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界定圖片侵權
存在下列行為的認定構成圖片侵權:
1、發布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布的圖片。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竊他人創作的圖片。
6、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像製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2. 圖片侵權識別
法律分析:圖案裡面的某些特色標志或圖案,只是單純調整顏色和色調的,屬於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3. 圖案如何算侵權
法律分析:侵犯圖片版權問題當事人在商業目的的驅動一下從事了對圖案裡面的某些特色標志或圖案,只是單純調整顏色和色調的,屬於侵權。中國版權法中,涉及圖像版權的法律非常健全,而且盜版取證非常容易。這幾年發生的侵權官司中,正版圖片的擁有者幾乎全部贏得了官司。目前一些企業沒有關注到圖片版權的問題,在廣告和宣傳等方面使用盜版圖片,造成的影響有:
1、侵權賠償:
一般在銷售價格的10倍以上。另外的賠償標准,也有按盜版圖片的創造的利益來賠償,這種情況下,賠償金額可能高達數十萬元。
2、前期宣傳費用的損失:
企業用於廣告宣傳的費用動輒上百萬,如果因為盜版圖片引起的官司,所有廣告投放都得撤出,這樣的影響就不僅是圖片賠償的問題。
3、企業聲譽:
盜版官司對一個企業的誠信品牌將造成重大的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六條 任何人未經權利人的許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竊。也不得為了謀取個人名利,在該圖片上標署自己的姓名。否則,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4. 如何判定圖片侵權
圖片侵權這樣判定:圖片侵權是以商業利益為目的,對於他人所擁有的具有獨創性的圖片作品進行簡單的調整之後自己使用一種侵權行為。圖案裡面的某些特色標志或圖案,只是單純調整顏色和色調的,屬於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5. 怎麼查圖片是否有版權
在網路首頁搜索自己想要的圖片。搜索完成之後點擊進去圖片主頁面,注意觀看右下角的版權信息欄目,如果是有的,一般都是有版權的信息。
另外一般高清像素高的圖片也多有版權,具體的可以點進去仔細的觀看一下,或者註明圖片的來源。有版權的圖片需要獲得作者的授權才能用於商業用途,不要盜用。
侵權與否要看圖片使用者是否用作商業用途。若屬於以下規定的十二種合理使用的情形,則不屬於侵權: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6. 如何判斷圖片是否侵權
法律分析:圖片的侵權,一般涉及的就是圖片的著作權,商標的圖形注冊,外觀專利的申請。判定圖片是否侵權,要看本身圖形的著作權有沒有登記,如果已經登記,就可能涉及到侵權。中國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自創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
第十二條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為作者,且該作品上存在相應權利,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家著作權主管部門認定的登記機構辦理作品登記。
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7. 圖片侵權如何判定
【法律分析】
沒有獲得著作權人或肖像權人授權的圖片是侵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如果有下列行為,可以界定為圖片侵權: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圖片的;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圖片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圖片作品的;3、使用他人圖片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4、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竊他人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8. 怎麼才算侵權圖片
法律分析:未經圖片所有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達到獲利目的屬於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三條 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9. 怎麼查圖片是否侵權
法律分析:判定圖片是否侵權,要看本身圖形的著作權有沒有登記,如果已經登記,就可能涉及到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10. 圖片侵權怎樣判定
法律分析:判定圖片是否侵權,要看本身圖形的著作權有沒有登記,如果已經登記,就可能涉及到侵權。還要看圖片的商標是否已經注冊,如果是已經注冊的,就可能涉及到侵權。外觀專利的查詢只是能查到專利號,查詢到的說明已經申請專利,再使用可能就會涉及侵權。
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