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守所內部生活圖片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須憑送押機關持有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刑事拘留證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臨時寄押的證明文書。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網路-看守所
2. 看守所里有多慘
很不幸2017年9月初在某號子(看守所)待了37天。【嫌疑犯罪行較輕,對社會危害很小,那麼派出所30天就可以取保,30天取保失敗還有37天檢察院取保。37天取保失敗就是被批捕了,正常要在看守所蹲3個月起步。我們監房裡蹲6個月的比比皆是。當然被批捕以後還是有取保可能的,概率較小】, 案情復雜,多人作案,跨省作案的可能會更久。等到判決下來後,比如實刑一年,你已經在看守所蹲了半年,那隻需要在監獄呆半年就可以刑滿釋放了。所以刑期實際上是 看守所呆的時間+監獄服刑的時間。
進入看守所前要去醫院做體檢的,檢查有沒有傳染病、不治之症,以免在號子里傳染給別人,或者莫名其妙死了賴上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拍照,裸體檢查,領號服,進監房。看守所里管民警叫【幹部】
一個監房20-22個人。剛進看守所的大多數被安排到過渡監房,15天後分配到普通監房。我一直納悶過渡監房存在的意義。我剛開始認為叫過渡,意思就是普通監房日子極其艱苦,怕我們一下子適應不了,所以先過渡一下。去了普通監房,我倒是覺得過渡監房更苦。
監房裡大部分是藍馬甲,普通嫌疑犯
重刑犯可能被判死刑、死緩、無期徒刑的犯人穿黃馬甲,並且帶腳鐐。我後來呆的普通監房有兩個黃馬甲,一個一審判了死刑,現在正在上訴,已經關了一年多。
恐怖分子紅馬甲,我沒見過。
綠馬甲是病號,我也沒見過。
以下是監房的戶型圖。
以上是網路中找的圖片和我們監房相似。
一進監房號長和他的小夥伴就讓我蹲在放風場門口櫃子旁邊,交代犯了什麼事進來的,把號子里的規矩說一說,比如毛巾擺放,號洞分配(櫃子格子)。
後來我才知道每一個進監房的人都要蹲在那個位置交代罪行,這算給一個下馬威。
【是否打架】現在號子里嚴禁打架斗毆的,有人回答里說先打一頓這個說法,至少在稍微發達一點的城市不會出現。我們監房前後各一個攝像頭,打架這種高級活動百分百被拍的一清二楚,被發現後主管幹部要受批評,我們號長肯定也吃不了兜著走。打架者停止當月開帳,也就是不能加菜只能吃大米配白菜湯了,如果打架嚴重,參與人數多,整個監房都停止開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