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正確懸掛黨旗
黨旗的通用規格有下列五種:
1、長288厘米,寬192厘米;
2、長240厘米,寬160厘米;
3、長192厘米,寬128厘米;
4、長144厘米,寬96厘米;
5、長96厘米,寬64厘米。
在特定場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規格黨旗的,報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組織部批准。用於懸掛的黨徽的具體尺寸,由使用黨徽的黨組織提出並報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批准。
黨旗的使用范圍是:
1、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2、黨內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黨日活動;
3、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按照國旗法規定應升掛國旗的場所,一般不同時懸掛黨旗。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國共產黨黨旗
B. 黨旗和黨徽如何懸掛
絕對不可以豎著掛,通常情況是橫向懸掛在會場正前方中央,黨徽錘子頭朝向左上方。如果和國旗同時懸掛,那麼應該保持左側黨旗、右側國旗的懸掛方式。
對於黨旗黨徽的式樣及其規范化問題,中央曾多次提出並逐步形成了統一明確的規范。1942年4月2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中共黨旗式樣,長闊為三與二之比,左角上有斧頭鐮刀,無五角星」,並委託中央辦公廳按此要求制一批黨旗分發各主要機關。這是迄今為止查到的最早的關於黨旗的規定。
(2)國旗黨旗怎麼掛圖片擴展閱讀
黨旗的使用范圍是:
1、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2、黨內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黨日活動;
3、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
C. 黨旗掛在什麼方向
橫向懸掛會場中央。絕對不可以豎著掛,通常情況是橫向懸掛在會場正前方中央,黨徽錘子頭朝向左上方。如果和國旗同時懸掛,那麼應該保持左側黨旗、右側國旗的懸掛方式。
黨旗是代表一個政黨的旗幟。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志。
黨旗和用於懸掛的黨徽,由中央組織部從生產國旗國徽的企業中指定企業,按照本規定所附的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法說明製作。
黨旗上黨徽兩面相對。為便利計,本件僅以旗桿在左的一面為說明標准。對於旗桿在右的一面,凡本件所稱左均應改右。
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組的印章(印模)中間應當刻有黨徽圖案。
D. 國旗和黨旗的擺放位置是什麼
黨旗國旗同時懸掛時,國旗在右黨旗在左。
1、在國家機關單位;辦公桌應配備二分支桌旗:一面紅旗、一面黨旗。辦公室或會議室應配備落地旗,一邊紅旗、一邊黨旗、給來訪人員信任。一般都是兩支小旗子交叉擺放。
2、辦公室內應配備辦公用旗:辦公桌擺放一分支:一面國旗或二分支:二面國旗。辦公室擺旗:一面落地國旗。此落地旗同樣適合會議室擺放。
3、大型公司或企事業單位應配備二分支桌旗:一面國旗、一面單位司旗,落地旗應配備一面國旗,一面司旗,此落地旗同樣適合會議室擺放。
黨旗第一次懸掛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抗日戰爭勝利的前夜,經過緊張周密地籌備,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延安中央大禮堂隆重召開。
主席台正中懸掛著毛澤東、朱德的巨幅畫像,左右兩側斜插著六面鮮艷的黨旗,紅色的旗面、黃色的鐮刀錘頭分外引人注目。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上懸掛黨旗。
以上內容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黨旗演變的幾個細節
E. 黨旗和國旗一起應該怎麼放
國旗代表國家的地位,而黨旗是代表管理國家政治地位,黨旗在左,國旗在黨旗右邊。
黨旗的使用范圍是: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黨內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黨日活動。
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
國旗懸掛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國旗左上方綴黃色五角星五顆,四顆小星環拱在一顆大星的右面,並各有一個角尖正對大星的中心點。
F. 黨旗和黨徽如何懸掛
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內容:
第八條 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
第九條 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符合製作規定的黨旗黨徽。
第十條 黨旗黨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
第十一條 黨的各級組織應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
本規定的黨組織和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當事人黨的紀律處分。
(6)國旗黨旗怎麼掛圖片擴展閱讀: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增加了黨徽黨旗一章,分別對黨徽圖案、黨旗圖案和黨徽黨旗的性質以及製作和使用黨徽黨旗等做了明確規定,指出:「中國共產黨的黨徽黨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志。
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都要維護黨徽黨旗的尊嚴。要按照規定製作和使用黨徽黨旗。」
黨的十六大把黨徽黨旗的規定寫進黨章,使黨徽黨旗更具權威性,也使黨章更加完整和規范。這對於增強黨員的光榮感、使命感,對於增強黨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影響力,都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G. 會議室內國旗與黨旗如何放置 (圖片)
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在會議室中可將國旗在左方,黨旗在右方。
