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帶病退伍的軍人,如果說沒有病例證明應該怎麼辦
可以領取補助申請,但是需要注意:只有義務兵和初級士官才有這個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補助申請,而且能申請的疾病基本上屬於一些我們常說的慢性病,如軍人特殊職業經常引起的腰間盤突出、頸椎病、膝關節損傷等等。
或者現在在醫院電子病例資料要保存30年之久,因此你只需要去當時住過院的軍隊醫院病案室列印病例資料即可;
定殘標准出來之後,也會將具體材料裝進個人檔案,並下發殘疾軍人證,並註明因公或因病殘,逐級部門的印章一個不能少
2. 要證明自己是部隊里的證明怎麼開
要證明自己是部隊里的證明,辦理軍人身份證即可。
軍人身份證,由團以上政治機關負責辦理。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分別由原籍或軍隊駐地的公安機關,根據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進行編制。
國家決定為軍人辦理公民身份證,在2002、2003年前後,全軍組織首批統計填寫了《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義務兵和士官統一由原籍辦理;軍官以前有證的,由原發證地公安機關負責核對升位號,沒辦理過的,由部隊駐地公安機關辦理。
該登記表一式三份,部隊相關審批單位和編碼地公安機關各留存一份,第三份存個人檔案。
基本流程:各單位軍務、幹部部門組織填寫與審核,蓋章寄當地武裝部(武裝部有你入伍的存根,便於核對),由武裝部會同縣以上公安機關核對編碼。
登記統計工作當年只進行了一次就結束了。部隊現有的無證人員已經全部統計完畢,今後再新入伍人員也不會因當兵被收回身份證。理論上,已對所有軍隊無證和舊證人員實現了全覆蓋。公民身份證與地方人員證件完全一樣,和軍人證件互相也不沖突。
身份證用以證明公民身份,供大家以公民身份參與正常的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銀行開卡、買房貸款等),軍官證、文干證、士兵證則是用以表明軍人身份,相當於地方黨政機關的工作證,供執行公務、享受優待等需表明軍人身份時使用。
編號賦碼對象包括軍隊的現役軍人和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待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等。登錄後的《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一式三份)由負責編制工作的縣(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和軍隊主管機關,編號賦碼對象檔案管理部門分別保管一份。
(2)如何開軍人病歷證明圖片擴展閱讀:
軍人身份證辦理程序
為了規范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的申領和發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1、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的申領和發放,適用本辦法。
2、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長期固定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3、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內容,以本人檔案記載內容和公安機關編制的公民身份號碼為基礎,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統一組織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的採集、錄入、審核。
4、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向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代為申請。
5、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由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6、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7、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在服役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服役期間居民身份證仍在有效期內的,不再換領新證;但是,應當向其所在團級以上單位登記備案。
8、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代為申請;公安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9、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代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領取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後,應當及時發給本人。
10、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從事有關社會活動,需要證明公民身份的,憑居民身份證證明;執行任務、辦理公務、享受撫恤優待等,需要證明現役軍人或者人民武裝警察身份的,憑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制發的身份證件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軍人身份證
3. 301醫院看病軍人家屬優先,怎麼開證明
由團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會同軍務、幹部、財務部門審核確認,衛生部門負責辦理優惠醫療證件。
軍人及其家屬可到規定的醫療體系醫院就醫,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家屬享受優惠醫療。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由團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會同軍務、幹部、財務部門審核確認,衛生部門負責辦理優惠醫療證件。本人不願意辦理優惠醫療或者居住地附近無軍隊醫療機構的,按照有關規定發給醫療補助費。
