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空氣壓變化規律
高空氣壓變化規律:大氣壓力與高度有密切關系,即大氣壓力隨高度增加而遞減。
在近海平面1000hPa附近,高度每上升約10m,氣壓降1hPa;在500hPa(5500m)附近,高度每上升約20m,氣壓降1hPa;在200hPa(12000m)附近,高度每上升約30m,氣壓降1hPa;它應用於航空上,用來決定飛機飛行的高度。
飛機上的高度表,就是以空盒氣壓計的氣壓高度換算出高度,作為高度表的標尺。
國際民航組織(ICAO)假設在干空氣、平均海平面的氣壓和氣溫分別為1013.25hPa和15℃、對流層頂以下約11km之溫度隨高度遞減率每千米下降6.5℃等標准大氣條件下,作為高度表的參考基準,在這種狀態下的大氣稱為國際民航組織標准大氣(ICAO Standard Atmosphere)。
大氣壓力產生原因:
大氣壓力的產生是地球引力作用的結果,由於地球引力,大氣被「吸」向地球,因而產生了壓力,靠近地面處大氣壓力最大。氣象科學上的氣壓,是指單位面積上所受大氣柱的重量(大氣壓強),也就是大氣柱在單位面積上所施加的壓力。
氣壓的單位有毫米和毫巴兩種:以水銀柱高度來表示氣壓高低的單位,用毫米(mm)。例如氣壓為760毫米,就是表示當時的大氣壓強與760毫米高度水銀柱所產生的壓強相等。另一種是天氣預報廣播中經常聽見的毫巴(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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