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哪些6歲的小女孩自殺的圖片
若您現在想自殺,請稍等。讓您有足夠時間看畢這頁,只需用上您五分鍾左右吧!我不是想說服您打消壞情緒,我不是輔導員亦不是其他精神健康的專業人士 —— 我只是那些明白置身痛苦中是怎樣一回事的人。
我不知您是誰或為何您會看這頁,我只知道此刻的您正在閱讀,這是很好的,我可假設您正感到煩惱及正考慮結束您的生命,假若可以的話,我很希望我能與您在一起,透過電話或坐在您身旁與您面對面,坦誠的傾談,正正因為現在不可能是這樣,我們唯有利用這種途徑吧!
我認識很多曾經嘗試結束生命的人,所以我大概明白您現在的感受,我知道您未必准備去看一本很厚的書,我會盡量簡短一點,在我們跟著一起渡過的5分鍾內,有5個簡單而細小的想法,我要與您分享,我不會與您爭論您應否結束自己的生命,不過我知道您倘若有此想法,一定是您感到非常沮喪。
您仍在閱讀,這實在很好,我懇請您陪我一起看畢這頁,我希望您現在至少在您內心深處有丁點兒不肯定,您到底是否真的要結束自己的生命,在我們最絕望的一刻,我們經常會有這想法,未完全確定自己是否真的要尋死,這是可以理解及正常的,事實上這刻您仍然活著已表示您仍是有丁點兒不太肯定,這表示就算您真的想死,某部份的您仍然想活,仍然很想再支持下去,再繼續多留數分鍾吧!
自殺不是您想選擇的;這只不過是一時間痛苦超越了您所應付的能力而已。
就是這樣,不是因為您想自殺,您便是精神錯亂,軟弱或有問題,也並不表示您真的想死——這只表示您的痛苦超過您所能處理的而已,就像我在您的肩膊上不斷放上鉛重,無論您怎樣努力去保持平衡,最終您都只會因我不停加重而倒下。這正好解釋了就算旁人怎樣努力的叫您開心點也總是無補於事——因為若您能做到,您必會去做或已經做了。
或許您也不接受人家對您說「您所承受的痛苦不足以令您要去尋死」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人生的確有很多痛苦可能會誘致自殺的念頭,而承受痛苦的能力亦因人而異。某些人可以忍受的痛苦,不等於您能承受,承受痛苦的能力亦很大程度取決於您有什麼能量去面對您的困難/困擾。
當痛苦超越您所有的能量,自殺的念頭便會由此而生。自殺沒有錯或對,也不是性格上的缺陷,道德上是中立的,這只不過是痛苦和解決問題資源在這一刻失去平衡而已。
所以若您能:
1、 找方法減輕痛苦,或者
2、 找方法增加您的能量
您便能打消自殺的念頭。
現在我希望您想想以下五項事情:
(一)
您需要知道有很多人曾遇到過比您現在所感受到的痛苦更痛,最終他們也可以克服過去。從統計角度去看,您是大有機會可以生存下去的,我希望您能同樣有這一點信心及希望。
(二)
給自己一些空間。跟自己說在我要做任何事之前,我會多等24小時或是一個星期,記著感受跟行動是不一樣的——您想結束自己的生命不等於您真的馬上要去做,把您自殺念頭與自殺行動留些距離,那怕去等只是下面的24小時,您在閱讀這頁的當刻,不是已經這樣做了5分鍾嗎?繼續看下去您可以在隨後的5分鍾都能這樣做。繼續吧!您要明白您想自殺,您不是在這一刻要付諸行動,這對我來說是很有鼓勵作用,希望您也感到如是。
(三)
很多人想藉自殺逃避痛苦,要知道解脫是一份感覺,要您尚在人世才可感受到。若您死去,您根本不能感受到您所尋求的解脫。
(四)
您身邊有些人可能會對您想自殺的感受曾作出較強烈的反應,這只是基於他們的恐懼或是憤怒,無論他們的動機是什麼,他們所說所做您都覺得是無意義的,或是不能幫助您甚至增加了您痛苦的事情,您要明白他們的反應不是針對您的,只是出於他們的恐懼而已。
如果你有些朋友是願意在您困苦的時候與您在一起,他們不會批評您,不會跟您爭辯,不會教訓您,他們只會關心您,就馬上找他們其中一個吧!在您計劃自殺的24小時內,或一個星期內告知他們您發生了什麼事。
尋求幫助是平常不過的事,你可以登錄「壹心理」網站尋找幫助,或者找個社工、輔導員、心理醫生、牧師或一個朋友,總之是那些樂意聆聽的人吧!不要加重您個人的負擔去獨力處理這些問題,單是跟他們訴說您如何弄至現時的地步,已就可以幫您消除很多壓力,同時也可增加您的能量和能力,使您重獲身心平衡。
(五)
自殺的念頭帶來很大的心理創傷,就是打消這個念頭之後,我建議您仍然繼續愛惜自己,去接受輔導或心理治療會是很好的方法,參加一些在互聯網上或在您生活圈子中的自助小組(如「心理學與生活」)亦很有幫助。
幾分鍾經己過去,很好,您還與我一起。您的努力很值得獎勵,我覺得您應該選一份禮物給自己以示獎勵,給自己的努力作一個肯定,你會有更大的能力繼續面對這個困難,這不就是增添了您的能量嗎?正如我一開始就說過重要的是要幫自己,增加解決問題的能量,提升至超越您現在所感受到的痛苦,所以我們要努力再給自己多一些能量,再多一些,再多一些,直至他們超過您的痛苦為止。
本文大概已能給您一些舒緩,但我們相信能給您最有效消除痛苦的能量應該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讓他跟您傾談。
倘若您找到一個願意聆聽的人,告知他您如何到達這個地步,相信必定能為您增加多一個支持。希望您找到的第一個不是最後的一個,這里有很多人都樂意聽到您的近況,就提起電話筒找他們其中一個吧。
生命中所有的路口都不是盡頭,活下去吧,總能看到希望
⑵ 小女孩死前拍的四張照片 請判斷誰是兇手
之前的答案,網路抽風被和諧掉了
這是圖
這還不能證明嗎?
