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滿族的風俗習慣和生活
滿族的風俗習慣和生活
【服飾】:
「發冠」與「旗鞋」
【旗裝】:
二十世紀以來,滿族經濟、文化都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傳統的服飾已十分鮮見了。但從電影、電視和博物館里,我們還常常可以欣賞到往日旗裝的風采。其中婦女頭上又寬又長、似扇非扇、似冠非冠的頭飾――發冠十分引人注目。
過去,滿族婦女幼年時同男孩一樣,多剃去頭頂四周頭發,只留顱後發,編成辮子垂於腦後,一直到成年方蓄發留辮。婚後則開始綰大盆頭、架子頭、兩把頭等式發髻,其中以兩把頭較為典型。兩把頭就是把頭發束在頭頂,分成兩綹,各綰成一個發髻,然後再將後面的余發綰成一個「燕尾式」的長扁髻。平時,發髻上橫插長二三十厘米、寬二三厘米的被稱為「大扁方」的頭簪,喜慶吉日或接待貴客時便要戴上發冠了。
【旗頭】:
發冠是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的長約三十多厘米、寬約十多厘米的扇形冠。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之上即可。上面還常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此頭飾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發冠,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之身體挺直,再加上長長的旗袍和高底旗鞋,使她們走起路來纖纖碎步,分外穩重、文雅。
【馬蹄底鞋】:
除「旗袍」、「發冠」外,滿族婦女的「旗鞋」也極富特色。這種綉花的旗鞋以木為底,史稱「高底鞋」,或稱「花盆底」鞋、「馬蹄底」鞋。其木底高跟一般高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跟底的形狀通常有兩種,一種上敞下斂,呈倒梯形花盆狀。另一種是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花盆底」和「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統稱「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穗子,長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多為十三四歲以上的貴族中青年女子穿著。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現在都已不穿了。
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關於這種高底鞋的起源,有多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做的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另外還有一種傳說,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佔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高高的樹杈子,終於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報仇雪恨、發展壯大的目的。人們為了不忘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並世代相傳,越做越精緻美觀,成了後來這種樣子。
歷史上滿族男子喜穿青藍色的長袍馬褂,頭頂後部留發梳辮留於腦後,戴圓頂帽,下穿套褲。婦女則喜歡穿直筒旗袍,梳京頭或「盤髻兒」,戴兒環,腰間掛手帕,天足,著花鞋。但現今的「旗袍」並非歷史上滿族女子的服裝,而是吸收了西方服裝裁減方法的時裝,和過去滿族女子的服裝大不相同。
