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查圖片是否有版權
查圖片是否有版權可以通過知識產權的網站來進行查詢,當然了,除了這種方式的話,他也可以通過自我的判斷方式,我們國家現在關於圖片是否享有著作權的話,主要是看是否是當事人獨創的作品。
一、怎麼查圖片是否有版權?查圖片是否有版權可以通過知識產權的網站來進行查詢,著作權侵權認定原則如下:
司法實踐中,常用的著作權侵權認定原則有:
1、思想與表達兩分法
將作品的思想(idea)排除在版權法的保護范圍之外。這是版權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爾尼公約》第9條第2款明確規定:版權保護延及表達,而不延及思想、過程、操作方法或數字概念本身。我國版權局於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權法》
修正草案(下稱草案)第5條也增設了版權畢態法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概念、發現、原理、方法、體現和過程的條款。
思想與表達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區分,但在計算機軟體作品中,其界限並不明朗。
此外,即使屬於思想的表達,但該表達屬於公有領域,例如是渣消唯一性的表達,則表達同樣不在保護范圍之內。
2、接觸與相似原則
在分離思想與表達、公有領域與私權領域之後,如果兩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兩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觸或者作品有接觸的痕跡來判斷是否構成抄襲。
如果權利人與被告的作品相同或類似,而被告方沒法提供其創作過程以證明未進行模仿而是獨立創作的,侵權即成立。可見,這里的舉證責任的承擔發生了倒置,即由被訴作品的作者證明自己沒有接觸過原告作品,否則就可以推定存在著接觸。
在判斷兩部作品相同或者相似上,有所謂實質部分(substantialpart)的說法,即被訴的作品模仿了權利人作品的實質部分。然而,到底什麼是作品的實質部分,怎樣判斷實質部分,仍然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這有待於司法實踐進一步的探索。
二、著作權侵權行為構成要件是什麼?從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上看,應從「過錯」與「無過錯」,兩方面來分析,在適用過錯歸納原則的場合,其構成必須同時具備行為的違法性:(加害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與過錯四個要件。就基於無過錯責任原則認定的侵權行為而言,由於不考慮為人是否有過錯,因而過錯不再是該類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1、違法性。造成損害事實的行為必須具有違法性質,行為人才負有賠償責任。否則,既使有損害事實,也不能使行為人承擔賠償責任。無論行為人實施的活動是否侵犯了著作權人的利益還是其實施的活動對著作權的利益構成重大威脅,在將來必然損害著作權人的利益,都構成了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2、損害事實。它通常是指侵權人所實施的行為客觀上給受害方帶來了傷害。如果侵權人的行為給著作權人造成了損害且無法定的負責理由,則侵權人應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如果侵權人實施了侵權行為而未對著作權人造成實際損害是否應承擔侵權責任呢?如某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非法大量復制其作品,但未分行,這是否屬於侵犯版權行為?又如某出版者,未經作者許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給作者稿酬的。這些都是侵權行為,因為他們未經作者許可又無法律許可,侵權人行使了本應由著作權人所控制的權利或妨礙了著作權人權利的行使。
我們國家只有對具有獨創性的作品才能夠進行保護,這里的保護主要是著作權方面的保護,如果是自己
簡單的構造出來的圖片,並且具有自己獨創性的思想,在其中的話,那麼可以申請著作權的保護,也就享有了相應如數知的版權。
❷ 如何判斷圖片是否侵權
法律分析:圖片的侵權,一般涉及的就是圖片的著作權,商標的圖形注冊,外觀專利的申請。判定圖片是否侵權,要看本身圖形的著作權有沒有登記,如果已經登記,就可能涉及到侵權。中國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自創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
第十二條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為作者,且該作品上存在相應權利,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定的登記機構辦理作品登記。
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❸ 如何界定一個字體的版權(是否屬於侵權)
確定字體是否收費,可通過撥打字體廠商電話,網路查詢等。
確定是否用於商用,所有字體,如果用於個人作品展示、參加各類非商業性比賽等非商業活動,字體廠商不追究版權問題。
確定是否變形,文字變形是否超過50%,上述50%是法律法規界定,十分模糊,通常設計中字體變形或者造字,請注意變化盡量大一些。
綜上所述:收費字體在未購買版權的情況下用於商業用途,且變形較少或無變形,即涉及侵權。
(3)如何查看圖片字體是否侵權擴展閱讀:
版權是對計算機程序、文學著作、音樂作品、照片、電影等的復制權利的合法所有權。除非轉讓給另一方,版權通常被認為是屬於作者的。大多數計算機程序不僅受到版權的保護,還受軟體許可證的保護。版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思想本身。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在版權的保護之列。
版權亦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
(1) 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 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 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聲明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 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復制、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 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