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牌位的簡單寫法是什麼
一般靈位正文包括三部分:稱謂+名諱+文種(之靈)。關於稱謂,父稱先考,不稱先父;母稱先妣,不稱先母。一樣道理,祖父稱先祖考(或王考),不稱先祖父;祖母稱先祖妣,不稱先祖母。在文字學和風俗學上,父母是活著的時候子女對其的稱謂,考妣是對死去父母的稱謂。理論上講,靈位上用「先父」「先母」是咒人的,是大不敬的。
關於名諱,一般來說,子女直呼父母其名為不敬,但靈位上避諱用假借字或減筆會產生不必要的歧義,所以可以用「諱」字表示敬意。「諱」字應當放在名前,不能放在姓前,所謂諱名不諱姓。靈位的尾字作為文種用來標識靈位的類別,一般用「之靈」,不用「之位」「之靈位」。
一般意義上講,位是排序以後才有的,逝者進祠堂見列祖列宗排序後,才有位,喪葬期間,只有靈,沒有位。靈位是豎放的,文字要上下書寫,可以用繁體字。如父親姓名李承業,母親姓名張玉芬,簡單標準的靈位為:「先考李公諱承業之靈」,「先妣張氏諱玉芬之靈」。
古法有神主的製作要求,其質地、大小規格等都有規定。靈位的形狀同神主差不多,可以參照。一般來說,靈位主體部分是一個長方形豎板,上部為三角形尖頂,長邊一般是短邊的兩倍以上。靈位一般為木質或竹質,有的地方要求一定要用柏木等。
不使用竹木實體製作的,可以先用竹木或金屬支架做一個靈位框架,外面蒙上白紙或布帛等。靈位的底部要有一個座板或支護裝置,木質、陶質、泥質等皆可,以便於靈位站放時平衡。
現時條件下,靈位雖沒有嚴格的規格要求,長短寬窄厚薄主家可以自己確定,但也不要隨心所欲。一般來說,以寬10—15公分、長30—40公分為宜。
B. 我想找一張父母牽著孩子的手的背影圖片
如圖所示:
其實在孩子聽話和不聽話之間有兩個關鍵點需要父母注意,首先就是可以在孩子聽話的時候對他們表達感謝,其實孩子最聽話的時候也是他們最沒有主見的時候,等到年紀漸長有了自己的主意是正常的,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孩子沒有義務一輩子聽父母的話。
父母如果能夠理解孩子聽話其實是對自己的優待,所以這不是應該和必要的,因此父母可以平時對孩子聽話的行為表示感謝,這樣其實能讓孩子今後更加聽話,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是被尊重的。因為孩子聽話是基於對父母的信任之上的,這其實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
父母牽著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其實在孩子聽話和不聽話之間有兩個關鍵點需要父母注意,首先就是可以在孩子聽話的時候對他們表達感謝,其實孩子最聽話的時候也是他們最沒有主見的時候,等到年紀漸長有了自己的主意是正常的,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孩子沒有義務一輩子聽父母的話。
父母如果能夠理解孩子聽話其實是對自己的優待,所以這不是應該和必要的,因此父母可以平時對孩子聽話的行為表示感謝,這樣其實能讓孩子今後更加聽話,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是被尊重的。因為孩子聽話是基於對父母的信任之上的,這其實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