但是,再仔細想想如果四張圖片都是這張圖片P的,那必定的是根據這張P的
那也有很多矛盾:
1:圖片是誰P的?
1)是小女孩的鬼魂p的
原因:報仇
矛盾:報仇那就用上面那張就好了,幹嘛要分開P,這樣不是很容易誤導大家,讓大家以為只是其中一個人做的,
結論:不成立(不靠譜)
2)四個人中的某一個人
原因:很喜歡小女孩,所以特意把自己和小女孩P在一起,
矛盾:那為什麼要P其他人的?
結論:不成立
3)四個人一起P的
原因:單純的只是變態
矛盾:如果四個人都同意p的話,那小女孩必定也是根據上圖中的影相P的,他們必然知道這是張靈異照片。這樣還要P,真真不怕復仇啊,對於實施完一起輪&奸案還能一起來張剪刀手合拍的變-態們,也說得過去。不過還是很牽強啊。
矛盾』:如果四個人都同意p的話,那小女孩必定也是根據上圖中的影相P的,不過可能他們自己看不見(或沒有看見,小女孩的影相是之後才出來的。其實這是出題者給的一個線索)這張照片中小女孩的影相,也就是說不是根據這張圖而是根據相機中之前(實施輪&奸之前)就拍下的小女孩的照片P的四張圖(想想,四個人合影,必然有相機。戀*童*癖+幼女+相機)。而且這張圖的小女孩影相就是之前就拍下。這也就證明為什麼這么不同的四大男人,在拍照的時候都不約而同的」剪刀手「。他們是在學之前小女孩拍照時的樣子。
結論:成立(夠變-態)
4)上面這張也可能是P的,
原因:不知道,大晚上的,斷網了在碼字,沒敢仔細瞧上面這張圖片。就是覺得上面那張照片比例不太協調。也是為了讓大家多多發散思考一下,一切皆有可能嘛。
矛盾:不過通過上圖的四個很明顯是P 的,那P圖的依據只能之這張原圖。證明,這張圖是真的,比例不協調只是因為圖是畫的肯定有誤差問題。
結論:合照是原圖,分照是P的。
綜上:雖然有很多細節,但第是三個解釋很靠譜!把第三個解釋和上面正確的論點都連起來,就是一個很完整的故事了(大家自己挖腦洞啊)。
個人看法,希望大家多提點建議,答案我會繼續完善。
不過像這種題目其實不應該太細地推敲的。因為畢竟是人出的題目,多少都會有漏洞,但是又要從細節推答案,所以大方向對就可以了
⑶ 小女孩去世前拍的四張照片,請判斷誰是兇手!
右上角的那個,因為那個人穿的是秋裝,說明是在秋天。而其他三個是穿夏裝,說明是在夏天。秋天比夏天晚,說明小女孩生前見到的最後的那個人是穿秋裝的,那個穿秋裝的人是兇手!
⑷ 關於這幾張小女孩唯美恐怖圖片的來源!
