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陳冠希怎麼樣了現在.有沒有判死刑啊.
他不會判死刑的...因為他沒有犯法....這只是跟很多人談戀愛和發生關系...
不過在道德層面上和作為一個男人來說的話...他的確是如同公狗....
B. 判死刑的人怎樣處死
判死刑的人,應當採取槍決或者注射的辦法執行死刑。
槍決是一種死囚臨刑時痛苦較小且較為經濟的死刑執行方法,槍決部位通常是心臟、大腦等維持人體生命不可或缺的器官,由行刑隊執行的槍決往往選擇心臟為射擊部位,死囚可能要較長時間才能死亡,並且實踐中補射多槍的現象也並不鮮見,這無疑會增加死囚受刑時的痛苦。可見,致命性葯物注射法相對於槍決顯然更為安全、迅捷和經濟。實踐證明,在監獄等固定場所注射葯物的方法可以明顯減輕死囚受刑時的痛苦,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並且可以使執行場面保持肅穆而又安靜的氛圍,淡化刑場槍決的恐怖色彩。
《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C. 死刑是怎麼死的
法律分析:法院判的死刑都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D. 死刑犯都是怎麼死的
死刑犯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後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後,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判處和核準的死刑立即執行的判決,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死刑緩期執行期滿,應當予以減刑的,由執行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報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的,由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E. 判死刑的人是怎麼死的一般在什麼地方
蒙上眼,跪在地上,由武警背對犯人,後腦勺一槍,不死再由補槍手補槍,最後法醫鑒定。執刑地點一般都選在比較偏僻、人煙稀少的地方,一般都是執刑前才會告知,並且只會用一次
F. 被執行死刑的犯人是怎麼死的
被槍擊,或者是被注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