升掛國旗,應當將國旗置於顯著的位置。列隊舉持國旗和其他旗幟行進時,國旗應當在其他旗幟之前。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在外事活動中同時升掛兩個以上國家的國旗時,應當按照外交部的規定或者國際慣例升掛。
黨旗是代表一個政黨的旗幟。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志。黨旗的使用范圍是: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黨內舉行重大慶祝,黨日活動;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
(7)國旗黨旗怎麼掛圖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使用原則:
1、依照本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升掛國旗的,應當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2、升掛國旗時,可以舉行升旗儀式。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面向國旗肅立致敬,並可以奏國歌或者唱國歌。
3、在直立的旗桿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後再降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共產黨黨旗
H. 黨旗如何掛
橫向懸掛會場中央。絕對不可以豎著掛,通常情況是橫向懸掛在會場正前方中央,黨徽錘子頭朝向左上方。如果和國旗同時懸掛,那麼應該保持左側黨旗、右側國旗的懸掛方式。
按照國旗法的規定,應升掛國旗的場所,一般不同時懸掛黨旗。 懸掛的黨徽黨旗,應當置於顯著位置。
使用黨徽黨旗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符合製作規定的黨徽黨旗。凡是需要召開黨代會的黨組織,一般應當配備、使用規范的黨徽。
黨旗是代表一個政黨的旗幟。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徵和標志。
黨旗和用於懸掛的黨徽,由中央組織部從生產國旗國徽的企業中指定企業,按照本規定所附的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法說明製作。
I. 黨旗的掛法是怎樣的
黨旗應當懸掛於顯著位置,不能豎著掛。
根據《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作和使用的若干規定》:
第六條 黨旗的使用范圍:
(一)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二)黨內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黨日活動;
(三)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按照國旗法規定應升掛國旗的場所,一般不同時懸掛黨旗。
第八條懸掛黨旗黨徽,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
(9)國旗黨旗怎麼掛圖片擴展閱讀
一、中國共產黨第一面正式黨旗
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後,黨旗由各級黨組織模仿聯共(布)黨旗的式樣自己製作。具體規格式樣不盡相同。
1942年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關於中共黨旗式樣的決議,決議中說:中共黨旗樣式寬闊為三分之二之比,左上角有斧頭鐮刀,無五角星。
二、中國共產黨黨旗的寓意
中國共產黨黨旗旗面為紅色,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中國共產黨黨徽底色為紅色,紅色象徵革命,黃色的錘子、鐮刀代表工人和農民的勞動工具,象徵著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代表著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J. 會議室黨旗國旗如何掛
如果會議室要懸掛黨旗,應當置於顯著位置,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應當嚴肅、莊重,不得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不符合製作規定的黨旗黨徽。
如果會議室要懸掛國旗,應當將國旗置於顯著的位置,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於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升掛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一列並排時,以旗面面向觀眾為准,中國國旗在最右方;弧形或從中間往兩旁排列時,中國國旗在中心;圓形排列時,中國國旗在主席台(或主入口)對面的中心位置。懸掛國旗一般應以旗的正面面向觀眾,不要隨意交叉懸掛或豎掛,更不得倒掛。
(10)國旗黨旗怎麼掛圖片擴展閱讀:
黨旗的使用范圍:
(一)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二)黨內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黨日活動;
(三)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可以懸掛黨旗。
國旗的使用范圍:
(一)下列場所或者機構所在地,應當每日升掛國旗:
(1)北京天安門廣場、新華門;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
(4)外交部;
(5)出境入境的機場、港口、火車站和其他邊境口岸,邊防海防哨所。
(二)國務院各部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應當在工作日升掛國旗。
(三)國慶節、國際勞動節、元旦和春節,各級國家機關和各人民團體應當升掛國旗;企業事業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城鎮居民院(樓)以及廣場、公園等公共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可以升掛國旗。
(四)舉行重大慶祝、紀念活動,大型文化、體育活動,大型展覽會,可以升掛國旗。
(五)外交活動以及國家駐外使館領館和其他外交代表機構升掛、使用國旗的辦法,由外交部規定。
(六)軍事機關、軍隊營區、軍用艦船,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升掛國旗。
(七)民用船舶和進入中國領水的外國船舶升掛國旗的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公安部門執行邊防、治安、消防任務的船舶升掛國旗的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