這個 圖片的題目是 :嚇到90後的00後寫真集
用這個題目搜就可以搜到了
⑸ 小女孩死前拍的四張照片誰是兇手
P.S.你說的那個圖原圖來自日本一論壇,但是不是關於 兇手的話題,被傳到國內後不知道就怎麼篡改了原圖應該是這個吧給你找了找大神的分析總結一下,第一個人可疑慮略低,可疑點在於蹲姿,姿勢不是關鍵?錯!這四個圖片都有一個隱藏因素,那就是她在拍照,但「生前見過的四個人」說明沒有拍照者,那相機是自動拍照。既然是拍照,那麼他把膝蓋遮在前面可能是擋住他的部位的反應,不過即使可能是這樣,也不能說明他就是兇手。亮點1:自動拍照第二個人:可疑率浮動很大。首先感覺和其他相比他最正常,也正是因為這點,他暴露了他就是兇手,為什麼?我等會兒解釋,先請大家關注他的表情和其他人的不同。第三個人:那種姿勢是可以馬上把女孩撲倒的,但從犯罪心理學說,沒有人會在知道自己留了證據後馬上犯罪,所以不可能他順勢作惡。但作為混混的身份,犯罪率起碼是有的。第四個人:衣服上的蘿莉圖案暴露了他的喜好,但可疑率卻不是100%。為什麼?如果是他,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 一,他忘了自己衣服的圖案,並和小女孩拍了照,給了自己最大的嫌疑空間;第 二,如果是他,那麼他會一直盯著小女孩,除非精蟲上腦,不然他不會知道自己是最後一個陪她拍照時還仍然去犯罪。
⑹ 小女孩死前拍的四張照片,請判斷誰是兇手
第一個小哥是兇手!
理由:
1.四男合影是原照,既是無作假無PS過的可參考的佐證,是理論基礎。也只有這張真實的原照是鐵證。
2.四張小羅莉和男人的合照中有三張作假一張真實,而真實的一張就是兇手和小羅莉最後的合照。
3.那麼只有兇手和小羅莉最後的合照和四男合影這兩張照片作為三張偽照的創造素材。也就是說三張偽照裡面的元素都來自於這兩張照片。那麼,有那一張照片不能作假就是關鍵!
4.小羅莉右肩上搭的手是關鍵,那是兇手控制小羅莉與他合影必須的動作,否則小羅莉會跑。
5.找出手的破綻,注意小羅莉右肩上搭的手,四張照片里有四隻不同的手,而四男合影的原照中只有三隻抓住肩膀的手,分別是長袖男抓住胖子的肩膀的手;胖子抓住小哥的肩膀的手;黃毛抓住胖子的肩膀的手;唯獨找不到小哥抓住別人的肩膀的手。這就是關鍵!
6.說明小哥的照片由於缺少抓住肩膀的手這個元素而不能作假,而小哥與小羅莉合影的照片中卻有他抓住小羅莉的肩膀的手存在,那他必須第二次拍照片填補這個空缺,是與小羅莉最後拍照片的人。小哥與小羅莉的合照是真實的照片,其他三張是在這張照片基礎上作的偽照。
⑺ 小女孩在樹林中上吊的圖片
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5584611/
⑻ 小女孩去世前拍的4張照片看看誰是兇手
第一個,因為穿紅鞋子的一般有妄想症,給採納不
⑼ 小女孩死前照的四張照片,答案是什麼啊
第一個人
可疑慮略低,可疑點在於蹲姿,姿勢不是關鍵?錯!這四個圖片都有一個隱藏因素,那就是她在拍照,但「生前見過的四個人」說明沒有拍照者,那相機是自動拍照。既然是拍照,那麼他把膝蓋遮在前面可能是擋住他的部位的反應,不過即使可能是這樣,也不能說明他就是兇手。
亮點1:自動拍照
第二個人:可疑率浮動很大。首先感覺和其他相比他最正常,也正是因為這點,他暴露了他就是兇手,為什麼?我等會兒解釋,先請大家關注他的表情和其他人的不同。
第三個人:那種姿勢是可以馬上把女孩撲倒的,但從犯罪心理學說,沒有人會在知道自己留了證據後馬上犯罪,所以不可能他順勢作惡。但作為混混的身份,犯罪率起碼是有的。
第四個人:衣服上的蘿莉圖案暴露了他的喜好,但可疑率卻不是100%。為什麼?如果是他,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他忘了自己衣服的圖案,並和小女孩拍了照,給了自己最大的嫌疑空間;第二,如果是他,那麼他會一直盯著小女孩,除非精蟲上腦,不然他不會知道自己是最後一個陪她拍照時還仍然去犯罪。
好了,關鍵點來了,從犯罪學上說,四個圖片,從順序上說,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是容易首先被懷疑的,第三個的穿著又是容易被懷疑,唯獨第二個不容易,這案子除非罪犯是傻逼,如果不是,那就是二號位。你們發現了沒,二號就是高智商的外表,而三號四號都是一般青年的樣子,既然如此,二號的犯罪率反而有,另外,當一個人准備對小女孩動手時,想著要不要動手,怎麼動手時要拍照了,那麼他的表情是不會笑得那麼輕松的!!!!!有木有!!二號的表情!!有一絲笑意,但更多的是嚴肅。而四號也是咧笑,但他還閉一隻眼來裝樣子,想犯罪的有心情想到這事?
無論是一號還是三號,他們的證據都不足以完全證明他們是罪犯,四號和二號才是,但從犯罪心理學上說,二號的幾率,無論從拍照順序導致的被懷疑順序、表情等等說,都是隱藏的高。
如果這個題目只是玩一點內涵,那麼是四號無疑,如果這題目是腦子不簡單的人出的,那必然是二號。