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各朝代鎧甲
秦代士兵鎧甲
秦代出土的兵俑分為軍俑、軍吏俑、騎士俑、射手俑、步兵俑馭手俑積累,他們的鎧甲服飾裝束表現出森嚴的等級制度。鎧甲按形制分為四形,其四形為護胸腹形、鎧甲形、騎兵步兵甲、馭手專用甲等四類。本圖為胸腹形,這種鎧甲形制比較特殊,只有胸腹部分有甲片,甲片周圍有一道寬邊。肩部和背部都無甲片,背後用交*斜帶與身前甲衣系結相連。帶面上還殘留有彩色的圖案花紋,似乎是一種低級官員的裝束。
這是秦兵俑中最為常見的鎧甲樣式,是普通戰士的裝束,這類鎧甲有如下特點,胸部的甲片都是上片壓下片,腹部的甲片,都是下片壓上片,以便於活動。從胸腹正中的中線來看,所有甲片都由中間向兩側疊壓,肩部甲片的組合與腹部相同。在肩部、腹部和頸下周圍的甲片都用連甲帶連接,所有甲片上都有甲釘,其數或二或三或四不等,最多者不超過六枚。甲衣的長度,前後相等。皆為64厘米,其下擺一般多呈圓形,周圍不另施邊緣
秦將軍鎧甲
這種鎧甲為臨陣指揮的將官所穿。胸前、背後未綴甲片,皆繪幾何形彩色花紋,似以一種質地堅硬的織錦製成,也有可能用皮革做成後繪上圖案。甲衣的形狀,前胸下擺呈尖角形,後背下擺呈平直形,周圍留有寬邊,也用織錦或皮革製成,上有幾何形花紋。整件甲衣前長97厘米,後長55厘米。胸部以下,背部中央和後腰等處,都綴有小型甲片。全身共有甲片一百六十片,甲片形狀為四方形,每邊寬大處理厘米。甲片的固定方法,用皮條或牛筋穿組,呈「V」字形並釘有鉚釘。另在兩肩裝有類似皮革製作的披膊,胸背及肩部等處還露出綵帶結頭。
南北朝時期明光鎧
魏晉北朝時期的鎧甲主要有筩袖鎧兩、襠鎧和明光鎧。「明光鎧」一詞的來源,據說與胸前和背後的圓護有關。因為這種圓護大多以銅鐵等金屬製成,並且打磨的極光,頗似鏡子。在戰場上穿明光鎧,由於太陽的照射,將會發出耀眼的「明光」,故名。這種鎧甲的樣式很多,而且繁簡不一:有的只是在裲襠的基礎上前後各加兩塊圓護,有的則裝有護肩、護膝,復雜的還有數重護肩。身甲大多長至臀部,腰間用皮帶系束。左面陶俑是戴兜鍪、穿明光鎧的武將;右面是明光鎧穿戴展示圖。
隋甲
隋代使用最普遍的鎧甲為兩襠塏和明光塏。兩襠塏的結構比前代有所進步,形制也有一些小的變化。一般身甲全魚鱗等形狀的小甲片編制,長度已延伸至腹部,取代了原來的皮革甲裙。身甲的下擺為彎月形、荷葉形甲片,用以保護小腹。這些改進大大增強了腰部以下的防禦。明光塏的形制基本上與南北朝時期相同,只是腿裙變得更長。隋代戎服為圓領長袍。
唐甲
唐代胄甲,用於實戰的,主要是鐵甲和皮甲。除鐵甲和皮甲之外,唐代鎧甲中比較常用的,還有絹布甲。絹布甲是用絹布一類紡織品製成的鎧甲,它結構比較輕巧,外形美觀,但沒有防禦能力,故不能用於實戰只能作為武將平時服飾或儀仗用的裝束。
據《唐六典》記載,有明光、光要、細鱗、山文、鳥錘、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鳥錘、細鱗甲是鐵甲,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可見,鎖子與山文是並列的兩種鎧甲。
山文字甲
魚鱗甲.羅圈甲.山文字甲,這些甲都屬於一種范疇,它們不是全身甲。但是,我認為它們的某些防護能力是不同的,象山文字甲,它的「倒丫」甲片中間凸兩邊凹,由多片甲片相互扣合成整片甲,這樣甲表面形成無數的凹凸面,非常利於防箭。宋明兩朝多裝備此甲,甚至影響了民畫藝術,民畫中的武士都披此甲。我喜歡此甲,因為這是中國獨有的。
五代十國
五代時期在服飾方面基本沿襲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歷史舞台,鎧甲重又全用甲片編制,形制上變成兩件套裝。披膊與護肩聯成一件;胸背甲與護腿連成另一件,以兩根肩帶前後系接,套於披膊護肩之上。另外五代繼續使用皮甲,用大塊皮革製成,並佩兜鍪及護項。本圖為五代時期穿鎧甲及戎服的武士復原圖。
遼武士