清代滿式服裝曾流行全國,現在與漢族服式一樣了。滿族婦女不纏腳,所著鞋子綉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發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發梳成辮子並挽成單發髻,結婚後的發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發型把頭發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圖為一位滿族新娘正在梳理她的結婚發式。旗袍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婦女旗袍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袍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綉花裝飾。隨著時代的變遷,旗袍式樣的變化也很大,四片裁製也改為兩片裁製。旗袍能很好表現婦女的身段和曲線。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綉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民居】:
滿族的住房,過去一般院內有一影壁,立有供神用的「索羅桿」。滿族傳統住房一般為西、中、東三間,大門朝南開,西間稱西上屋,中間稱堂屋,東間稱東下屋。西上屋設南、西、北三面炕,西炕為貴,北炕為大,南炕為小,來客住西炕,長輩多住北炕,晚輩住南炕。
【習俗】:
滿族人孝敬長輩,注要禮節,在路上遇見長輩,要側身微躬,垂手致敬,等長輩走過再行;不但晚輩見了長輩要施禮,在同輩人中年輕的見了年長的也要施禮問候。親友相見,除握手互敬問候外,有的還行抱腰接面禮。過春節時要拜兩次年,年三十晚上拜一次,為辭舊歲,年初一再拜一次,叫迎新春。室內西炕不得隨意坐人和堆放雜物;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滿族將西牆作為供奉祖先的神聖部位,不準在此掛衣物,張貼年畫;西炕俗稱「佛爺炕」,供有「祖宗板子」。忌諱人們尤其是女人隨便坐卧。通常客人也不得在西炕休息,更不許將狗皮帽子或鞭子放在這里。忌打狗、殺狗和忌食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鋪狗皮褥,忌諱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不許從鍋灶、火塘的三腳架上越過,不能用腳蹬踏或者隨便坐在鍋灶上或火塘邊;不準在鍋灶口或塘上烤腳、襪子、鞋靴;禁止將吃剩下的食物、骨頭、魚刺等扔進鍋灶或火塘里。
滿族過去信仰薩滿教,每年都要根據不同的節令祭天、祭神、祭祖先,以豬和豬頭為主要祭品。在大祭時要殺豬,特別是在祭祀祖先時要選用無雜毛的黑豬(有的還必須選黑公豬),宰殺前要往豬耳朵內注酒,如豬的耳朵抖動,則認為神已領受,即可宰殺。此舉俗稱為「領牲」。有的地方要將豬腸和膀胱放入吊斗掛在桿子上,讓烏鴉來吃,如果三天內被吃掉,就為吉利。然後把全豬卸為八塊,按原樣擺在方盤內,供於家裡屋內西山牆的祖宗牌位下,家人按輩份排列免冠叩頭三遍,再將肉切碎入鍋熬煮,全家圍坐,蘸鹽而食。此時如有客至,只要在祖先牌位前叩頭三次,即可坐下同吃,吃完也不必道謝。滿族人家至今還有逢殺豬時請親鄰好友前來品嘗頭頓豬肉的習慣。過去,在莊稼成熟的季節,滿族還有「薦新」祭祀的習慣,如今已被「上場豆腐了場糕」習俗所代替,即在五穀上場時,用新豆子做豆腐吃,打場結束時,用新谷做大黃米飯或豆面餑餑吃,以慶豐收。滿族男女青年結婚時,新娘必須先在南炕上坐帳,也有稱「坐福」。直到晚上,才在地上放一張桌子,新娘、新郎要手挽手繞桌子三圈後對飲。
【日常食俗】:
滿族民間農忙時日食三餐,農閑時日食二餐。主食多是小米和高粱米、粳米、干飯,喜在飯中加小豆或粑豆,如高粱米豆乾飯。有的地區以玉米為主食,喜以玉米面發酵做成「酸湯子」。東北大部分地區的滿族還有吃水飯的習慣,即在做好高粱米飯或玉米(米+查)子飯後用清水過一遍,再放入清水中泡,吃時撈出,盛入碗內,清涼可口。這種吃法多在夏季。餑餑是用黏高粱、黏玉米、黃米等磨成面製作的,有豆面餑餑、搓條餑餑、蘇葉餑餑、菠蘿葉餑餑、牛舌餑餑、年糕餑餑、水煮餑餑(漢語的餃子)等。滿族的餑餑歷史悠久,清代即成為宮廷主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御膳「栗子面窩窩頭」,也稱小窩頭。滿族點心薩其瑪也成為全國著名糕點。較著名的還有清東陵糕點,也稱清東陵大餑餑,北京小吃墩餑餑,河北承德小吃油酥餑餑,湖北荊州小吃豬油餑餑等。
