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鹿自行車的價格變化
青島產大國防牌28型腳閘鍍鉻圈加重自行車,1953年每輛出廠價152.10元,批、零同價157.42元。為穩定市場物價,並有利於商業經營,1957年在調低價格的同時,執行批零分價,即:每輛出廠價118.50元,批發價129.77元,零售價147.17元。1958年出廠價未動,對批發、零售價尾數作了處理,批發價調為129.80元,零售價147元。1959年停產「大國防」,改產「小國防」。根據市場供求情況變化,1964年停產「小國防」,恢復生產「大國防」。
為有利於回籠貨幣,穩定市場,從1962年4月中旬開始,對自行車實行高價供應。「大國防」牌每輛零售價560元;6月15日起下調為440元。1962年8月1日高價自行車零售價每輛降為320元;同年11月1日,又降為280元。1963年5月1日,又降為235元;同年8月5日,再次降為193元。1962年,平價「大國防」眚自行車暫定每出廠價126元,批發價138元,零售價156元。1963年1月1日,出廠價正式定為120元,批發、零售價不動。
1964年4月,青島開始生產PA-41型金鹿牌自行車,每輛試銷價:高價160元;平價出廠 價112元,批發價132元,零售價150元。1964年12月28日,自行車全部取消高價,恢復平價供應。同時,為搞好銜接,將平價國防牌自行車每輛批發價調為147.80元,零售價為168元。1965年4月21日,又下調為批發價130.70元,零售價149元。1966年2月15日,國防牌車批發、零售價未動,出廠價每輛由120元下調為115元。同時,國防牌車由金鹿牌車代替,並執行國防牌車的價格。
1985年4月,根據放寬搞活,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要求,自行車價格放開,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行定價。5月,市物價局通知規定,為了保證當年價格改革方案的順利進行,自行車價格放開後,也可按照放開前的價格管理許可權辦事,不經批准,不準漲價。1986年9月3日,根據自行車供銷情況,山東省物價局確定正式放開自行車價格,並規定青島生產的金鹿牌自行車商業進銷差率為:大金鹿12%、小金鹿10%,批零差率一律為14%。因原材料漲價,生產企業隨之提高自行車價格,大金鹿出廠價每輛由115元調為132元,批發價由130.70元調為150元,零售價由149元調為1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