據《遼史》記載,遼在契丹國時,軍隊就已使用鎧甲,主要採用的是唐末五代和宋的樣式,以宋為主。鎧甲的上部結構與宋代完全相同,只有腿裙明顯比宋代的短,前後兩塊方形的鶻尾甲覆蓋於腿裙之上,則保持了唐末五代的特點。鎧甲護腹好象都用皮帶吊掛在腹前,然後用腰帶固定,這一點與宋代的皮甲相同,而胸前正中的大型圓護,是遼代特有的。遼代除用鐵甲外也使用皮甲。契丹族的武官服裝分為公服和常服兩種,樣式沒有明顯不同,都是盤領、窄袖長袍,與一般男子服飾相同,可能常服比官服略緊身一些。這兩種都可作戎服。
金武士
早期的鎧甲只有半身,下面是護膝;中期前後,鎧甲很快完備起來,鎧甲都有長而寬大的腿裙,其防護面積已與宋朝的相差無幾,形式上也受北宋的影響。金代戎服袍為盤領、窄袖,衣長至腳面;戎服袍還可以罩袍穿在鎧甲外面。
西夏武士
武士所穿鎧甲為全身披掛,盔、披膊與宋代完全相同,身甲好象兩襠甲,長及膝上,還是以短甲為主說明鎧甲的製造畢竟比中原地區落後一些。西夏的官服為也可作戎服,如遼代的契丹服一樣,兩者五明顯差別。由於西夏社會的封建程度不是很深,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還是比較平等,以此在服飾上的等級觀念不那麼強。
元武士
十三世紀蒙古士兵
元代鎧甲有柳葉甲、有鐵羅圈甲等。鐵羅圈甲內層用牛皮製成,外層為鐵網甲,甲片相連如魚鱗,箭不能穿透,製作極為精巧。另外還有皮甲、布面甲等。戎服只有一種本民族的服飾,即質孫服,樣式為緊身窄袖的袍服,有交領和方領、長和短兩種,長的至膝下,短的僅及膝。還有一種辮線襖與質孫服完全相同,只是下擺寬大、折有密襇,另在腰部縫以辮線製成的寬闊圍腰,有的還釘有鈕扣,俗稱「辮線襖子」,或稱「腰線襖子」。這種服裝也是元代的蒙古戎服,軍隊的將校和宮廷的侍衛、武士都可服用
清甲
清代一般的盔帽,無論是用鐵或用皮革製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後左右各有一梁,額前正中突出一塊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盤,盔盤中間豎有一根插纓槍、鵰翎或獺尾用的鐵或銅管。後垂石青等色的絲綢護領,護頸及護耳,上綉有紋樣,並綴以銅或鐵泡釘。鎧甲分甲衣和圍裳。甲衣肩上裝有護肩,護肩下有護腋;另在胸前和背後個佩一塊金屬的護心鏡,鏡下前襟的接縫處另佩一塊梯形護腹,名叫「前擋」。腰間左側佩「左擋」,右側不佩擋,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圍裳分為左、右兩幅,穿時用帶系於腰間。在兩幅圍裳之間正中處,覆有質料相同的虎頭蔽膝。此圖為清代黃緞銅釘銅葉甲,但沒有護心鏡。
清朝時,大量使用的鎧甲是綿甲,是在堅厚的綿或絹的布料上鑲嵌有鐵片,並用銅釘固定的一鍾鎧甲。看上去,就像一件綿大衣一樣。綿甲具有一定的防寒性,適合中國北方步騎兵使用,厚實的布料中密嵌著鐵甲葉,對冷兵器和火器都有一定的防護能力
李靖率軍曾穿著明光鎧打敗突厥,並俘獲其首領頡利可汗
② 周、秦、漢、唐朝時士兵的服飾分別是什麼樣的啊
上古商周服飾--西周武士復原圖。古代戰甲,多以犀牛、鯊魚等皮革製成,上施彩繪。除皮甲之外,商周時期的戰甲還有「練甲」和「鐵甲」。練甲時間較早,大多以縑帛夾厚綿製作,屬布甲范疇。鐵甲出現於戰國中期,它的前身為青銅甲,是一種比較簡單的獸面壯胸甲。戰國時期的鐵甲通常以鐵片製成魚鱗或柳葉形狀的甲片,經過穿組聯綴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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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tiexue.net/post_3271040_1.html
③ 關於武士服和劍道服
我覺得沒什麼區別--||不過劍道服要戴護甲拉什麼的,,,
還有.......叉叉那是和服吧--||可以算武士服....應該........
