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掏腸手」是怎麼回事
掏腸手一般指喬建國(殺人嫌犯)
甘肅省張掖市曾連發兩起少女掏腸慘案,受害者一死一傷,犯罪嫌疑人喬建國以殺人罪一審判處死刑。
喬建國上訴,否認了部分供述,並稱自首應予從輕處罰。案中關於掏腸殺人的事實,只有喬的供述,沒有直接證據指證,而喬在上訴中推翻供述。終審判決時,兇手由死刑改判為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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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由:
9月20日凌晨30分,大滿鎮平順村17歲的少女小花(化名)被「掏腸惡魔」喬建國跟蹤,黑暗中,小花被人用手和繩子勒暈。和死去的琳子一樣,小花的小腸也被惡魔從下身瘋狂拽出……小花雖經及時搶救挽回了性命,但其身心遭受極大摧殘。
甘肅掏腸手凌晨在廁所將少女小腸掏出!這個張掖掏腸手慘案的製造者作出重審宣判,以殺人罪判處喬建國死刑,以搶劫罪判處喬建國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000元,以強奸罪未遂判處喬建國有期徒刑5年,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喬建國有期徒刑3年。
數罪並罰,法庭決定對喬建國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法庭分別判決喬建國賠償受害人琳子(化名)和小花(化名)附帶民事訴訟經濟賠償4695.50元和87160.25元。
Ⅱ 甘肅掏腸惡魔案件回顧:兩位少女腸子被從下體拽出,手法殘忍!結果怎樣
2004年8月份,甘肅張掖市19歲的琳子被人從下身拽出小腸,纏繞在脖子上致死。2004年9月20日凌晨0時30分許,17歲的小花被掏腸惡魔跟蹤,黑暗中被拽出2米長的小腸,因搶救及時活了過來,但是身心遭到了極大的摧殘。2004年9月29日下午4時,嫌疑人喬建國被抓獲,2004年12月8日,當地法院判處被告喬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
2004年9月19日,小花遇害前一天,喬建國在醫院附近發現一名女子獨自一人,上前掐住女子脖子正要行犯罪之事時,被近處的汽車燈晃了一下,由於害怕被發現,遂逃離現場。
喬建國在法庭審判的時候翻供,拒不承認自己犯下琳琳和小花案件,經過一系列的審判,最終在2004年12月8日,當地法院判處被告喬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
這個案件中的兇手喬建國心裡非常變態,因為早期坐過監獄就怨天尤人,遇到拒絕他邀請的女孩就採取報復的手段,殘忍至極。
這個案件提醒我們大家晚上盡量不要出門,遠離危險,從身邊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