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老的光字是什麼樣的
光(拼音:guāng)是漢語常用字 ,初文見於商代甲骨文 。古文字的光像人頭上有火,火能給人們帶來光明。光的本義是明亮,引申指光線、亮光,又引申指光榮、光彩。光也表示增光、發揚光大、作動詞用。由於光滑、裸露的東西容易反光,故引申為光滑、平滑。山水風景明亮光鮮,所以風景也叫風光。
會意字。光字甲骨文像火在人頭上的形狀。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從火在人上,光明意也。」近現代又有學者否定許慎的解釋,認為這個字表示的是「火焚人頭的刑罰」,同「凶險」的「凶」是同字異形。不過把「光」字釋成「凶」在先秦經典文獻中尚無佐證。可以確定的是,人類很早就知道火可以照明。火焰不能用頭頂著,但是人們可以用柴火或火把來照明。把火把舉高,火就像在人的頭頂上。有學者認為:古時取火不易,失火卻極容易,為了讓火既不熄滅,又不蔓延,古人便需要專人看守火苗或者保護火種。「光」字的字形,就反映了人與火的這種關系。所以「光」字不是指人的頭部被火燒著了,而是以火在人下表示火種常在,光明永存。
到了商周兩代的金文階段,上部的「火」又進一步訛變:圖4是商末周初「夨令方彝」里的「光」,人頭上的「火」不僅有三道火苗,而且還進出了兩點火星來。圖5是西周晚期「毛公鼎」的「光」,邊上的兩道火苗已拉平近於橫線,人也不是跪姿了。近代有人把圖4的「光」視作「人用兩手舉火以照明」,這是值得商榷的。於是在商周金文的基礎上,這個字又進一步發展成下圖的秦篆的「光」。「火」下人的形體已變得和金文全不一樣了。到了漢隸(圖8-12)階段,這個字的訛變更大,已把上部的「火」變為「⺌」,下部的「人」變為「兒」,再往後就以漢隸為基文,發展成為楷書的「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