享受優惠醫療的軍人家屬,在軍隊醫療機構就醫,按照當地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價格計費,免收掛號費、床位費以及取暖費、降溫費、保潔費,門診費由個人負擔20%,住院費由個人負擔10%。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經接診醫療機構審核後,其個人負擔的費用可以酌情減免。
(3)如何開軍人病歷證明圖片擴展閱讀:
軍人家屬優先的相關要求規定:
1、臨時來隊的「雙無」軍人家屬,在規定的探親期間患急症,憑團級以上單位軍務、幹部和衛生部門證明,在軍人體系醫療機構就醫,享受優惠醫療。
2、軍人因公外出、探親期間患急性傷病時,憑軍人身份證明可以在就近的軍隊醫療機構診治,享受免費醫療。附近無軍隊醫療機構的,可以在就近的地方醫療機構就診,醫療者憑診斷證明和急診收費單據由本單位審核報銷。
4. 給我說一下帶病還鄉退伍軍人病歷表怎麼寫
對於我們解放軍(含武警)部隊的義務兵、初級士官認定「帶病回鄉軍人」的主要依據:在服役期間患病住院的病歷;並不是任由自己或戰友胡亂書寫的,而是在部隊系統醫院住院期間,由軍醫、護士依據病情、醫療、檢查、給葯等一個個依據醫院規定詳細書寫並予以簽名確認經手的。
對於這位戰友可以說應是已經退役的軍人,需要告訴你的不僅僅是我們部隊醫院的病歷、並不是可以由自己或戰友胡來的之外, 另外依據《民政部關於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民發〔2009〕166號、退役軍人事務部沿用)網頁鏈接第一條規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是指在服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按照《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因病評殘僅限於服現役期間患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此,認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應僅限於服現役期間患病的退伍義務兵和初級士官。
5. 現役軍人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現役軍人,現在都不轉戶口,戶口還在原籍派出所。如果要開戶籍證明,可以持原來的身份證或者軍人證等相關證件、戶口簿,直接到原籍派出所申請開具即可。
一、當兵的證明怎樣開。
當兵的證明有兩種,一種是軍人身份證,一種是兵役登記證,兩種證明也不同。現將兩種證明開具方法提供如下:
軍人身份證辦理基本流程:各單位軍務、幹部部門組織填寫與審核,蓋章寄當地武裝部(武裝部有你入伍的存根,便於核對),由武裝部會同縣以上公安機關核對編碼。
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分別由原籍或軍隊駐地的公安機關,根據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進行編制。編號賦碼對象包括軍隊的現役軍人和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待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等。
二、當兵用的學籍證明
在學校教務處開個證明就可以,證明你是這個學校的學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6. 現役軍人證明怎麼寫
現役軍人證明交代清楚人物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和身份證號碼,然後寫清楚在什麼單位服役即可。
正文:
XXX同志,男(女),XX年XX月出生,身份證號碼為XXXX,XX年XX月由XXX省(市)XXX縣應征入伍,現在我部服役。
特此證明
XXXXX部隊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如果要開戶籍證明,可以持原來的身份證或者軍人證等相關證件、戶口簿,直接到原籍派出所申請開具即可。
1、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2、服兵役期間,只使用士兵證或士官證或軍官證;
3、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並補辦身份證。
7. 當兵的證明怎麼開
【法律分析】
有兩種當兵證明,一種是軍人身份證,一種是兵役登記證,兩種證明也不同。現將兩種證明開具方法提供如下:軍人身份證辦理基本流程:各單位軍務、幹部部門組織填寫與審核,蓋章寄當地武裝部(武裝部有你入伍的存根,便於核對),由武裝部會同縣以上公安機關核對編碼。軍人公民身份號碼分別由原籍或軍隊駐地的公安機關,根據GB11643—1999《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進行編制。編號賦碼對象包括軍隊的現役軍人和由軍隊管理的離退休幹部、待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三十三條 學員學完規定的科目,考試不合格的,由院校發給結業證書,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就讀期間其父母已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可以回父母現戶口所在地,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收安置。
第三十四條 學員因患慢性病或者其他原因不宜在軍隊院校繼續學習,經批准退學的,由院校發給肄業證書,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就讀期間其父母已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可以回父母現戶口所在地,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收安置。
8. 帶病退伍的軍人,沒有病例證明該怎麼辦
軍人在我們心中是一個非常神聖的職業,他們為國家流血流汗,艱苦訓練,是我們國家的驕傲。
在軍隊里參加訓練,有些人可能抗不了軍隊強度的訓練,還有的人可能在軍隊了生病了,不能再參加訓練,這時候軍隊允許他們回家養病,不過不是軍人只要生病就能帶病退役,而是要符合一定的標准之後才能申請。當時他們在退伍的時候會提交一些資料,會有人給他們開這個病歷證明,只是有些可能忘了拿或者有的人應該是時間比較久了,不知道放在哪裡了,現在這一次登記信息也是會用到這些病歷證明,可是有些人的已經沒有這張病歷證明了怎麼辦?
如果此次病傷,能夠享受國家的相關優惠優撫政策,且需要提供病歷資料的話,可再去當初治病醫院申請相關證明,這些年醫院早已實行電子化記錄病歷,應該還有電子檔案留存。此外,也可到當初服役的部隊或戶籍所在人武部、民政部門,申請開具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