武士和巫女--||
[編輯本段]【日本武士】
日本武士武士,10—19世紀在日本的一個社會階級。一般指通曉武藝、以戰斗為職業的軍人。除了受到漢語語系影響的國家以後,多種語言以日語的「侍」(羅馬字:以Samurai來顯示,或者Bushi。武士的精神被稱為「武士道」(Bushido))。武士要遵守不畏艱難,忠於職守,精幹勇猛。然而這一準則代表的只是理想,武士的忠誠、勇猛是建立在他所效忠的領主能對武士所作出的貢獻給予獎賞的主從制度上。
日語原文 武士
假名 ぶし、もののふ
羅馬字 Bushi, Mononofu
武士的起源
武士的雛形是在日本平安時代律令體制下產生的武官,最初是日本恆武天皇為了鞏固政權而設立的。在平安時代以前,除了奴隸,所有的的壯丁都有責任和義務成為被天皇募兵的對象。然而這些士兵必須自己補給和養活自己,很多人因此不能回到自己的家鄉,而是選擇在當地定居。人們可以通過交重稅來免除兵役,這種主要由農民組成的士兵在日本統稱為防人。由於防人士兵的不正規性,而且又給農民帶來了巨大的負擔,在平安時代初期被恆武天皇所廢止。這種形式的士兵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武士。
平安時代早期(8世紀末—9世紀初),恆武天皇想要在北本州島鞏固和擴張自己的統治范圍。天皇所派遣的針對本州北部土著(Emishi)的討伐軍缺乏士氣和紀律,很難在戰場上取勝。於是恆武天皇開始向地方豪族求助,提出將授予征夷大將軍的稱號給任何替代自己討伐北本州的地方勢力。這些弓馬嫻熟的地方豪族很快成為了天皇用來剿滅反抗力量的工具。
9世紀中期開始,一些地方領主開始建立保衛自己的私人武裝,並利用其擴張勢力。這種武裝逐漸成熟為一種制度化的專業軍事組織,其基礎是宗族和主從關系。到了十世紀,朝廷無力鎮壓地方勢力的叛亂,不得不藉助各地武士的力量,武士更進一步得到了中央的承認,成為日本的特權統治階級。
有歷史學家認為,中國的朝代衰落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文臣和武將之間的長期沖突,雙方互相排斥貶低,造成了嚴重的內耗。而日本則似乎不存在這種情況,作為職業軍人的武士也是和平時期的行政管理者。武士因此被要求學習文化,懂得欣賞藝術,在茶道、棋道等方面都要附庸風雅。
直到明治維新,武士都是統治日本社會的支配力量,而他們從體制、職能上看,更類似西方的封建領主和騎士,與一般的亞洲國家存在差異。這種情況在明治維新後改變,1871年是最重要的一年,6月,平民被准許騎馬,9月,武士被允許「散發」、「廢刀」,10月,准許武士和平民通婚。當時據統計(1972年),日本有士族425872人,加上家屬合計1941286人。他們每年領取的俸祿消耗了日本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明治政府採取了漸進的手段,以發行債券或贖買等方式逐漸取消俸祿,消滅了武士階級。一部分高級武士在這一過程中獲得爵位,成為僅次於皇族的華族,但隨著二戰的戰敗,日本被迫接受民主改革,華族階層也成為了歷史。
今天,有些日本人還記著自己祖先的武士身份,但並不具備任何實質意義。在筆者住所附近,一戶住宅的門口立著「幕末劍士某某習武之地」的石碑,那隻是一個歷史的遺跡。然而,武士的思想遺產,比如武士道,仍舊是日本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http://ke..com/view/37473.htm#3武士的....自己去看....
「巫女」是日本宗教界的傳統職業,直到今天,較具規模的神社及傳統慶典中仍可見巫女白衣緋褲的身影;為人消災解厄及事神的職務,使她們蒙上神秘的色彩。
在日本現代,巫女成為在神社中輔助神職的職務,失去了古代靈媒的身份,然而清新、神聖、無垢、傳統、古典之形象,則仍舊長存。
巫女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宮廷神社所屬的巫女,另一種是民間的巫女。前者在宮廷中釀酒、彈奏樂器、解說神意等等。在古代來說,巫女的神諭多少也左右到政治。
另一方面,民間也有巫女的存在。在中世以後,巫女層開始步入民間,在各地流傳。明治政府時代雖然對巫術嚴禁,可是對於信仰來說,還是禁之不絕。
現在神社中的巫女到神社幫忙,負責神社參拜作法、打掃整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