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這樣的,我是一個女的,原先有一個女孩子來我們電影院上班,在經理面試她的時候我也在,經理就告訴她這
你有兩個理念是錯誤的。 1你付出了,別人就會同等的回報。 這個想法比較幼稚,不解釋。 2你認為是人情的,別人也認為這是人情。 你覺得你附和了一下經理的話,對她進來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這是個人情。但在她看來,她一不是你介紹來的,二錄用她的是經理,三被錄用是因為她自己的能力。這里有你什麼事呢。所以她沒覺得欠你什麼人情比較正常。 基於以上兩點,你覺得曾經的同事應該講人情,但人家跟你講金錢就說明跟你沒什麼人情可言,你是一廂情願。而且跟你不是同事了,以後基本就陌生人了,更沒情了。既然沒情,自然要講錢,在商言商。你求她找工作,她給你求人介紹工作是真的要搭人情的,比如請人吃飯什麼的,你不應該花點錢嗎?很公平啊。 還在一個問題上鑽牛角尖。 病急亂投醫。如果她之前的工作那麼好,她幹嘛不做了?得專人介紹,又不能外傳,神神秘秘的,必是歪門邪道。你因為供房,慌不擇食。你可以冷靜下來想想,至於供房可以向父母籌措兩個月的錢,不用急三火四的。假設你不認識她,難道你還不工作,不活了?沒她介紹這個神秘的工作,你就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