,以紫色為三品官的服色;淺緋色為五品官服色,深綠色為六品官服色,淺綠色為七品官服色,深青色為八品官服色,淺青色為九品官服色,黃色為宮外之人及庶民服色。唐裝還對鄰國有很大的影響。比如日本和服從色彩上大大吸取了唐裝的精華,朝鮮服也從形式上承繼了唐裝的長處。唐裝襦裙線條柔長,十分優美自如,用料主要是絲織品,因此它的衣物以「軟」和「飄柔」著稱。唐裝本身品類多,善變化,從外形到裝飾均大膽吸收外來服飾特點,多以中亞、印度、伊朗、波斯及北方和西域外族服飾為參考,充實唐代服飾文化,使得唐代服飾豐富多采富麗堂皇,風格獨特奇異多姿,成為中國歷史服飾中的一朵奇葩,世人矚目。
唐代服飾圖案,改變了以往那種以天賦神授的創作思想,用真實的花、草、魚、蟲進行寫生,但傳統的龍、鳳圖案並沒有被排斥,這也是由皇權神授的影響而決定的。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向於表現自由、豐滿、肥壯的藝術風格。晚唐時期的服飾圖案更為精巧美觀。花鳥服飾圖案、邊飾圖案、團花服飾圖案在帛紗輕柔的服裝上,真是花團錦簇,爭妍斗盛。正如五代王建所說:"羅衫葉葉綉重重,金鳳銀鵝各一叢,每翩舞時分兩向,太平萬歲字當中。"今天,我們看到的這些華貴優美的服飾圖案,是畫工們在敦煌石窟用艱苦的勞動為後人們保留下來的珍貴形象的資料。唐代服飾的發展是整體上的發展,這時服飾圖案的設計趨於表現自由、豐滿、華美、圓潤,在鞋、帽、巾、玉佩、發型、化妝、首飾的表現,都說明了這一特點。
唐代承前繼承了周、戰國、魏晉時期的風格,融周代服飾圖案設計上的嚴謹、戰國時期的舒展、漢代的明快、魏晉的飄逸為一體,又在此基礎上更加華貴,使服飾、服飾圖案達到了歷史上的高峰;唐代的服飾、服飾圖案對後代的影響一直沿續到今天。纏枝紋在現代服飾圖案中的運用,展示了傳統紋樣與現代審美意識結合所產生的意蘊。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政府規定的服裝色彩制度,在實際生活中是沒有徹底地執行的。唐高宗咸亨五年(即上元元年、公元674年)五月,因在外官人百姓於袍衫之內,穿朱、紫、青、綠等色短衫襖,或在鄉間公開穿這些顏色的袍衫,故又頒布過禁令。
(2)章服制度:
章服制度是常服發展至一定階段的產物,是官員隨身配帶魚(龜)袋的制度。
《舊唐書 輿服志》:「自後(開元九年721)恩制賜賞緋紫,例兼魚袋,謂之章服。」隨身佩魚的目的,一是用它作為朝君應見的憑證,二是用來明尊卑、嚴內外。
常服佩魚自隋代已初具形制,在唐代卻經歷了一些有趣的變化:
高祖皇帝於武德元年(618)改以往的銀莬符為銀魚符。魚袋雖配發給四品五品職事官,但退體後要交回。三年後高宗皇帝人性化是調整為五品以上薨亡者不須追收魚袋。咸亨三年(672)令京官四品五品職事官佩銀魚。武後時期將佩魚范圍擴大至地方諸州長官,並於天授元年(690)改內外所佩魚並作龜(因玄武與武姓相合),又初次規定三品以上用金飾龜袋,四品用銀,五品用銅。
中宗時期又恢復佩魚之制,但與濫授官職同步,開始讓散官佩魚,只是沒正式將魚袋與常服服色相連,並且去任即解去魚袋。睿宗時則將魚袋之制與常服服色相連:「著紫者金裝,著緋者銀裝。」
玄宗時佩魚范圍擴大,後許終身佩魚:「開元初,附馬都尉從五品者假紫、金魚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緋、魚袋,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中書令張嘉貞奏,致仕者佩魚終身,自是百官賞緋、紫,必兼魚袋,謂之章服。」——章服制度至此完善明確。
章服制度化之後,百官請緋、紫之服,必須經過朝廷嚴格考核,且依據官員的具體狀況區別對待,夠資格者方才授予。此外,晚唐針對頒受章服混亂之況,進一步從體制上加以規整。唐代冠服制度在武德令推行之後,也在不斷修改完善,它上承周漢傳統,從服裝配套、服裝質料、紋飾色彩等方面形成了完整的系列。
F. 在古代皇子之間,如何用服飾來區別他們之間的身份
一、在古代用來區分他們的地位的服飾的圖案是不一樣的,顏色和質量也是不一樣的,我們可以通過相關的視頻和文章來了解,這樣就能來接的更多。
封底,紫色琺琅,金色緞面。左右垂直帶是兩條,下和寬,顏色相同。蜻蜓,石藍色。前面綉著四隻爪子和三條龍。肩膀一個接一個,有五彩雲。朝代的制度是金黃色的:一、領子和禮儀桌是紫色的。袖子有香味。綉的兩肩前後各一個,圍線為六條,有五彩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