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幼兒園教師考評表怎樣寫
幼兒園骨幹教師教研工作考評表 ( ---- ) 教師姓名 年 月 日 項目 評分細則 自評 考 評 基本情況 得分 上課(35分) 骨幹教師每學期上兩節不同形式的公開課,優秀得15分,良好得10分,合格得5分。 在規定開課數量之外面向全園開設公開課每次加5分,10分封頂。 主動承擔送教下鄉得5分,5...分封頂。 隨堂聽課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合格得6分,不合格不得分。 每次開展公開課後,必須按時上交教案、課件等相關材料得5分。 聽課、 評課(15分) 完成聽課記錄不少於10節並有簡評,即得10分。(聽課記錄少一篇扣1分;內容不完整,記錄不詳盡,每篇扣0.5分) 評課活動中,積極發言,認真填寫「金 幼教研活動評課記錄表」得5分。 體驗式課程審議活動(20分) 參與體驗式課程展示活動不少於2次得10分,(每多開一次得2分,6分封頂) 積極參加組內課程審議活動,並認真填寫「體驗式課程審議評課記錄表」得5分 活動設計、案例反思參評(15分) 每學期至少完成一篇原創教學活動設計得4分,抄襲者視不完成。 積極參加各級各類活動設計、案例反思評選活動,送評一次得4分,(不同活動設計、反思送評每篇另加4分,12分封頂) 教學業績15分 各級業務競賽、輔導幼兒獲獎賦分標准:獲園級、市級、大市級、省級、國家級 一、 二、三等獎按1.5,1,0.5;4,3,2;6,5,4,;8,7,6;10,9,8給分,累計加分不封頂。 附加分 承擔各類培訓,講座的教師每次加10分。 累計 自評總分 考評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