北方冬天天氣寒冷,沒有新鮮蔬菜,滿族民間常以秋冬之際腌漬的大白菜(即酸菜)為主要蔬菜。據傳用腌漬的方法儲存蔬菜,始於清順治年間。用酸菜熬白肉、粉條是滿族入冬以後常吃的菜餚。酸菜可用熬、燉、炒和涼拌的方法食用,用酸菜下火鍋別具特色。配菜也可用來做餡包餃子。東北地區的滿族,每戶腌漬的酸菜一般可以吃到第二年春天。此外,日常蔬菜還有蘿卜、豆角等。滿族人民愛吃豬肉,常用白煮的方法烹制。遼寧沈陽市的那家館是家有100多年歷史的滿族餐館,該店經營的白肉血腸,被譽為正宗的滿族風味。
滿族的進餐習俗和飲食禮儀很多。如祭祀用過的神糕、神肉,路人可以分享,但一般不能帶去,吃完後不允許擦嘴;家中人就餐,長輩不動筷,晚輩人絕不動筷;過年殺年豬時,有把親友、鄰里請來同吃白肉血腸的習慣。
【民族食品】:
滿族居住分散,各地均有代表性的典型食品,主要有:
①白肉血腸。
②火鍋(滿族傳統風味菜餚)
③酸湯子9遼寧岫岩滿族的典型食品)
④清東陵糕點(也稱清東陵大餑餑。最早是清朝皇帝到東陵祭祀祖宗時做供品用的,因此也稱為「祭餑餑」。做供品時有果餡厚酥餑餑、魚兒餑餑、匙子餑餑、菊花餑餑、糊面餑餑、炸高麗餑餑、江米糕、黃米糕、七星餅、雞蛋糕、枸奶子糕、山葡萄糕、山梨面糕等幾十種。傳入民間製成糕點後,大體上分為大小兩種餑餑。大餑餑每斤八塊,俗稱清東陵大八件;小餑餑每斤十六塊,俗稱清東陵小八件。大小餑餑品種主要有太師餅,松餅,玫瑰餅,龍鳳餅,山楂桃。還有無餡的七星點子、八裂餅、核桃酥、到口酥等)
【傳統節日】:
滿族許多節日均與漢族相同。主要有春節、元宵節、二月二、端午節和中秋節。節日期間一般都要舉行「珍珠球」、跳馬、跳駱駝和滑冰等傳統體育活動。
逢年過節,都要殺豬,過年(春節)時每家要殺豬二至三口。農歷臘月八日(臘八節),要用黏高粱、小豆等八樣糧食煮粥,稱為臘八粥。除夕吃餃子,在一個餃子中放一根白線,誰吃著白線就意味著誰能長壽:也有的在一個餃子中放一枚銅錢,吃到便意味著在新的一年裡有錢花。此外還要吃手把肉和特有的點心「薩其瑪」。
頒金節是滿族「族慶」之日。1635年夏歷十月十三日,皇太極發布諭旨,正式改族名「女真」為「滿洲」,這標志著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的形成。
1989年10月,在丹東「首屆滿族文化學術研討會」上,正式把每年的12月3日定為「頒金節」。
頒金節:是滿族「族慶」之日。1635年農歷10月13日,皇太極發布諭旨,正式改族名「女真」為「滿洲」,這標志著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的形成。1989年10月,在丹東「首屆滿族文化學術研討會」上,正式把每年的12月3日定為「頒金節」。
上元節:即正月十五日,俗稱「元宵節」。同漢族一樣,滿族也有元宵掛彩燈和吃元宵的習俗。
走百病:滿族婦女的節日。一般在正月十六日。當晚,婦女們三五成群,結伴遠洲,或走沙滾冰,或嬉戲歡鬧,叫做「走百病」。
二月二:俗稱「龍抬頭日」。當日晨,滿族人家把灶灰撒在院中,灰道彎曲如龍,故稱「引龍」。然後在院中舉行儀式,祈求風調雨順。全家人還要吃「龍須面」和「龍鱗餅」。婦女們這天不能做針線活。
清明節:上墳祭祖時不像漢族紙錢後在墳頂上壓錢,而是在墳上插「佛朵」。「佛朵」是滿語,譯為漢語為「柳」或「柳枝」。根據滿族信仰,柳是人的始祖,人是柳的子孫,為表明後繼有人,要在墳上插柳。
端午節:滿族過端午節吃粽子、劃龍舟,其風俗與漢族相同。
中元節:滿族以七月十五為中元節,也視為超度亡靈的「鬼節」。屆時,各處寺院設立道場,燃燈念經,要舉行各種超度儀式。
中秋節:滿族人家過中秋節也吃「團圓飯」。此外,月亮初升之際,還要供月。即在院內西側向東擺一架木屏風,屏風上掛有雞冠花、毛豆枝、鮮藕等,為供月兔之用。屏風前擺一張八仙桌,桌上供一大月餅。祭時,焚香磕頭,婦女先拜,男人後拜。
臘八節:滿族人家臘月初八要泡「臘八醋」和煮「臘八肉」。除全家人吃外還要分送親友。
小年:滿族過小年的習俗與漢族相同。臘月二十三日為「小年」。屆時家家戶戶要祭祀灶神,俗稱「送灶王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